- 洛阳通史·隋唐五代卷
- 郭绍林
- 807字
- 2025-04-08 18:36:22
编写说明
一、《洛阳通史》是由洛阳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持编纂的综合性区域历史文献著述。编纂目的在于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现代化洛阳建设增添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洛阳通史》编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学术性、科学性、严谨性,科学系统地记述和反映洛阳历史进程和发展状况。
三、《洛阳通史》分先秦卷、秦汉卷、魏晋南北朝卷、隋唐五代卷、宋元明清卷和近现代卷,凡6卷。各卷由洛阳高校和文史界学者撰稿,同时特邀洛阳博物馆和洛阳市考古研究院的专家参与,尽可能使历史文献与文物考古资料融为一体,彰显鲜明的地域特色。
四、《洛阳通史》记述时限,上自洛阳始有古人类活动,下迄2022年底。记述地域,先秦卷以洛阳现有的行政区划为准,其他五卷以当时实际的地方行政区域为准,在洛阳建都的朝代,同时标明都畿的大致范围。
五、《洛阳通史》各卷内容包括绪论、正文和引用书目(或参考文献),其中正文是记述主体,采用章、节、目三级架构,章下设节,节下设目,目为基本记述层次。
六、《洛阳通史》涉及的人物及其活动情况,原则上为洛阳人,仕宦于洛阳或客居于洛阳的非洛阳籍重要人物及其史迹,一并记入,祖籍洛阳的外地人士及其在外地的活动和成就,视情况简述。人名称谓,以姓名为准。帝王用谥号、庙号,称帝前可用其姓名,但在同一章节中,谥号、庙号不能混用。
七、《洛阳通史》引用或参考书籍,选择高质量版本,且同一书籍使用统一版本。引用古籍,在生僻字、典故后加圆括号,仅解释大意。引文注释,一律采用当页脚注,每页各自编号。
八、书中纪年采用帝王纪年或年号纪年,年月日数字用汉字,以表示是农历年月日。1912年以后,使用公元纪年,文献中的民国纪年,引用时可保留原样。使用文字除引用古籍或其他必须用的繁体字、异体字外,均以国家《简化字总表》为准。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及数字用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