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一 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随着世界旅游业的进一步蓬勃发展,现代旅游业也日趋成熟。一种基于共同服务对象的旅游产业所特有的产业链——旅游服务供应链已经形成。随后,立足于旅游,相应补充其他行业,突出表现一个特定区域的自然与人文旅游吸引物的旅游产业集群也相继出现。尤其是近几年,区域旅游合作方兴未艾。为了提高区域旅游的品牌知名度,提升区域旅游的整体形象,全国各级地方政府都实施了区域旅游合作战略,区域旅游发展格局逐渐形成。以环渤海地区的“港口城市旅游合作组织”、长三角地区的“长三角无障碍旅游区”和珠三角的“大珠三角”旅游圈为代表的无障碍旅游区和跨区域旅游合作模式成为现代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同时,古丝绸之路旅游带、云贵高原旅游区、大武陵源区、中部古都旅游区等都出现了旅游企业聚集、合作共赢的现象。旅游产业集群的发展呈现出从原发性向战略性过渡的特征。

区域旅游的兴起给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可观的效益,但景点低水平重复、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等问题同时存在。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滞后、资金流通不畅等问题也困扰着区域旅游的进一步发展。

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迅速普及,促使区域旅游合作向精深方向发展——形成旅游服务供应链联盟。与此同时,旅游服务供应链联盟系统呈现出一定动态性、复杂性。诸如联盟内供应链上企业竞争的混乱无序、缺乏联盟整体组合与品牌共育意识、创新能力滞后、抗风险能力很低、联盟缺乏有效的产业信息网络体系和平台等等。

2013年10月,江西省做出建设旅游强省的战略决策,旅游发展态势旺盛。精心打造的旅游品牌——“江西风景独好”也已深入人心。庐山是江西名山、世界名山,是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的排头兵,同时也是媒体的焦点和社会的关注点。九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造“大庐山”旅游品牌,于2014年11月18日召开专题会议,决定成立庐山旅游发展集团,整合庐山周边景区资源,构建“大庐山”旅游格局。2014年11月28日,庐山旅游发展集团正式揭牌,在“行政区划不变、门票价格不变、债权债务不变”的前提下,统一庐山旅游管理,集中资源合力打造“大庐山”旅游品牌。集团实行理事会管理机制,在庐山管理局、星子县、庐山区等地景点分别成立集团子公司,形成“集团理事会统一管理协调、子公司和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管理架构。集团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强化营销组织、强化协调指导、强化管理监督,逐步以托管、并购、合作经营等模式整合庐山风景区范围内的景区、景点。

在旅游服务供应链联盟形成的过程中,旅游联盟的形式层出不穷,涉及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联盟效果也日益显著。但是联盟各方的利益关系依然没有进行有效、合理的整合,原因在于现行体制中的联盟基础是自身利益最大化。这导致了联盟的效率很低甚至没有,阻碍了旅游联盟朝更深层次推进。在整条旅游服务供应链上,除了政府的政策激励外,旅游企业之间的激励是不足的,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利益分享机制不够成熟。为了解决旅游服务供应链联盟中的这些问题,除了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以外,还必须协调联盟中各利益相关者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建立和完善利益分配协调机制,尤其是经济利益上的协调机制。因此,旅游服务供应链联盟的利益协调成为其关键性问题。

但通过调研,本书发现,目前更多的研究都集中于讨论静态联盟的利益协调,关于联盟后采用何种分配机制以体现公平、合理,让联盟得以延续至成功的研究却很少。信息化过程中大数据、移动通信、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在旅游业中的应用,使得动态利益分配机制的设计成为可能。因此,为了使各种对企业收益的影响都得到平衡,本书引入微分合作博弈理论,通过计算动态Shapley值并计算瞬时平衡得偿,确保了最优准则下的收益分配方案持续有效,维持了旅游服务供应链联盟的稳定直至成功。这有利于完善我国区域旅游研究理论,也有利于解决区域旅游联盟中的实际矛盾。

(二)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第一,本书针对区域旅游业的特殊性,将供应链联盟的一般理论与区域旅游产业相结合,分析区域旅游服务供应链联盟产生的背景和条件,探讨区域旅游服务供应链联盟的结构体系,寻找区域旅游服务供应链联盟发展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协调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对进一步细化供应链联盟的理论成果、充实和完善供应链联盟理论体系的研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本书通过构建区域旅游服务供应链联盟的微分合作博弈利益协调模型,延伸了微分博弈的应用领域,同时也丰富了区域旅游合作利益分配的方式。

2.实践意义

第一,本书通过引入利益相关者理论,用实际案例和数据对旅游服务供应链联盟的核心利益者及其利益冲突进行分析,得出旅游信息和利益分配是联盟中供需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为降低区域旅游合作的交易成本、促进联盟内旅游企业之间的信息流动提供策略选择依据。

第二,本书对区域旅游服务供应链联盟利益分配理论的研究使联盟中各参与企业对其在联盟中所得到的利益有了更明确的了解,从而让联盟得以稳定持续直到成功。利益协调既提升优势旅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又促进后发旅游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第三,本书提出的基于微分合作博弈的动态利益分配方法为现实中区域旅游联盟企业的利益分配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可行方案,同时也对动态利益分配方案的前提基础——智慧旅游平台的搭建提出了实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