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解构批评

一 何谓解构批评

解构(deconstruction)、解构批评(deconstructive criticism)、解构论者(deconstructionist)这三个术语是西方学术界在讨论解构时,经常用到的基本词汇,另一个词语也可能会用到,即“不可解构的”(undeconstructible);而一般很少用解构主义(deconstructionism)这个词,也几乎不说什么解构主义批评,也不说什么解构主义者(deconstructionismist)。也就是说,“解构”在西方学界,很少同“主义”这个词捆绑在一起。但这种情况在国内学界却发生了非常有趣的变奏,我们并没有同西方学界保持着较为一致的步调,我们“创造性”地将解构与解构质疑的东西捆绑在一起,“解构主义”这个词对于解构而言,本身充满了反讽,但我们却并不是在反讽的意义上使用“解构主义”这个词。只要随手翻翻有关解构的论文或论著,我们就会发现,绝大多数与解构相关的论文都冠以“解构主义”“解构主义批评”“解构主义论者”之名;显然,只要稍加甄别,通常,国内学术界所说的解构主义并不是对应于“deconstructionism”一词,而是对应于“deconstruction”,这也就是说,学界将“解构”和“解构主义”混淆了。

不得不说,这类问题是中国学界独有的,我们推测这可能和国内学界对于解构理论的译介有直接的关系。就“解构主义”(deconstructionism)这个词来说,即便是在西方学术界,即便是解构理论的论敌们也通常不用这个词,更不用说解构论者了;而且不仅解构论者不会用到“deconstructionism”这个词,即便是“deconstruction”这个词或术语,德里达也认为应该用复数形式,认为存在着多种形式的解构。然而,解构(deconstruction)这个词翻译成中文的时候,很多情况下就莫名其妙地变成了解构主义,例如王逢振在其翻译的伊格尔顿的著作《现象学、阐释学、接受理论:当代西方文艺理论》中就将“deconstruction”先后翻译为“分解、分解主义、解构主义”[28]。郭英剑翻译米勒的《重申解构主义》一书中,将“解构”(deconstruction)翻译为解构主义、解构论,将“解构(式)的”(deconstructive)翻译为“解构主义的”,将解构批评(deconstructive criticism)翻译为解构主义批评,将解构论者(deconstructionist)翻译为“解构主义(者)”[29]。陆扬翻译乔纳森·卡勒的《论解构》一书中,将“deconstruction”翻译为:“解构、解构主义”[30]。一本叫作《解构主义与翻译》(Deconstruction and Translation)的书,直接就将标题中的“deconstruction”翻译成“解构主义”[31]。此外,杨仁敬翻译的《剑桥美国文学史》[32],张颖、王天成翻译的《德里达》[33]以及章燕、李自修翻译的《后现代主义百科全书》[34]也都是将“deconstruction”一词翻译为“解构主义”。

我们也发现,在最早对解构理论进行引介的文章或论著中,就已经常常看到这种将“解构”置换为“解构主义”、将“解构批评”等同于“解构主义批评”的做法,例如陆扬的《解构主义批评简述》、郑敏的《解构主义与文学批评》、晓风的《新历史主义批评对解构主义的超越》、逢春的《米勒解构主义理论的新发展》、陈鸣树的《解构主义述评》、张沛的《德里达解构主义的开拓》、张小元的《走出象牙之塔,重返历史之流——略论解构主义文学批评》、汪民安的《解构主义与中国当代文学批评》[35]等等都是用“解构主义”一词来代替“解构”,并且这些论文的标题和摘要中的英文翻译,有很多都用的是“deconstructionism”而不是“deconstruction”,此外,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大部分推广到各高校所用的批评理论教材也都似乎在不经意间使用了解构主义、解构主义批评等词汇,比如,王先霈、胡亚敏编的《文学批评原理》、朱立元主编的《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周忠厚编的《文艺批评学教程》等等都使用了“解构主义”这个词;邱运华编的《文学批评方法与案例》、赵焱秋的《文学批评实践教程》、凌晨光的《当代文学批评学》等等也都使用了“解构主义”“解构主义批评”[36],等等。因而,大致上从翻译到运用,学界经历了从翻译上的解构到解构主义(彼时的解构等同于解构主义),然后再自发地将解构主义非解构化(即解构主义并非等同于解构,而是deconstructionism)等过程。

但奇怪的是,既然存在着看似如此严重的错误,为什么很少有人指出呢?为什么会情愿将这种“错误”普遍化为一种似乎大家都默认的学术语汇呢?

当然,如果非要给这种错误找一个理由,我们认为这可能是由于思维惯性所致。新时期以来,西方文艺理论一股脑儿地涌入国内,各种新术语层出不穷,不禁使人眼花缭乱。对于某些理论,在我们还没有对其辨识清楚——更不要说消化了——的时候,就已经要求我们对这些理论进行命名。而一个很清楚的理论现象是:西方的大多数批评理论都是行进在一系列的“主义”之中的,在形式主义、存在主义、结构主义次第展开的(历史)序列中,紧随其后的、如此声势浩大的“解构”照理也应该可以被“主义化”。而且某种程度上说,在“解构”之后加上“主义”一词,就可以和结构主义平起平坐了——且不论解构与结构主义的关系,这全不像新批评那般落寞,因为即便是新批评风靡美国也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美国著名的批评家休·肯纳(Hugh Kenner)却还是将之“贬低为一种课堂教学手段”[37]。因而新批评似乎没资格被称作什么“新批评主义”。与此相比,对解构而言,将其冠之以“解构主义”,应该实属荣幸,因为这无疑是一种抬举。但不幸的是,解构不该蒙受错爱,而且对不起,解构也不屑于被归入“主义”的谱系中去,进而被形而上学的话语所重新书写或重新表述。将解构“主义化”实际上意味着将解构形而上学化,将其简约为漫长而有序的批评史上的一块拼图,一个钉死的标本。殊不知解构最喜欢质疑的就是什么“主义”了,将“主义”忝列于解构之上,对解构而言,不啻是一个天大的反讽。

总之,在解构与“主义”的关系中,解构要做的,似乎恰恰就是要思考“主义”、考量系统、告别教条。在解构和主体的关系上,解构不是试图像结构主义那样将主体打发到结构的一个功能之中,而是对那些被整合于一定秩序与结构中的被压抑的、剥夺了主体性的他者之营救,让人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人,成为自己的主人,而不是被上帝、逻各斯、权威、霸权控制着的人,他不再是这样或那样的“主义”或系统的一个功能。在对待所谓的“主义”的时候,解构同实用主义一样,可能思考最多的是,我们要“主义”来做些什么,我们要从各种各样的“主义”中继承和发展出什么,而不是我们将要成为什么样的“主义”。也就是说,当我们将解构看作一种运动方式的时候,它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因而不能够用“主义”一词来规约。

然而,同样要对解构说声抱歉的是,使解构系统化,使其成为一个可被触摸、确定性的东西,也正是本书所要做的事情。我们这里是将其理解为一种具体的文学批评形态,也就是说要将其看作一个静态的概念。我们发现,的确存在着一套解构或者说解构批评的系统化了的话语、方法、范式和观念,而且对于德里达和他在美国的朋友们来说,解构的形式即便是多种多样的,但它还是有其较为普遍性和系统性的一面。这也是本书写作的意图所在,那么,为了表示对德里达或解构的敬意,除了引文中不可避免地提及“解构主义”之外,本书将尽可能避免使用“解构主义”一词。因为毕竟也有过这样的先例,我们在理解和把握现象学的时候,毕竟没有将其命名为现象学主义。

通常,解构在两种意义上被理解,一种是广义上的,一种是狭义上的;但在具体的讨论中,两者似乎又很难被截然分开的。我们试图对其进行一番简单的说明。

(一)广义的解构

前文我们主要是从解构的特点以及解构的实质,或者说解构的本质、解构的基本精神等方面,对解构进行了一番梳理和探讨,即将解构当成是一种动态的运动方式来看待,认为解构的基本态度或立场就是让他者说话。那么下面我们主要从把它作为一种思潮、作为一种文学批评形态甚至作为一个文学流派的角度来进行分析。从解构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具体领域以及研究解构的不同角度上看,解构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解构被用来指一种思想运动,或者说一种思潮。它脱胎于当时的社会历史文化语境,但又像任何一次思想运动一样,充满了俄狄浦斯式的叛逆以及尼采式的狂狷。而如果把它作为一个思潮来看,那么它在人文、社会学科等诸多领域都有所体现,如盛宁先生所说:“选其最主要的代表人物说,它至少还应该包括对西方文明史、思想史谱系的建构原则进行质询的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对各种文化文本的符号性加以揭秘的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以及按照语言学原理对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改写的雅各·拉康(Jacques Lancan),等等。”他们中的一些人或许从没有使用过“解构”这个术语,而德里达和福柯以及拉康之间还发生过争执,但是,“他们在敌视形而上学的传统,在探索后形而上学的认识可能性方面,却显示出一个大体一致的目标。正是由于他们的这一共同合力,这才形成了‘解构’这样一股震撼整个西方思想界的冲击波”[38]。总之,这一思潮具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反形而上学、反本质主义。

第二,解构指的是一种思想方法,一种对待文本、处理对象世界的基本观念,它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思考问题的方式,在此意义上,“‘解构’的目标就是:我们要试图对一些记忆,一些谱系,一些既定的等级结构进行分析和揭示”[39]。我们认为,这一思想既是之前某种思想方法、某种认知结构、某种话语方式的优秀继承者,又是它的最为犀利、最为歇斯底里的反抗者。它孜孜不倦地对所谓的柏拉图主义或者逻各斯中心主义提出了大胆而颇具想象力的质疑。同时,它继承了尼采、弗洛伊德还有海德格尔思想中较为精粹的部分:价值重估、意识背后的无意识力量以及对在场的攻击。在此意义上的解构常常被同福柯、拉康、德勒兹等后结构主义者联系起来。而就德里达所宣扬的解构而言,那就是不要迷恋语言的单一意义,既不要被字面义所欺骗,也不要被那些惯常使用的、取消了字面义的隐喻化了的语言所蛊惑,一个聪明而有能力的人要懂得在字面义和比喻义之间做出决断。要在一句夸赞比如“你真美”这样的陈述中修辞性地读出或洞见其可能的“真实”意图,要在一堆媚俗或媚雅的广告文本中修辞性地读出其赤裸裸的资本逻辑。在解构论者看来,这是一种能力,也是这一时代形势逼迫下,我们得以继续思考、继续勇敢而自信地生存下去的有力武器,而且不久以后这种能力也许就可能会变成我们本能的一部分。

第三,就解构狭义的方面而言,它被用来指称一种具体的文学批评形态,或者说是一个流派,可以被称作解构批评。但愿这样的说法没有太过冒犯,因为无论是德里达还是德·曼,以及米勒、哈特曼、布鲁姆、约翰逊、加谢(Gasche)、沃敏斯基等这些强调差异的解构信徒们始终拒绝以“流派”这样的字样来归并他们,对他们来说,这不啻是“语言的牢笼”。谈及这一批评流派,主要应归功于霍普金斯大学、加州大学(厄湾分校)以及耶鲁大学。在美国,某种程度上而言,解构批评已经取代了新批评和现象学批评,成为美国20世纪70年代整个文学批评界反响最为热烈的批评流派。

概言之,上面所谈的前两点可以理解为是广义上的解构,在此意义上解构可以看作一种思潮或一种运动。而这一思潮或运动与当时的社会形势,特别是和世界范围内此起彼伏的学生运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罗蒂指出:“解构主义运动远不止于文学批评,最广义的解构主义可以作为一种表示,它所指的是一阵在知识分子中对现状不满和怀疑的强烈旋风。”[40]因而它具有反传统的特征,在保守主义者眼里:“‘解构主义者’与‘以一种莫名其妙、令人费解的语言对大家接受的观念进行任意批评的政治激进主义者’基本上是同义词”[41]。因而在此意义上,解构仍属于20世纪60年代激进政治运动在思想领域里的余波。

从20世纪批评理论的走向上来看,解构乃至整个后结构主义在其出场之前面对的是这样一种形势,当时整个欧洲学界正处于狂热的结构主义包围之中,但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结构主义内部已经呈现出某种断裂的情势,许多学者将1966年看成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分水岭。尽管在当时,似乎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结构主义已经家道中落,而且当时的情况似乎是这样的:“出版社在1966年的出版活动可以清楚地表明,结构主义在那一年到处爆炸,几乎造成一场地震。”[42]结构主义毫无疑问地占领了曾属于存在主义的高地。这一年出版了罗兰·巴特的《批评与真理》、格雷马斯的《结构人类学》、托多罗夫的《文学理论》、艾利亚斯·卡内蒂的《群众与权力》、布尔迪厄与阿兰·达贝尔合著的《爱的艺术》、艾玛纽埃尔·勒鲁瓦的《朗格多克农夫》、皮埃尔·古贝尔的《路易十四和两千万法国人》,当然还包括福柯的《词与物》,等等;而这一年,结构主义已经相当频繁地出现于法国主流(学术)杂志上:2月,《解蔽》杂志出版了结构主义专号;3月,《语言》杂志创刊,将语言视为人文科学研究的重中之重,主张对语言进行科学研究,而在这一年第三期的《精神分析学刊》上,拉康在回答哲学系学生提出的问题时,指出:“精神分析作为一门科学将属于结构主义的范畴,因为它承认,它已经拒绝承认科学中的主体。”[43]《交流》杂志第八期更是集结了这样一些可以称为结构主义者的论文,这些作者包括:罗兰·巴特、格雷马斯、克洛德·布雷蒙、翁贝托·埃科、朱尔·格里蒂、维奥莱特·莫兰、克里斯蒂安·梅斯、茨维坦·托多罗夫、热拉尔·热内特等等。[44]“当萨特的《现代》杂志出版结构主义专号时,结构主义横扫一切的成功之势被巩固了。”[45]但不得不说,看似如此红火热闹的结构主义实际上已经呈现出某种断裂的趋势,就福柯的情况来说,“米歇尔是由结构主义浪潮催生的,他的著作开始体现为在哲学上对新思想所做的综合,这样的新思想已经发展15年了。如果说作者后来刻意使自己与结构主义的标签保持距离(他认为与结构主义同流合污是一种耻辱),那么在1966年,他认为自己正处于这种现象的核心地带:‘结构主义不是一种新方法,而是被唤醒的杂乱无章的现代思想意识’”。[46]自此以后,巴特、福柯、德里达、拉康的著作再也不被简单地看作结构主义的了。德勒兹指出:“在我们所有人的著作中,人们都看到了诸如多样性、差异、重复这样一些主题。”[47]因而1966年,既可以被看作结构主义登峰造极之时,也可以被认为是结构主义盛极而衰的年份。

当然,如果我们要给结构主义下个定义,也的确是件颇让人头疼的事情,皮亚杰指出:所有结构主义者已经达到或正在追求的一个具有可理解性的共同理想是存在的,而结构主义者的批判意图,则是非常不同的。而如果“把结构观念的积极特征作为中心,我们就至少能够从所有的结构主义里找到两个共同的方面:一方面,是一个要求具有内在固有的可理解性的理想或种种希望,这种理想或希望是建立在这样的公设上的:一个结构是本身自足的,理解一个结构不需要求助于同它本性无关的因素;另一方面,是已经取得的一些成就,它达到这样的程度:人们已经能够在事实上得到某些结构,而且这些结构的使用表明结构具有普遍的、并且显然是有必然性的某几种特征”[48]。就此而言,结构主义体现了某种科学主义的倾向,它是对存在主义甚至人本主义的否定,但在其基本观念中,仍然有着一种简约化和普遍化的倾向,而且也仍然是一种压制性的思想,因为在结构观念中,结构等级制的观念是必然的也是绝对的,因而它仍然是逻各斯中心主义在近代批评理论发展的具体表现,它与白人中心主义、阳物中心主义仍然保持着某种一致性。而解构的起点正是对这种西方形而上学思想的反思,德里达指出:“从我开始我的研究起,可能就是‘解构主义’研究本身,我就始终对诸如瓦莱里、胡塞尔或海德格尔等在现代性名下表达的欧洲中心主义持极端批判立场。解构主义总的来说是一项事业,很多人正确地把它视作对于任何欧洲中心主义怀疑的举动。”[49]

当然,这种反思并不单纯是由德里达开启的。因而最广泛意义上的解构可以被纵横扩散为一个非常大的光谱。从横向上看,它包括了上面所列的那些优秀的后结构主义思想家,比如福柯、拉康、德勒兹、巴特等等。而就纵向上来说,它可以被追溯到尼采、弗洛伊德、海德格尔等,其中尼采最为醒目。可以说,尼采的《道德谱系学》本身就是解构批评的绝佳范文,而更为重要的是尼采的思想,“这种思想所体现的不仅仅是哲学的终结,而且也是哲学的启示录,它揭示了哲学的意义,或者更恰当地说,暴露了它的无意义性”。[50]但海德格尔认为,“上帝之死”虽然具有强烈的批判性和破坏性,这是对形而上学的无意义性的最为精辟的总结,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尼采又使用“权力意志”和“永恒轮回”来填补了上帝死后留下来的空白。另外,尼采对艺术的看法也是摇摆的,一方面他认为艺术完全是一种无目的的游戏,而另一方面,他又认为它是一项有目的、支撑着生命、改善着生命的任务。这使尼采一方面沉溺于语言的游戏状态之中,一方面又对语言保有某种人文期待。海德格尔认为哲学家们思考的是存在物的存在,而不是对作为存在真理的存在的思考;柏拉图主义把存在与存在物的一般特征给混淆了。但是海德格尔对在场的攻击,在德里达看来也还是不够彻底的,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区分”仍然是个受形而上学支配的概念,尽管海德格尔的“分解”(destruktion)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具备了解构的一些内涵,海德格尔使用这个词意在“对在精神史进程中遮蔽了存在的本质并凭借着形而上学思维而日积月累起来的沉淀物和残余物的拆除、解散和分裂”[51]。在海德格尔看来,即使存在着形而上学的终结,也并不意味着人们不再进行形而上学的思考,不再创立形而上学体系。那么,为了同海德格尔进行区分,德里达创造了很多新的词汇,如解构、异延、踪迹等等,如果说海德格尔的词表达了“他对不可说的东西、沉默的东西、持存的东西的尊敬,而德里达的词则表达了他对繁衍的东西、难于捉摸的东西、隐喻的东西和不断地自我再构造的东西的充满深情的赞美”[52]

因此,广义上的解构指的是,因怀疑和不满当时社会而激起的一种思想运动,这种思想运动集中地表现在对西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批判和颠覆,因而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哲学思潮,一种对哲学不满的思潮。

而狭义上的解构,主要被作为一种文学批评的具体形态来指称,在这个序列上,它同形式主义批评、社会历史批评、精神分析批评等构成了一组纵向的聚合关系,就此而言,它究竟为我们今天的文学批评或文学阅读提供了哪些新的东西,诚如那站在大象身体不同位置的盲人们,他们到底摸到了大象的哪个部分?这是我们主要考察的地方。如果说结构主义文学批评主要是研究文学作品的内在形式和结构的特征,那么后结构主义则放弃了这种假设,并“逐渐认识到无论阅读是怎样的客观与科学,阅读的对象总是由阅读行为建构的,而不是在阅读中所发现的叙事作品的内在特征”。[53]就此而论,前面所列的维克多·泰勒、查尔斯·文奎斯特编的《后现代主义百科全书》中对解构的定义——即将其看作一种文本阅读方法——是在狭义的意义上对解构做出定义的。

(二)解构批评

狭义的解构指的是一种文学批评,一种对待、处理文本的方法,通常称之为解构批评(deconstructive criticism),有时又被称作修辞分析(rhetorical analysis)、修辞批评(rhetorical critcism)、解构修辞学(deconstructive rthetoric),以及米勒所钟爱的修辞阅读(rhetorical reading),等等。一般认为,其正式确立源于德里达、保罗·德·曼、J.希利斯·米勒、杰弗里·哈特曼(Geoffrey Hartman)、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合作出版的《解构与批评》(1979)。

乔纳森·卡勒在《文学理论》一书中对解构、解构批评做了这样的说明:

对解构最简单的定义是,将其作为构成西方思想等级制的一种批评:内/外,精神/肉体,字面的/隐喻的,言语/书写,在场/缺席,自然/文化,形式/内容。解构二元对立就是要表明这种关系不是本质的、不可避免的,而是一种建构,是依赖于这种对立的话语生产出来的。通过表明它是在作品中的建构,解构试图去拆开(dismantle)、重新描述它——这就是说,不是摧毁,而是要赋予它一个不同的结构和功能。但作为一种阅读方法,用芭芭拉·约翰逊的话说,解构就是“展示文本之中关于意义的各种相互抵抗的力量”。研究各种意义模式——比如在陈述性(constative)语言和施为性(performative)语言——之间的张力。[54]

《剑桥英语文学指南》给解构批评下的定义为:

一种阅读实践,主要归功于雅克·德里达的著作。他的论文《人文科学中的结构、符号和游戏》在美国开创了一种新的批评运动——尤其是在耶鲁大学。德里达的核心概念:“在场”“逻各斯中心主义”(logocentrism)、“语音中心主义”(phonocentrism)、“增补”(supplement)以及“异延”等等,自柏拉图之后,西方思想使用了各种各样的概念——比如“实体”(substance)、“本质”(essence)、“终极”(end)、“起因”(cause)、“形式”(form)、“存在”(being)等——来构造中心话语,以便对真理和谬误做出区分。逻各斯中心主义就是对中心的眷恋,这种信条包含着一个词语对另一个的特权。比如,在卢梭以及其他一些人那里,言语在等级上要置于书写之上;这种特定的“暴力等级制”被称为“语音中心主义”(以声音为中心)。解构就始于对这种等级制的颠覆,继而用新的等级制来替代,这样在这种特殊的话语场域(discursive field)就留下了某种不确定性。在法语里,“异延”这个术语结合了“差异”(differ)和“推迟”(defer)两种含义。正是通过差异系统,符号才获得意义,而同时一旦我们开始解释,意义又会被生成的无休止的能指链所延宕。“增补”描述了诸如言语和书写之类的术语间存在着的不稳定的关系。一个词语总是既是对另一个词的代替,同时又是一种增补。

耶鲁的解构成员包括芭芭拉·约翰逊(Barbrara Johnson)、保罗·德·曼、杰弗里·哈特曼以及J.希利斯·米勒、约翰逊已经完成了关于巴尔特、德里达和拉康的优秀论文,她解构了坡(Pos)的《被窃之信》,通过对拉康之读解及德里达式的解构阅读的分析,显示了这两种对坡的阅读无意识中的特权观念。德·曼的著作探讨了语言的修辞(特别是比喻性语言)是如何抑制对事物的明确指称,并且也妨碍了意义的沟通。批评本身也陷入了同样的意义的修辞性位移。批评总是寓言性的:它只是用另一种话语来替代。德·曼也认为文学文本是自我解构的。因此文学批评就应该参与到文学文本的展开之中。哈特曼接受了一种极端的后结构主义观点,认为批评内在于文学。他把一种对于语言游戏的钟爱和一种不愿放弃传统的英国人文批评结合在一起。希利斯·米勒保留了新批评阶段时的缜密的文本分析,之后又接受了现象学批评,然而他接受了德里达对于之前那种稳定的、统一的文本或者意识的批评。他最近的著作探讨了不可预测性和文学语言的异质性。[55]

尽管上面对于解构批评的界定已经非常清晰了,但是还需要澄清一点:在许多学者眼中,似乎广义上的解构更多指的是德里达的思想,而狭义上的解构或者说解构批评虽然和德里达有关,但主要指的是美国的耶鲁四人帮。阿布拉姆斯在《文学批评术语词典》中指出:“德里达没有将解构推广为一种文学批评模式,而是作为一种阅读所有文本的阅读方式,以此来颠覆西方思想中的在场的形而上学前提。然而他的观点以及他的程序(procedures)已经被运用于文学批评中,特别是美国。”[56]德里达也的确多次声明解构不是一种批评,但实际上,我们认为:文学批评构成了德里达论著的一个相当重要的部分,而且即便是他的哲学论文,也总是以一种修辞的或者说是文学的方法来写就,因而我们在分析或讨论解构批评(deconstructive criticism)或者解构文学批评(deconstructive literary criticism)时,不可能将德里达排除出去。

那么就解构批评,我们姑且在这里作如下几点总结:

第一,解构批评集中于对文本进行修辞分析或修辞性阅读,集中于探讨文本的异质性,从范式上来说,解构批评关注的仍然是文本,而非文本之外的其他东西。米勒指出:“其焦点在文学文本的修辞上,以修辞探究文学中象征语言的作用。这种方法有时被称作‘解构主义’。这一名称至少有利于将它自己从‘结构主义’的任何形式中严格区分开来。‘解构主义’同法国的雅克·德里达、同我所在的耶鲁大学的一些批评家密切相关,现在它也同美国其他大学越来越多年轻的批评家们密切相关。”[57]米勒主要表达了这么几层意思,一是解构的策略或抓手是修辞分析,二是解构批评的代表性人物包括了德里达和其他美国学者,三是解构批评在美国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并向新一代学者渗透。

这一批评形态的领军人物包括德里达、保罗·德·曼、J.希利斯·米勒、哈特曼、芭芭拉·约翰逊、加谢等等。当然也有不少学者认为德里达不应该被归于这一批评流派之中,对此,米勒指出:“我不认为在德里达和美国解构论之间存在什么根本性的区别,如果说有区别的话,那也只是发展路线有所不同,国别有所不同而已。”[58]尽管在这个组织中,他们的观点并不总是那么一致,而且他们几位也都是个性十足的批评家,例如解构批评的重要成员之一的哈特曼就曾指出,虽然他们都是在解构名义之下,但又可以分为两个组,一组是德里达、德·曼和米勒,另一组是他和布鲁姆,而即便是布鲁姆和他,“又可进一步分为布鲁姆、我两组”[59]。而且哈特曼还指出:“人们常常将我与解构主义联系起来,而我至多只是在解构主义成为一种公众意识之前是一名解构主义者。我并非遵循某种教条主义的批评家。”[60]在这里,哈特曼并不是反对将自己归为解构论者,而是反对将解构批评教条主义化。尽管布鲁姆和哈特曼都不同程度地对解构批评提出过批评,而且布鲁姆、哈特曼等人也并不完全像德·曼、米勒那样专事修辞或转义研究,但就对修辞研究的强调,对互文性、对异质性等看法上还是比较一致的。

第二,解构批评也强调文本细读,但这种细读的方法和新批评的细读法有很大的不同,新批评强调“有机统一”,将那些异质性的、有碍于这种“有机统一”的东西视为赘物;解构批评则重点强调文本中不和谐的、异质性的东西,强调语言的别异性,强调文本的多义性、不确定性。乃至在德·曼看来,新批评的细读根本不够细。而哈特曼甚至认为,“英美批评不曾进行仔细的阅读。我认为德里达要比五六十年代其他许多批评家阅读得更为仔细。”[61]

第三,解构批评不只是针对文学文本,还可以被应用于哲学、法律、广告等,因为在解构论者看来,任何文本都是由修辞构成的,都可以进行修辞分析。用德里达的话说就是,“解构同样适用于不是文学、哲学和宗教文本的文体,比如司法或机构、法规、计划的文本。我经常并特别地说过:解构感兴趣的文字不仅仅是图书馆保存的文字”[62]。可以说,解构批评将文学批评的定义适当地扩大了,文学批评不仅仅指的是对文学文本进行批评,还指的是对非文学文本进行文学阅读或文学批评。

二 解构批评的地形图

德里达指出:“解构式话语特别对这些东西比如历史的权威把握、总体化叙事、各种分期表示了足够的怀疑,我们不再以为可以天真地描绘出一幅解构的场景或者可以描述解构的历史。”[63]然而,德里达又在多种场合下指出,不可能性是可能性的前提,解构就是对不可能、对绝境的思考。由此看来,尽管尝试对解构批评的历史谱系进行一种清晰的、逻辑的描述似乎是不可能的,但正是不可能才欲求可能,因而我们的描述就是从这种不可能中出发。

这一部分的描述主要围绕着四个事件以及德里达、德·曼等人的几本书展开。

这四个事件分别发生在1966年、1979年、1983年和2004年——当然这其中可能还要提到1967年,这一年德里达有三本重要的书出版;还有1987年由德·曼事件(The Case of Paul de Man)所引发的对解构及解构批评最为酷烈的、灾难性的攻击。上面所提到的四个时间对应的四个事件分别是:德里达在霍普金斯大学的演讲,《解构与批评》的出版,德·曼、德里达的先后去世。对于解构批评而言,这些事件无疑应该算作是一系列解构性事件,所有这些事件都见证了解构或解构批评的兴衰荣辱,或者说渐次为我们呈现出一幅较为清晰的关于解构批评的地形图(topographies)。[64]

1966年

1966年,一个与结构主义有着特殊而密切的联系的名字德里达被西方学界熟悉并接受。这一年10月,德里达参加了在美国巴尔的摩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人文学科中心(Humanities Center at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召开的以“批评的语言与人的科学”为主题的会议。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吕西安·格尔德·曼、巴特、托多罗夫、拉康、皮埃尔·韦尔南等等,从这个长长的名单中可以看出,他们中既有哲学家、人类学家,又有精神分析学家和文学批评家。对于美国学界而言,似乎还是头一次聚集了如此之多的重量级的欧洲学者。这次会议上,最耀眼的学者无疑是罗兰·巴特,此外还有德里达;据说拉康因为不堪忍受被冷落竟提前拂袖而去。

对于解构批评而言,这次会议产生了两个关键性的结果。

一个是德里达的基本思路已经较为公开地呈现在学术圈内,特别是美国学术圈。因此德里达的此次美国之行可以看作德里达美国学术生涯的开端。德里达在这次会议上宣读了题为《人文科学话语中的结构、符号与游戏》的论文,“这篇论文标志着与结构主义前提的明确决裂。因此很快就被看作‘后结构主义’出现的标志”[65]

另一个值得记忆却总是被人们忽略的结果是,德里达和德·曼的相识。很显然,保罗·德·曼对于解构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德里达指出:“没有保罗·德·曼,解构会是什么呢?什么都不是,或完全不同的东西,这对我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事实。”[66]

在这次会议上,德里达的论文成为会议关注的重点之一。这篇论文之所以被看成后结构主义出现的标志,就在于以下几点。

第一,解中心。

德里达在文中指出:“结构,或毋宁说结构之结构性,虽然一直运作着,却总是被一种坚持要赋予它一个中心、要将它与某个在场点、某种固定的源点联系起来的姿态中性化了并且还原了。”[67]是中心组织了结构,并且限制了“结构之游戏的东西”,任何结构都有赖于中心,无中心的结构是难以想象的。但是这种中心“也关闭了那种由它开启并使之成为可能的游戏。中心是那样一个点,在那里内容、组成部分、术语的替换不再有可能。组成部分的对换或转换在中心是被禁止的。因此人们总是以为本质上就是独一无二的中心,在结构中构成了主宰结构同时又逃脱了结构性的那种东西”[68]。结构性也即让结构成为结构的东西,中心由此成了这样一个颇为反讽的东西,它既在结构之内,又在结构之外。举例说来,一个圆圈,它是由圆心和等距离的各个点构成的,但是圆心似乎既隶属于整体又在整体之外。而等距离和圆心就构成了结构的组织原则。一个圆就是由圆心将这些散漫游戏的点聚集并组织起来的,而圆的中心则是恒常的、确定的、不变的。因而结构概念就深深地陷入了这样一种矛盾之中,即中心——始源、终极、元力、上帝、先验主体、实体、意识、能量、实体等等——往往被设定为这样的一个东西,它决定着自身以外的各个不确定的、游戏的要素,而它自身则是确定的,处于“游戏之外”的。就拿实体的概念来说,在康德看来,作为物自体的实体无处不在却又捉摸不定,它是永恒的、不受限制的、永存的,而样式则是实体的特殊状态或具体形态,我们不能直接认识物自体,我们只能认识物自体的具体样式,也即呈现在时间和空间中的现象。康德曾经拿“烟”为例,试图证明实体的永恒性。康德说,如果你要问烟的重量是多少,那么只需要从燃烧的木材的重量减去燃烧的灰烬的重量,就是烟的重量。因而消失或改变的只是实体的形式,实体本身没有消失。

显然这种关于“中心”的话语是人为建构的,而且它本身除了是其自身,也是一个能指,也绝对无法在一个差异系统之外呈现自身,换句话说它也是处于游戏之中。这样一来,“中心并不存在,中心也不能以在场者的形式去被思考,中心并无自然的场所,中心并非一个固定的地点而是一种功能、一种非常所,而且在这个非场所中符号替换无止境地相互游戏着”[69]

第二,两种解释模式

德里达在这篇论文中,还就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人类学的某些结构观念提出质疑。从斯特劳斯的出发点来说,他试图通过结构概念的运用来摆脱某种种族中心论,并且“宣布放弃某种中心、某种主体、某种特权性的参照点、某种绝对源头或某种元力的做任何参照”[70]。他也非常钟爱“游戏”这个词,并且相当频繁地出现在《谈话录》《种族与历史》《野性的思维》中。而游戏本身就是同历史、在场保持着某种张力的东西,因为它总是指向某种偶然性或不确定性的东西。但斯特劳斯本人的文本总是试图将时间和历史中立化,并且终止差异的游戏。“一种新结构、新系统的出现总是由于它与其过去、其源头和原因的某种断裂造成的——而且这就是其结构特性的条件。所以只有在描述时不顾及其过去的条件才能对这种结构组织的属性加以描述:省去对从一种结构向另一种结构的过渡提问,即将历史置入括号之中。”[71]一种结构与另一种结构之间总是存在着差异,而它们的构成也总是需要不同的条件,从这一结构向新结构的过渡或转化过程中,旧有的源头也就在某种意义上被抛弃了。然而在德里达看来,斯特劳斯仍然执着于某种在场。他仍然是想追求破译某种逃脱了游戏和符号秩序的真理或始源,并且无论他是否愿意,甚至在他忙于否定种族中心主义的那一时刻,这位人种学家同时也在把种族中心主义的前提纳入他自己的话语中。因此,“虽说列维·斯特劳斯比别人更好地使重复的游戏与游戏的重复显现了,他的工作却并不缺少某种在场、怀念本源、怀念上古与自然的纯真之伦理”[72]

因而存在着两种对文本、结构、符号与游戏的解释:一种追求破译,或者说梦想破译某种逃脱了游戏和符号秩序的真理或源头,它将在场、存在等作为解释的前提和归宿;另一种则不再转向源头,它肯定游戏并试图超越人与人文主义、超越那个叫作人的存在,而这个存在在整个形而上学或存有神学的历史中梦想着圆满在场,梦想着令人安心的基础,梦想着游戏的源头和终极。[73]

无疑第二种模式是这样一种肯定,“它是对世界的游戏、生成的纯真的快乐的肯定,是对某种无误、无真理、无源头、向某种积极解释提供自身的符号世界的肯定。这种肯定因此规定了不同于中心之缺失的那种非中心(non-centre)。它的运作不需要安全感。因为存在着一种有把握的游戏:限制在对给定的、实在的、在场的部分进行替换的那种游戏”[74]。无疑尼采是属于这种解释模式之列的,但奇怪的是,德里达并没有指明自己的选择,也没有试图调和这两种模式。而似乎是提出了这样一种前提或立场:“我本人却并不认为如今非作选择不可。首先是因为我们现正处在一个区域中——让我们暂时说它是一个历史性的区域——在那里选择的范畴看起来特别无足轻重。其次是因为必须首先尝试去思考这种不可还原的差异的共同基础及其异延。”[75]

通过这次会议,德里达思想的基本内容已经公开地在国际学术界展示出来了。接着要提到的是这次会议产生的另一个对解构批评影响至深的事件,那就是德里达和德·曼的相识。这次会议是他们第一次相遇,并且他们马上就成为了很好的朋友,这可能要归功于那位启蒙哲学家以及小说家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吧。德里达和德·曼两人都对卢梭以及卢梭那本不被人注意的《论语言的起源》感兴趣,尽管他们在对卢梭著作的理解上也存在着不小的对立。但一个可以预见的文学批评学派已经于此间萌芽了,而德·曼的功劳绝对不可小觑。罗蒂指出:“德里达提供了哲学纲领,而福柯则提供了‘左倾’的政治观点。但他们俩都没有把自己看作文学批评家,更没有梦想建立一个文学批评学派。没有第三个源泉,即保罗·德·曼的著作,就很难想象这个学派的存在。”[76]当然,罗蒂的意思是:是德·曼把解构引向了文学批评的领域。而且也是因为德·曼,德里达才开始了他的耶鲁之行。德里达说:“我在耶鲁大学主持的第一个研究班是谈弗朗西斯·蓬若,是应保罗·德·曼的邀请,他把我介绍到那里。”[77]

1967年,德里达出版了《声音与现象》《论文字学》《书写与差异》三部对于解构非常重要的作品——这几本书均已有中译本。但在这里我们还应该提到德里达在此之前的一本不被学界重视的书《胡塞尔〈几何学的起源〉引论》(1962),这部著作是德里达在翻译胡塞尔的《几何学的起源》后加上去的导论性质的文章,但它的篇幅大概是胡塞尔这篇文章的六倍,在这部书里,德里达以《几何学的起源》为主线,以胡塞尔的整个思想发展为背景,从现象学的内部出发,在对胡塞尔晚期的思路进行认真审视和对话的过程中发现并论证了解构理论的最重要支柱——异延原理。[78]因而某种程度上这本书也可看作是解构的发轫之作。但真正引起广泛关注的是《声音与现象》《论文字学》以及《书写与差异》这三部著作。《声音与现象》仍然是一本与胡塞尔及现象学有关的书,主要谈的是《逻辑研究》的几个问题,共7个部分,符号和诸符号(Sign and Signs)、指示的还原(The Reduction of Indication)、作为独白的意义(Meaning as Soliloquy)、意义和再现(Meaning and Representation)、符号和瞬间(Signs and the Blink of an Eye)、保持沉默的声音(The Voice That Keeps Silence)、始源的增补(The Supplement of Origin),并收录了《形式和意义》(Form and Meaning:A Note on the Phenomenology of Language)以及《异延》(Difference)两篇论文,这本书既是对现象学的思考,也是对解构思路的廓清,德里达指出:“对形而上学的现象学批判在确保形而上学的历史的那一刻背离了自身,我们的目的最好是开始证明对现象学批判的追溯本身就是形而上学式的,并在其历史功绩中恢复其最初的纯粹性。”[79]同时,德里达在这部著作中也引入了通常被看作是解构核心语汇的“异延”(différance)、“踪迹”(trace)、“增补”(supplément)等,《论文字学》可以说对德里达和解构批评的意义非常重大,这本书几乎在全世界范围内引发热议,该书的第一部分某种意义上可以被称为解构宣言,西方的人种中心主义、逻各斯中心主义、语音中心主义等被作为一种解构的对象在此一一呈现。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列维·斯特劳斯、卢梭的著作进行的分析和批评。《书写与差异》收录了德里达1963年到1967年间的11篇论文。这些批评文章涉及到的主要作家包括:尼采、弗洛伊德、阿尔多、布朗肖、福柯、海德格尔、列维纳斯、斯特劳斯、黑格尔等等。在这些具体的批评文章中,德里达得以施展他的解构策略。

但就美国学界来说,有意思的是,《论文字学》直到1976年才有了斯皮瓦克翻译的英译本。因而德里达最早对美国学界的影响或许主要还是和他自己定期的美国之行有关。

当然,还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尽管德里达的思想对后来被称为耶鲁学派的几位学者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但这并不代表美国的这些解构批评的中坚力量,在德里达还未曾造访美国之前,在研究方法、研究兴趣等方面没有同解构理论相契合的地方,彼得·韦尔默朗(Pieter Vermeulen)指出:“我担保,在兴趣和观点上,哈特曼在此阶段(20世纪60年代)的作品与雅克·德里达同时期的作品有着诸多相似性,而德里达的这些60年代的作品在60年代的美国还并未曾被读到。”[80]

1979年

20世纪70年代初,德里达便定期在美国的几所大学里任教。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刚开始一般是每隔三年授课一个学期。从1973年起,每年有五周的研究班课程。之后,德里达应邀来到耶鲁大学,并公开授课,正式开启了耶鲁的解构学术研究。[81]德·曼、布鲁姆、哈特曼以及米勒是德里达在耶鲁大学学术讲座中的常客,而当时这些批评家本身在美国文学批评圈内已经很有名气了,他们大多有新批评(当然这里的新批评指的是英美新批评而非法国新批评)或者现象学批评的背景。但德里达到来之后,他们很快转变为英美新批评及现象学批评或者意识批评的对立面或批评者。这一段时期他们的许多论著都相继出版:德·曼的《盲视与洞见》(1971)、《阅读的寓言:卢梭、尼采、里尔克和普鲁斯特的比喻语言》(1979),哈特曼的《超越形式主义:文学随笔》(1970)、《阅读的命运及其他》(1975),布鲁姆的《误读图示》(1975)、《理解与批评》(Kabbalah and Criticism,1975)、《诗歌与压抑:从布莱克到史蒂文斯的修正主义》(1976)、《有想象力的比喻》(1976),米勒的《托马斯·哈代:距离与欲望》(1970)、《查尔斯·狄更斯与乔治·克路克沙克》(1971)等等,尽管很难直接将这些论著同解构批评文论等同起来,但毫无疑问,这些论著都已经同传统的新批评以及现象学批评渐行渐远了。而且尽管这几位声名显赫的批评家个性鲜明,但是在他们的著述中有了一致性的东西,那就是对文本细读、互文阅读以及文本多义性、不确定性、异质性等的强调。为此,美国批评家威廉·普理查德(William Pritchard)在《哈德逊评论》上撰文,将德·曼、布鲁姆、哈特曼以及米勒四人合称为“阐释学黑手党”(Hermeneutical Mafia);而另一位批评家弗兰克·兰特里夏(Frank Lentricchia)在《新批评之后》一文中,也将他们称为耶鲁黑手党,而且他认为这个黑手党的教父就是保罗·德·曼,因为其他三位批评家无论是在谈话中,还是在文章里,每每提起德·曼的时候,语气都非常恭敬甚至带有崇拜的意味。[82]除此之外,还有学者将他们称为“耶鲁学派”“启示录之四个马车夫”“耶鲁四人帮”等等,当然,在哈特曼看来,这种称呼“仅仅看到了事物的表面现象,事实上,置身其间的人要比局外人想象的联系得更为紧密。在20世纪70年代,特别是在非后现代时期,四位个性鲜明的文学批评家能汇集一处,会聚在同一所校园里确实非比寻常。我们将德里达当成我们的一分子,我们的第五号重要成员”。[83]不难发现,解构批评呼之欲出。

一般说来,解构成为一个可辨识的文学批评流派,应该是以1979年出版的《解构与批评》为标志的,这部论文集收集了哈罗德·布鲁姆的《形式的中断》(The Breaking of Form)、保罗·德·曼的《面目全非的雪莱》(Shelley Disfigured)、雅克·德里达的《活着·边界线》[living on·Border Lines该文由詹姆斯·赫尔伯特(James hulbert)翻译]、杰弗里·H.哈特曼的《言语、愿望、意义:华兹华斯》(Words,Wish,Worth:Wordsworth)、J.希利斯·米勒的《作为寄主的批评家》(The Critic as Host)。哈特曼在为该书所作的序言中指出:“这不是一本挑起论争的书,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宣言。这些论文保持着每位作者的风格和特色,如果它想表明什么的话,它有一些共同的问题,这些问题集中在当今影响文学批评的两个方面。一是批评自身的处境,它断言何种较为成熟的功能——一种明显超越学院的或适于教学的功能。而讲授、批评并揭示我们文化中的伟大文本是基本的任务,坚持文学的重要性不应该使文学批评只承担一种服务的功能。批评是文字世界(the world of letters)的一部分,并且混合了哲学和文学,指涉和修辞力量。第二个共同问题正是文学的重要性或者力量。这种力量是由什么组成的,它如何显示自身?一种被描述和解释发展出来的理论,何以能够对艺术作品做出解释而不是纠缠不休呢?”[84]因而其价值意义就在于,开宗明义地提出一种新的阅读的角度,并试图思考并尝试应对彼时特定语境中批评所面临的挑战和困境,进而重新思考文学的功能和特点。

尽管这部论文集的五位批评家个性鲜明、风格迥异,但正如前言所示,他们都是以解构之名进行文学批评实践的,而另外一个较为一致的地方是,他们都对雪莱生命中的最后一首残诗、一个未完成的文本《生命的胜利》提出了各自的见解。

这部论文集一经出版,便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此后,人们便以解构派或者解构批评为这一流派命名。同时解构批评起作用的领域尽管主要是在文学,但实际上在其他领域,比如哲学、历史、法律、建筑、音乐等等,也都不断有学者尝试借鉴和接受这一批评方法和观念,并将其运用到批评实践和艺术创作中去。

无论如何,“70年代,德里达在美国人文社会科学诸学科中成为最被频繁引用的外国思想家,70年代也是解构几乎作为美国造的思想而被反输入到法国的时代(‘后结构主义’这一用语由美国创造,后传入法国)”。[85]当然,美国能如此之快地接受解构,可能与美国的某些传统密切相关。尽管可以说,美国的解构批评与尼采、索绪尔、海德格尔、德里达等人的理论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差异,然而正如罗蒂认为的那样,在英吉利海峡两岸的哲学之间的这种区别更多的是风格上的区别而不是实质上的区别。德里达对语言的讨论不见得与维特根斯坦的讨论有什么重要区别,福柯对知识与权力之关系讨论,在罗蒂看来,也不见得与杜威的讨论有什么重要的区别。虽然在今日英国和美国,海德格尔和德里达的推崇者在哲学系寥寥无几,而戴维森和普特南的推崇者在文学系(海德格尔和德里达主要是这些系里的研究对象)寥寥无几。[86]而布鲁姆甚至声称自己是个实用主义者。许多学者甚至表示,德里达如果不是适时地出现在了美国,如果不是遇到了德·曼等人,那么他的解构思想可能永远不会“长大”,而且即便“长大”也不能如此“迷人”。德里达也指出:“与人们通常想的相反,解构并没有从欧洲出口到美国。它在美国有一些原始构型(original configuration);许多迹象表明,这些原始构型反过来在欧洲和世界其他地方产生了非凡的影响。”[87]

1983年、2004年

这两个年份当然和两位解构批评巨匠保罗·德·曼(1919年10月6日—1983年7月21日)以及雅克·德里达(1930年7月15日—2004年10月9日)的先后离世有关,同时这两个年份也暗示着解构批评已经逐渐为新的话语空间腾出了一块空地,解构批评逐渐衰落了。

尽管很多人认为德·曼在学术上受德里达影响颇深,但即使没有德里达,也丝毫不会影响他在美国批评界的地位,直到现在关于德·曼的研究论文仍然层出不穷。德·曼无疑是那种不可多得的天才型批评家,他精通法语、德语、英语等语言,当然也包括他的母语弗兰芒语。德·曼也似乎不像其他几位批评家比如米勒、布鲁姆、哈特曼那样专事文学批评研究,尽管一般意义上,他总是被命名为文学批评家,而且他研究过很多文学家的文本,比如,雪莱、华兹华斯、普鲁斯特、波特莱尔、司汤达、马拉美、柯勒律治、里尔克等等。但德·曼是很反对这种学科间的精细区分的,他也热衷于读解哲学、批评著作。因此他的批评总是被人们称为“批评的批评”,他批评过的哲学家或批评家有帕斯卡尔、洛克、黑格尔、康德、荷尔德林、海德格尔、狄德罗、尼采、奥斯汀、巴赫金等等。不仅如此,他还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学生,正所谓“将门出虎子”,他的学生佳亚特里·斯皮瓦克、芭芭拉·约翰逊、加谢等等目前都已经是美国批评界享有一定声誉的批评家了。

至于德里达,他的声名与影响力自不待说。他的著作已经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全世界有那么多的学者在阅读他的作品,并且写作同他及其著作有关的论文,尽管如他所言,全世界读懂德里达的可能不超过几十个。在德里达去世后,当时的法国总统希拉克发表声明高度评价了德里达毕生对法国思想文化和人类文明做出的贡献:“正是有了他,法国才给了整个世界一位最伟大的哲学家和当代知识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的人物。”[88]国内学者王宁这样评价德里达:“甚至可以这么说,德里达就是解构理论乃至整个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理论思潮的鼻祖和领衔人物。尽管德里达从来不滥用后现代主义或后殖民主义这些批评术语,但利奥塔、鲍德里亚、哈桑、赛义德、斯皮瓦克、巴巴这些公认的后现代主义或后殖民主义大师却无不受他的思想的影响。甚至连哈贝马斯、詹姆逊这样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也未能幸免他的影响。”[89]可见,德里达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多么宝贵的精神财富,不难想象,在未来,德里达也仍然会在多个方面多个领域影响着人类文明的进程。

当然解构批评的衰落和这两个人的先后离世有关——当然也与全球化背景下的新形势有关,但在这两个事件的间隙里,还有一些事件对于解构来说是致命的或者说是灾难性的。那就是在1987年先后发生的“海德格尔事件”和“德·曼事件”。由于海德格尔和德·曼被指与纳粹有染,学术界借此对解构批评发起了最为声势浩大的攻击,我们将在后面的部分集中分析、论述这一事件,并试图对其进行修辞性阅读。我们认为这种分析之所以是必要的,不仅是想试图重现那依然是缺席了的所谓原初语境,更是试图修辞性地说明,为什么会发生这一事件。我们相信随着德·曼那些充满智慧的著作不断地被引介进来,他的学术价值一定会被学界认识到。当然,不难理解,随着德·曼影响力在中国的日益高涨,德·曼事件也迟早会成为学界对于解构之性质与价值方面纠缠不休的一个问题。因此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尽早解决。

我们还要提到的事件是米勒和德里达的中国之行,之所以称之为学术事件,是因为他们的中国之行,带来了很多热点话题,例如,图像化转向问题、文学终结论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在当时学术界都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德里达的重要著作其实是在世纪之交才被翻译到国内的:汪堂家翻译的《文字学》于1999年出版,杜小真翻译的《声音与现象》也于同年出版,张宁翻译的《书写与差异》在2001年推出。学界对德里达的研究也于此间不断“热”了起来。2001年9月3日德里达来到中国,分别在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以及香港中文大学进行演讲及座谈;同时还同《读书》杂志、南京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等等地中国学者进行座谈。[90]德里达的中国之行可以说引起了国内学者的热烈关注,而在此后,出现了德里达热,关于德里达的论文论著开始大量的涌现出来。

1988年5月,米勒首次来华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的学术会议,其间王逢振与米勒谈起出版编译旨在介绍反映当代杰出西方批评理论家思想发展或基本理论观点的知识分子丛书一事;1993年米勒再次来华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商定出版事宜;1994年12月9日米勒来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讲学并接受了北京大学名誉教授的聘请;1997年4月9—11日应邀在北京大学英语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作了题为《论全球化对文学研究的影响》等学术报告;2000年秋分别在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作了报告;2001年在北京参加了比较文学双边讨论会;2003年9月10日在浙江大学演讲,题为《幽灵效应:现实主义小说中的互文性》(The Ghost Effect:Intertextuality in Realistic Fiction);2003年9月12日在苏州大学比较文学研究中心作了题为《比较文学的(语言)危机》的报告;同时在北京祝贺清华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点建立之时作了演讲,主要探讨全球化过程中比较文学的语言危机问题;2004年米勒再次来到北京,并作了题为《为什么我要选择文学》的学术报告,演讲内容刊登在2004年7月1日的《社会科学报》上;2005年6月26日,由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主办的“文学批评与文化批判”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武汉隆重举行,米勒应邀作了题为《文学与理论中的后现代共同体》的重要发言;2005年8月13日,中国比较文学学会第八届年会暨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深圳大学国际会议厅开幕,米勒到会并做了《论比较文学中理论的地位》的演讲。[91]此后米勒还多次在国内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如《文学理论的未来》(见《东方丛刊》2006年第1期)、《谁害怕全球化?》(见《长江学术》2006年第4期)、《亨利·詹姆斯与视角》(见《江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等等。

尽管来中国已经10次之多了,但是真正使学界关注起米勒应该是在1997年,他所做的《论全球化对文学研究的影响》的报告之后才开始的。此后,米勒的中国之行带来了他的修辞性阅读以及一些颇为国际化的议题:全球化时代的文学及文学研究现状、图像化转向及文学的危机等等,这些问题引起了国内学者的热烈回应。某种程度上,这些回应也是似乎国内学者同国际学术界就一些前沿问题所进行的难得的正面交锋。此后学界对米勒的研究逐渐展开。

可以说两位学者的到访,某种意义上也将解构批评正式引入了中国,并引起了中国学者的关注。但彼时在美国学界解构的热度无疑已经大不如前了。尽管解构批评有着制度上的保障,因为德里达、德·曼、哈特曼、布鲁姆的学生都在某种程度上延续着解构批评的香火,就拿J.希里斯·米勒来说吧,他的学生,如耶鲁大学的斯蒂文·阿拉克瓦(Steven Arakawa)、加州大学的大卫·阿瑞捏鲁(David Ariniello)、普林斯顿大学的玛丽亚·巴蒂斯塔(Maria di Battista)、弗吉尼亚大学的马克·埃德蒙逊(Mark Edmundson)、内华达大学的梅根贝克·兰克多(Megan Becker-Leckrone)、加州州立大学的奥利弗伯格夫(Oliver Berghof)、约克大学的雷切尔·鲍尔比(Rachel Bowlby)、加州大学的荷马·布朗(Homer Brown)[已故]、圣何塞州立大学的马克·卡尔金斯(Mark Calkins)、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的克雷·格卡森(Craig Carson)、纽约州立大学的汤姆·科恩(Tom Cohen)等等,都在从事着解构的事业,但不得不说,当解构批评变成一种教学方法,变成一种模式化、教条化的分析模式时,它所具有的激进、抵抗、批判色彩具已消退了。如王宁所说:“作为一种批评理论思潮,解构主义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就受到新历史主义和后殖民主义的挑战而退居了次要地位。”[92]但正如哈特曼所说:“每一次文艺批评运动各领风骚10至15年,但这之后它们并不会自行彻底消失。在某一时期内,它们或是消失或是与其他事物相融合,但也许有一天他们还会重新粉墨登场。”[93]但即便如此,我们也丝毫不能否认解构批评的积极意义,不能否认它对后来的诸多批评理论所带来的影响。如今学界普遍认可的一个事实是,新历史主义、女权主义、后殖民主义都从解构身上汲取了灵感。在此意义上,或许可以说,解构不是衰落了,它只是换了一种表述方式,它的锋芒仍会以一种全新的文化批判姿态呈现于世人面前,尽管德里达乃至其他的几位耶鲁学派批评家或许并不完全认可。


[1] 参见[德]恩斯特·贝勒尔《尼采、海德格尔与德里达》,李朝晖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8—20页;[英]克里斯蒂娜·豪威尔斯《德里达》,张颖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页;[美]佳亚特里·斯皮瓦克《从解构到全球化批判:斯皮瓦克读本》,陈永国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9页;陈晓明《德里达的底线:解构的要义与新人文学的到来》,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0—91页;汪堂家《汪堂家讲德里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6页;杜小真、张宁《德里达中国演讲录》,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第155—156页;等等。

[2] 陈晓明:《德里达的底线:解构的要义与新人文学的到来·自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页。

[3] Britannica,Concise Encyclopedia,http://www.answers.com/topic/deconstruction.

[4] Simon Blackburn,Oxford Dictionary of Philosoph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p.95.

[5] Niall Lucy,A Derrida Dictionary.Oxford:Blackwell Publishing Ltd,2004,pp.11-14.

[6] [英]维克多·泰勒、查尔斯·文奎斯特:《后现代主义百科全书》,章燕、李自修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04页。

[7] [英]肯尼思·麦克利什:《人类思想的主要观点:形成世界的观念》,查常平译,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362—363页。

[8] [美]弗雷德里克·詹明信:《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陈清侨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328—329页。

[9] [英]克里斯蒂娜·豪威尔斯:《德里达》,张颖、王天成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51页。

[10] Martin McQuillan,Paul De Man,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2001,pp.6-7.

[11] Jacques Derrida,Memorires for Paul de Man(revised edition),Translated by Cecile Lindsay,Jonathan Culler,Eduardo Cadava,and Peggy Kamuf,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9,p.135.

[12] Paul De Man,Allegories of Reading:Figural Language in Rousseau,Nietzsche,Rilke,and Proust,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79,p.104.

[13] Jacques Derrida,Memorires for Paul de Man(revised edition),Translated by Cecile Lindsay,Jonathan Culler,Eduardo Cadava,and Peggy Kamuf,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9,p.72.

[14] [日]高桥哲哉:《德里达——解构》,王欣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22页。

[15] Jacques Derrida,Memorires for Paul de Man(revised edition),Translated by Cecile Lindsay,Jonathan Culler,Eduardo Cadava,and Peggy Kamuf,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9,p.73.

[16] [美]理查德·罗蒂:《后哲学文化》,黄勇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98页。

[17] [法]雅克·德里达:《书写与差异》,张宁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第15页。

[18] [法]雅克·德里达:《论文字学》,汪家堂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32页。

[19] [法]雅克·德里达:《德里达访谈录——一种疯狂守护着思想》,何佩群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88页。

[20] [法]雅克·德里达:《论文字学》,汪家堂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32页。

[21] [法]雅克·德里达:《书写与差异》,张宁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5页。

[22] 从这里似乎可以看出男人为什么对女人如此重要,因为女人曾是男人的一根肋骨,她只有在拥有男人时,才是安全的,女人和男人这对范畴必须被结构化才是和谐的、稳定的。女人必须被组织进这个结构中,才能完美地呈现出上帝的完整幻象/影子。而男人与其说是爱女人,毋宁说是爱自己,因为女人不过是男人的数根肋骨之一。

[23] [美]弗洛姆:《弗洛姆文集》,冯川等译,改革出版社1997年版,第13页。

[24] [美]J.希利斯·米勒:《解读叙事》,申丹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页。

[25] [美]哈罗德·布鲁姆:《批评·正典结构与预言》,吴琼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4页。

[26] [美]哈罗德·布鲁姆:《批评·正典结构与预言》,吴琼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4页。

[27] Jacques Derrida,Letter to a Japanese Friend trans.David Wood and Andrew Benjamin,in A Derrida Reader:Between the Blinds,ed.,Peggy Kamuf,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1,p.274.

[28] [英]伊格尔顿:《现象学、阐释学、接受理论:当代西方文艺理论》,王逢振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29] [美]J.希利斯·米勒:《重申解构主义》,郭英剑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30] [美]乔纳森 ·卡勒:《论解构》,陆扬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31] Kathleen Davis,Deconstruction and Translation,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32] [美]萨克文·伯科维奇:《剑桥美国文学史》,杨仁敬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

[33] [英]克里斯蒂娃·豪威尔斯:《德里达》,张颖、王天成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34] [英]维克多·泰勒、查尔斯·文奎斯特:《后现代主义百科全书》,章燕、李自修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35] 陆扬:《解构主义批评简述》,《学术月刊》1988年第2期;郑敏:《解构主义与文学批评》,《外国文学评论》1990年第2期;晓风:《新历史主义批评对解构主义的超越》,《外国文学评论》1991年第2期;逢春:《米勒解构主义理论的新发展》,《外国文学评论》1991年第2期;陈鸣树:《解构主义述评》,《东疆学刊》1991年第2期;张沛:《德里达解构主义的开拓》,《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6期;张小元:《走出象牙之塔,重返历史之流——略论解构主义文学批评》,《人文杂志》1992年第5期;汪民安:《解构主义与中国当代文学批评》,《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93年第4期。

[36] 王先霈、胡亚敏:《文学批评原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朱立元:《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周忠厚:《文艺批评学教程》,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邱运华:《文学批评方法与案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赵焱秋:《文学批评实践教程》,中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凌晨光:《当代文学批评学》,山东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7] 赵毅衡:《新批评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42页。

[38] 盛宁:《人文困惑与反思: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批判》,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90页。

[39] 杜小真、张宁:《德里达中国讲演录》,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第155页。

[40] [美]理查德·罗蒂:《后哲学文化》,黄勇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134页。

[41] [美]理查德·罗蒂:《后哲学文化》,黄勇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92—93页。

[42] [法]弗朗索瓦·多斯:《从结构到解构:法国20世纪思想主潮》,季广茂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422页。

[43] [法]弗朗索瓦·多斯:《从结构到解构:法国20世纪思想主潮》,季广茂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426页。

[44] [法]弗朗索瓦·多斯:《从结构到解构:法国20世纪思想主潮》,季广茂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426页。

[45] [法]弗朗索瓦·多斯:《从结构到解构:法国20世纪思想主潮》,季广茂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430页。

[46] [法]弗朗索瓦·多斯:《从结构到解构:法国20世纪思想主潮》,季广茂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441页。

[47] [法]吉尔·德勒兹:《哲学与权力的谈判——德勒兹访谈录》,刘汉全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03页。

[48] [瑞士]皮亚杰:《结构主义》,黄颂杰《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欧洲大陆哲学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49页。

[49] [法]德里达:《解构与思想的未来》,夏可君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12页。

[50] [德]恩斯特·贝勒尔:《尼采、海德格尔与德里达》,李朝晖译,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

[51] [德]恩斯特·贝勒尔:《尼采、海德格尔与德里达》,李朝晖译,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9页。

[52] [美]理查德·罗蒂:《后哲学文化》,黄勇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97页。

[53] [英]马克·柯里:《后现代叙事理论》,宁一中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

[54] Jonathan Culler,Literary Theory: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p.126.

[55] Lan Ousby,The Cambridge Guide to Literature in English,Cambridge:the Press Syndicate of 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1988,pp.263-264.

[56] M.H.Abrams,A Glossary of Literary Terms(Seventh Edition),Fort Worth:Harcourt Brace College Publishers,1999,p.59.

[57] [美]J.希利斯·米勒:《重申解构主义》,郭英剑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55页。

[58] 王逢振:《2001年新译西方文论选》,漓江出版社2002年版,第365页。

[59] 罗选民、杨小滨:《超越批评的批评——杰弗里·哈特曼教授访谈录》(下),《中国比较文学》1998年第1期。

[60] 罗选民、杨小滨:《超越批评的批评——杰弗里·哈特曼教授访谈录》(上),《中国比较文学》1997年第3期。

[61] 罗选民、杨小滨:《超越批评的批评——杰弗里·哈特曼教授访谈录》(上),《中国比较文学》1997年第3期。

[62] 杜小真、张宁:《德里达中国讲演录》,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第211页。

[63] Jacques Derrida,Memorires for Paul de Man(revised edition),Translated by Cecile Lindsay,Jonathan Culler,Eduardo Cadava,and Peggy Kamuf,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9,p.15.

[64] “地形图”一直是解构论者颇为喜欢的一个词,米勒有一本书的名字就叫作《地形图》,(See J.Hillis Miller,Topographies,Californi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这个词之所以用了复数形式(topographies),意在表明:不存在本源性地还原或者毫无差异地复现,地形图的描绘可以是多个版本、多种风格、多种方式的,因而也就存在着不同文本类型的解构批评的地形图。

[65] [美]理查德·罗蒂:《后哲学文化》,黄勇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91页。

[66] Jacques Derrida,Memorires for Paul de Manrevised edition),Translated by Cecile Lindsay,Jonathan Culler,Eduardo Cadava,and Peggy Kamuf,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9,p.20.

[67] [法]雅克·德里达:《书写与差异》,张宁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502页。

[68] [法]雅克·德里达:《书写与差异》,张宁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503页。

[69] [法]雅克·德里达:《书写与差异》,张宁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505页。

[70] [法]雅克·德里达:《书写与差异》,张宁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514页。

[71] [法]雅克·德里达:《书写与差异》,张宁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522页。

[72] [法]雅克·德里达:《书写与差异》,张宁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523页。

[73] [法]雅克·德里达:《书写与差异》,张宁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524页。

[74] [法]雅克·德里达:《书写与差异》,张宁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523—524页。

[75] [法]雅克·德里达:《书写与差异》,张宁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524—525页。

[76] [美]理查德·罗蒂:《后哲学文化》,黄勇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91—92页。

[77] [法]德里达:《文学行动》,赵兴国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59页。

[78] [法]雅克·德里达:《胡塞尔〈几何学的起源〉引论·译后记》,方向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54页。

[79] Jacques Derrida,Speech and Phenomena,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7,p.5.

[80] Pieter Vermeulen,Geoffrey Hartman:Romanticism after the Holocaust,London:Continuum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Group,2010,p.3.

[81] 此后,德里达还受聘于美国加州大学(厄湾分校)以及康奈尔大学。

[82] 昂智慧:《文本与世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3页。

[83] 罗选民、小滨:《超越批评的批评——杰弗里·哈特曼教授访谈录》(下),《中国比较文学》1998年第1期。

[84] Harold Bloom,Paul De Man,et.al,Deconstruction and Criticism,London:Routledge&Kegan Paul Ltd,1979,pⅶ.

[85] [日]高桥哲哉:《德里达:解构》,王欣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9页。

[86] [美]理查德·罗蒂:《后哲学文化(作者序)》,黄勇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

[87] Jacques Derrida,Memorires for Paul de Man(revised edition),Translated by Cecile Lindsay,Jonathan Culler,Eduardo Cadava,and Peggy Kamuf,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9,p.14.

[88] 王宁:《雅克·德里达:批评的遗产》,《中华读书报》2004年10月20日第4版。

[89] 王宁:《雅克·德里达:批评的遗产》,《中华读书报》2004年10月20日第4版。

[90] 这些文章都收录于杜小真、张宁编《德里达中国演讲录》,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

[91] 罗杰鹦《J.希利斯·米勒在中国》,《国外文学》2006年第4期。

[92] 王宁:《雅克·德里达:批评的遗产》,《中华读书报》2004年10月20日第4版。

[93] 罗选民、杨小滨:《超越批评的批评——杰弗里·哈特曼教授访谈录》(上),《中国比较文学》199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