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广州发展报告(2019)
- 曾伟玉 麦均洪主编
- 5字
- 2025-04-08 20:48:07
分报告
科技创新篇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机制研究
丁焕峰 周锐波 刘小勇[1]
摘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机制,形成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功能互补、产业错位布局和特色化发展,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实现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扎实成效。本报告认为,应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和产业优势,深化港澳与内地合作,科学识别粤港澳大湾区的独特资源和优势特色,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机制,并提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策略与对策建议。
关键词:科技创新 粤港澳大湾区 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机制
引言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协同创新是粤港澳大湾区建成世界级城市群、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支撑的基本要求,也是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关键驱动力量。加强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探索科技创新协同模式,形成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功能互补、产业错位布局和特色化发展,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实现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典范的关键,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本报告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的重要讲话以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及广东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的基础上,科学识别粤港澳大湾区的独特资源和优势特色,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和产业优势,深化港澳与内地合作,提升全球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能力,推动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创新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研究内容:①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环境、发展现状与科技创新政策;②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机制构建;③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策略与对策建议。
一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环境基础与机遇挑战
粤港澳大湾区坐拥天然地理优势,以珠江口为依托,聚集了珠江三角洲的9个城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开放和创新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重要目标,在中国深化改革以及坚持创新为第一动力的大背景下,粤港澳合作不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实力、区域竞争力显著增强,已具备建成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基础条件。
(一)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环境基础
1.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
(1)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天然港湾开放型区位优势。粤港澳大湾区有拥海抱湾连河的天然地理条件,具有得天独厚的港口开放经济优势。而且三面环陆,连接东盟,具有漫长的海岸线,地理区位优势使大湾区成为连接国内外市场的重要枢纽、参与国际分工的桥头堡以及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区域性节点。因湾区存在而形成的对外开放“共同作用力”和更短的对外开放距离,使粤港澳大湾区极具国际吸引力。
(2)粤港澳大湾区具有极强的开放经济基础。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三个全球十大集装箱港口、多个世界级的空港群以及较早设立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2018年粤港澳大湾区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约为7441.9万标准箱,湾区五大国际机场的年旅客吞吐量为2.15亿人次。[2]高进出口贸易额与多方贸易伙伴也显示出粤港澳大湾区的开放经济极具活力,2018年珠江三角洲地区进出口贸易总额达1.04万亿美元,约占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40%[3]。
(3)粤港澳大湾区极具区域经济活力。2018年粤港澳大湾区创造了超过16419.7亿美元的生产总值,占全国GDP的11.97%,人均GDP超23075美元[4],达到了世界高收入国家的收入标准,以现代服务业为中心的香港和澳门的第三产业占比最高。2018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超204.6亿美元[5],珠江三角洲地区是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集聚地。粤港澳大湾区拥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完备的市场体系,形成了一套与国际社会接轨的市场制度和营商环境,港澳特别行政区是全球自由市场经济体,自由的营商环境吸引了一大批全球知名企业入驻,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活跃的市场经济和开放的营商环境与外商直接投资相互配合提升了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的活跃度。
2.粤港澳大湾区是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的重要区域
(1)改革开放初期,粤港澳地区自发进行民间合作。改革开放初期,香港凭借着自由的营商环境和资本环境成为中国内地接触世界资本和技术的窗口,而珠江三角洲地区凭着临近香港的区位优势、先行一步的政策优势、低廉的土地租金和劳动力优势,吸引了大量由香港转出的制造业,成了世界制造工厂,粤港之间形成了“前店后厂”式跨境合作服务模式。珠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形成的合作关系为内地与港澳的进一步交流打下了基础。
(2)“前店后厂”模式逐步升级为多元交流合作模式。粤港澳三地政府为降低交流合作门槛签订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以及补充协议,逐步开放更多合作机会,刺激粤港澳地区的服务贸易、货物贸易模式升级,随后还出台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制度性文件,创新性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制度性障碍造成的合作困难,推进了粤港澳地区的合作,以港澳地区发达的服务经济带动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升级转型,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活跃实体经济吸引了港澳地区优秀人才。粤港澳地区是内地与港澳合作的示范区,大湾区可以珠江—西江经济带为腹地,加快产业梯度转型,带动中南、西南地区发展,逐步辐射内地其他城市。
3.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要素集聚,具备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基础
(1)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丰富的人才池以及创新载体。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和科研机构资源丰富,湾区共有162所高等院校,占全国高等院校总数的6%,其中5所被列为QS世界200强大学,还拥有202万名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学生。高校和科研机构作为科技创新的基石,是新知识产生的载体和创新人才集聚的地方,能够促进新技术和创新企业的产生。优秀人才通过创新载体或平台进一步推动了创新要素的集聚。粤港澳大湾区共有55家国家重点实验室或伙伴实验室,77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64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批高质量建设的各类创新载体和平台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了创新支撑动力。
(2)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一批市场认可度高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是科技创新活动最主要的参与者,是研发活动的主要投入者。粤港澳大湾区拥有22489家高新技术企业、17家世界500强企业和一批崭露头角的创新型企业,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R&D投入高达85%。华为、大疆等代表高新技术行业,腾讯、网易等代表互联网行业,平安保险等代表金融保险行业,广汽集团、比亚迪等代表先进制造业行业,这些企业表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结构多元,新兴产业表现突出。创新型企业和龙头企业以其高研发投入带动了其他企业共同发展并且推动湾区企业整体创新水平的提升。
(3)粤港澳大湾区创新投入大,投入强度高。创新投入是创新产出的必要条件,高创新投入为创新实力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奠定了稳固基础。2017年广东省R&D总支出超2343.63亿元,R&D投入占GDP比重为2.61%,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占全国R&D支出的13.26%,其中企业的R&D投入超2047.59亿元,占全社会R&D投入的87.36%,高等学校的R&D投入为137.53亿元,占5.86%,科研机构的R&D投入为83.84亿元,占3.57%[6]。
(二)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机遇和挑战
1.机遇
(1)深化改革开放,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经过40年来的改革开放,中国形成了规模巨大的产能,还积累了十分可观的科技创新能量。坚定不移地走改革开放道路,国家自主创新区和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实施促使改革进程不断深化,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促使中国经济在高不确定性的外部环境下仍然保持稳定高质量增长。创新性的政策与改革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大湾区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创新大湾区合作发展体制机制、破解合作发展中的矛盾提供了新契机。
(2)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改变全球经济格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为大湾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新契机。新一轮科技革命以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与传统的物理、化学、机械等学科相结合为契机,正加速演进,由此推动了金融科技行业、生物医药工程产业等新兴产业的诞生。从产业革命的历史经验看,新兴产业革命不仅改变了世界生产格局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并且极大地拓展了世界经济发展的空间,更重要的是,催生与之相对应的新经济结构,随之而来的可能是世界经济发展格局的重塑。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业、先进制造业、移动通信业等行业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可借助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新机遇,成为世界经济发展潮流的领跑者。
(3)“一带一路”深入推进,全面拓展,为粤港澳大湾区构建全面开放格局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了共建国家之间的经济交流和商贸合作,刺激了航运需求并推动航运事业的创新与发展,推进区域开放。粤港澳大湾区是距离“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最近地理节点的经济发达区域,拥有现代化铁路物流网络和密集的海上运输航线系统与网络,其航运航海事业会从中获取养分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大湾区全面开放发展。而且广东省制造业在“前店后厂”的模式下飞速发展,目前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港澳服务行业不断发展升级,若借助“一带一路”的市场和资源,粤港澳大湾区将重塑发展动力,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
2.挑战
(1)科技创新资源分布不均,科技溢出效应较弱。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基础较好,整体创新要素丰富,创新平台和载体众多,但区域内部存在创新资源分布较不均匀和创新资源配置落差较大等问题,例如粤港澳大湾区内优秀的高校资源较多落在了广州、深圳、香港,广州拥有最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中心,其他城市的创新要素集聚程度和创新能力虽然有所增长,但与广州、深圳、香港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这可能会造成交流成本的上升,从而导致科技溢出效应的减弱。
(2)面临多种制度差异和法律差异,阻碍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粤港澳大湾区目前面临着“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种货币、三个独立关税区和三种法律制度”挑战下如何进行跨境合作与区域协同的困境。港澳与广东省9个城市的经济、政治、税收等制度不同,法律相异,又存在三种货币,分属三个独立关税区。制度差异可能会产生“制度门槛”,为了适应不同的制度而投入更多的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源,而且制度差异可能限制部分类别商品和服务的跨区域交易,不利于区域内的人力资源、资金、信息等创新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和优化配置,直接影响各类资源与要素区域配置的效率与效益。法律体系的差异可能导致三方解决经济纠纷和矛盾争端的成本上升,从而限制三方的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流。
(3)科技保护主义抬头,国际产业竞争激烈。粤港澳大湾区还面临着贸易保护主义和国际产业竞争激烈的挑战。贸易保护主义设置高关税壁垒,限制自由贸易,导致多边贸易体制受到重挫,开放进程减缓甚至停滞。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全面开放进程加速,其遇到的国际产业竞争的激烈程度不断增大。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受到两端产业挤压,一端是价值链低端的加工环节以及传统制造业,珠江三角洲地区随着人口出生率的降低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增长,逐渐消失人口红利优势,受到东南亚等国家低人力成本的打击;另一端是价值链高端自主设计环节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粤港澳大湾区中港澳地区注重服务业的发展,制造业比重极低,注重金融业发展而缺乏实体经济的支撑;珠江三角洲地区制造业发达,但大多处于中下游价值链以及偏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产业起步晚、区域发展不平衡,总体而言与全球相比存在巨大的差距。外部贸易环境的恶化和国际产业竞争的加剧,给粤港澳大湾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带来一定风险和挑战。
二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现状与特色识别
(一)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现状
1.协同创新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第一,香港、澳门与珠江三角洲地区九市地理相近、文化同源、人缘相亲、民俗相近、优势互补。
第二,区位优势明显,粤港澳大湾区地处我国沿海开放前沿,以泛珠江三角洲区域为广阔发展腹地,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
第三,粤港澳大湾区交通便利,拥有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和吞吐量位居世界前列的广州、深圳等重要港口,以及香港、广州、深圳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空枢纽,便捷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正在加速形成。
第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实力雄厚,产业体系完备,协同创新有坚实的经济基础。
第五,近年来,粤港澳合作不断深化,基础设施、投资贸易、金融服务、科技教育、休闲旅游、生态环保、社会服务等领域合作成效显著,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格局。
2.协同创新进入关键发展阶段
伴随着改革开放,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要素驱动阶段。生产成本竞争驱动制造业内部分工和全球转移,新兴国家或地区通过OEM、外包等合作方式承接全球产业转移并不断形成产业集聚。珠江三角洲地区凭借先行的制度优势、充足廉价的土地和劳动力资源、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和社会文化相同的人文优势,创造了优势互补的“前店后厂”跨境一体化的经济发展模式。
二是投资驱动阶段。产业的不断发展需要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生产供应体系和综合配套服务能力,价值链前后两端环节不断从制造业中分离出来并在城市中心集聚,在金融资本主导时期表现为规模化和中心化趋势,城市化快速推进,规模效应和综合效应不断显现。
三是创新驱动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已经进入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时期,科技创新将是粤港澳大湾区参与全球竞争的核心竞争力。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进行词频搜索发现,《纲要》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三个词分别是“合作”169次,“创新”130次和“国际”105次。对比近期国家级的另外两个规划,雄安新区的高频词是“生态”“创新”和“公共”;长三角的高频词是“创新”“生态”和“环境”。可见,协同创新是国家赋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核心任务。
3.创新驱动型经济能量迅速迸发
随着产业不断转型升级,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发展能力和创新型经济能量迅速迸发。粤港澳大湾区在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Web of Science”核心合集数据库上发文量逐年上升,从1990年的1352篇迅速增加到2016年的56868篇。2019年《财富》评出的世界500强中,129家企业来自中国,粤港澳大湾区的企业则有20家,深圳、香港各占7家;国内500强企业中,总部设在粤港澳大湾区的企业有86家,占比近1/5,总部在深圳的企业最多,共有32家,涉及金融业、房地产、互联网、制造业等领域,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动力和创新能力,也是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写照。
4.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深化
粤港澳大湾区不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共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新旧动能加快转换。2018年,广东省发明授权专利达5.33万件[7],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约占全国一半,技术自给率达73%,区域创新综合能力排名保持全国第一。中国首台散裂中子源装置在东莞正式投入运行,江门中微子实验站等大科学装置顺利推进。新筹建9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增新型研发机构25家、科技企业孵化器89家、众创空间15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38%。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4万家,总数、总收入、净利润等均居全国第一。智能电视、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产量分别增长17%、28%、206%,新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5.5%。
5.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利好不断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粤港澳大湾区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成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依托“一国、两制、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制度优势,积极探索各种体制机制创新。2008年,深圳率先获得“国家科技创新型城市”。2014年,国务院批复深圳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东省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4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涵盖南沙新区、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三个片区。2015年,国务院批复成立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由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仲恺、东莞松山湖、中山火炬、江门、肇庆8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区构成“1+8”的格局。2018年8月,广东省提出要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打造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二)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特色识别
1.创新资源内聚型高端化
粤港澳三地科技研发、转化能力突出,拥有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大科学工程,创新要素吸引力强,具备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良好基础。粤港澳大湾区是世界级大学、技术领先的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活跃的行业部门等一流科技资源的集聚中心。香港有多家世界级大学,基础研究实力雄厚,澳门在部分领域的科技实力走在国际前列,广州、深圳也有多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院校,深圳、佛山、东莞拥有多家国际著名的高新技术企业。香港、澳门服务业高度发达,珠江三角洲地区九市已初步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2018年大湾区经济总量将超过1.6万亿美元[8]。
粤港澳大湾区从全球生产网络关键区域向全球创新网络重要枢纽迈进过程中,城市内部合作网络不断趋于成熟。行业创新空间呈现出明显的簇群特征,“核心—外围”结构特征明显。优势行业大都集中在网络核心,相互之间具有较强的邻近性。以产业链为主体的共生性行业,开始出现集聚的趋势。网络度数和密度逐渐提高,圈层划分愈发明显,深圳作为中心城市的地位也愈显突出。就发展节奏来看,2000~2005年网络发展较为缓慢,整个网络还处于较为稀疏的状态,城市互联并未发展太多;然而从2005年开始,网络以较快的速度不断发展,不仅网络密度大幅增加,网络双中心的特征也已完全呈现,城市互联有了极大的发展,圈层分布更加明晰。
2.科技创新应用型产业化
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世界上最完备、最先进的生产制造体系和供应链网络,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转化迅速。粤港澳大湾区是世界最具活力的创新区域之一,产业链条完善,配套产业齐全,还拥有丰厚的科技创新链中端资源。区域内创新空间和产业空间紧密关联,创新要素有向产业空间趋近的趋势。珠三角范围内,产业带、服务带、科技带相互交叠,联系密切,交流频繁,为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对比世界三大湾区,粤港澳大湾区拥有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并有簇群化、集群化特征。东京湾区以汽车、机械等制造业为主导产业,旧金山湾区以高技术产业为主导产业,纽约湾区则是金融中心、航运中心。粤港澳大湾区不仅拥有金融、航运等服务业,还具备成熟的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珠江三角洲地区集聚了449 家广东制造业500 强企业,具有较强的制造能力。同时,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体系呈现层次分明的梯形特征,既有通信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无人机、机器人等接近发达国家水平的高端产业,也有石油化工、服装鞋帽、玩具加工、食品饮料等传统产业,多样化、多层次的产业体系更容易形成融洽的产业关联,有利于形成高效的创新协作关系。以发明专利合作申请来衡量区域间的科技创新合作,2017年全国的创新合作总量为120891次,其中,广东省以城市为合作主体的创新联系为28683次,占全国总量的23.7%;仅发生在广东省内的区域内创新联系就有17731次[9]。可见,不论是区域间创新,还是区域内创新,广东省都在全国创新网络中处于重要的地位。
3.创新文化包容性强,国际化水平领先
开放、包容的环境,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在生态系统里,小树苗能长成参天大树,离不开良好的自然环境。创新生态系统也是如此,良好的创新环境有利于催生更多创新成果,促进高技术企业诞生、成长。粤港澳大湾区拥有高度开放的创新环境,开放就是“引得进来,走得出去”,引得进国外新技术,去得了国际市场。香港国际化与市场化程度高,是大湾区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科技合作的“桥头堡”。澳门是我国最早对外开放的港口,与欧盟、葡语系国家联系密切,加入了106 项国际公约或多边条约,是引进发达国家先进技术的重要桥梁。大湾区已成为国内外经贸合作、科创合作与交流的重要交汇带,也是深化“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平台,既有利于汇聚全国乃至全球的创新资源,也有利于推进创新企业以及科创成果“走出去”,激发区域内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粤港澳大湾区开放程度高,汇聚了世界各国和全国各地的创新要素与创新主体,久而久之形成了包容性极强的“移民城市”与“移民文化”。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领先。香港实施国际自由港政策,拥有健全的司法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能够吸引世界一流的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拥有高度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以及遍布全球的商业网络,是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之一。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各类科研资金募集、顶尖科研设备入境等非常便利。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和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的作用不断强化,多元文化交流的功能日益彰显。珠江三角洲地区九市是中国内地外向度最高的经济区域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在全国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4.创新格局多中心廊道化
粤港澳大湾区拥有香港、广州、深圳三大国际化大都市,在区域创新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创新功能各有特色,互有补充,呈现出多核心的区域城市结构,具有多核心的支柱功能,表现出城市群区域创新集群差异化分工。香港、广州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科技创新链前端积累了大量的技术和专利成果,深圳是国际科创成果的孵化基地,香港可提供广阔的投融资平台,珠江三角洲地区有强大的制造业能力,这些都让大湾区拥有广阔的科技成果转化市场。
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资源高度集聚在三大城市,并在珠江口、内湾区形成了创新发展集聚发展带——广深港澳科技创新发展走廊,可依托广深高速、广深沿江高速、珠三环高速东段、穗莞深城际、佛莞城际等复合型的交通通道,集中粤港澳创新资源,连成一个产业联动、空间联结、功能贯穿的创新经济带,建设成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构建科技创新重要空间载体,打造全球顶尖科技产业创新平台,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5.创新合作双扇面网络化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的国际化水平较高,国内创新合作联系也非常紧密,形成了面向国际创新合作和面向国内创新合作的两个扇面,是国内外两个创新系统的联系中枢。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拥有高度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以及遍布全球的商业网络,是全球最自由经济体之一,也是对接全球知识城市的核心城市。广州与深圳是国内重要的生产制造基地和创新合作中心,是国内城市创新合作联系的核心城市。城市内部的合作创新还不够紧密,国内外创新的链接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区域创新系统中,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网络联系不断加强,网络关系总数由2000年的12增长到2017年的3748;网络密度平均值由2000年的0.2182增加到2017年的9.4571[10]。网络中心城市由单中心(广州)演化为双中心(深圳、广州),中心城市的中心势也不断提高。
6.创新空间交界型跨域化
粤港澳大湾区拥有独一无二的“一国、两制、三个关税区”的制度资源优势,是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的绝佳试验田。粤港澳大湾区还拥有3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以自贸试验区为主要平台大胆推进科研经费过境、人才跨境流动、税收、知识产权保护、高校合作等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破解了区域协同创新的诸多障碍。创新平台利用轨道交通站点和合作创新平台建设,大多出现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或跨市交界地区。如2017年深港两地共同签署了《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共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莞交界的深圳光明科学城和东莞中子科学城联合打造一流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广佛交界的佛山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联合广州南站积极吸纳和集聚创新要素资源,高起点布局高端高新产业,成为推动广佛都市圈再结构化的重要节点。未来科技创新要素的流动将更多地依托于轨道站点,粤港澳大湾区内部的创新平台也大多围绕轨道站点周边布局。
(三)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主要问题
1.创新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相对较低
与东京湾区、纽约湾区和旧金山湾区三大世界级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在人口集聚、建成区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方面的差距不大,但在国际影响力、服务功能、创新能力、环境品质等“软件”方面存在较大差距,高端要素集聚能力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还相对较低。据统计,粤港澳大湾区以1%的土地面积、5%的人口创造出全国10%的GDP及25%的出口,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地区。在世界四大湾区中,粤港澳大湾区在人口、面积、经济总量上比旧金山湾区都多一点,但以人均GDP和地均GDP相比,粤港澳大湾区跟世界三大湾区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以2018年数据为例,产业结构上,粤港澳大湾区第三产业占比66.1%,低于东京湾区、纽约湾区和旧金山湾区的77.0%、83.5%和72.1%[11];在地均GDP上,粤港澳大湾区为每平方公里1.65亿元,东京湾区、纽约湾区和旧金山湾区则分别为3.44亿元、4.60亿元和3.09亿元。
2.核心技术和创新引领能力相对较弱
湾区内部分大企业已形成较为稳定的盈利模式,企业生产经营理念固化,缺乏创新动力,创新投入不足,设立研发机构的积极性不高。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珠三角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只有20%,而江苏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高达40%以上。大多数企业技术进步仍然依赖国外技术引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相对缺乏。广东省主导产业中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制造业企业不足10%,关键技术和零部件90%以上依赖进口。同时,粤港澳大湾区有大量的中小企业,其中深圳就有近170 万家中小企业。多数中小企业受制于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没有能力进行自主创新,仍以模仿创新的模式进行“贴牌生产”,虽生产数量较多但仍不具备形成品牌的能力,无法实现利润最大化。
改革开放以来,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发展以技术引进、模仿创新、跟随迭代创新为主,原创性、自主性、引领性的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粤港澳大湾区跻身世界四大湾区,虽是全球技术发明、成果转化等应用创新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但基础科研、自主创新和核心技术等短板是大湾区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隐忧。目前,粤港澳大湾区依托较为完善的生产制造体系,在产业技术发明上媲美东京湾都市圈,而在基础研究成果上则远远落后于其他全球创新中心。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报告,2017年深圳和香港的PCT申请5年滚动数量连续三年排在全球第二,仅次于世界第一位的东京都市圈。在国内,深圳处于霸主地位,2017年的国际专利PCT申请量约占全国的43.5%,甚至是北京、上海两市之和的两倍。但在科学发现领域,粤港澳大湾区与国内外的主要全球城市、四大湾区都存在较大的差距。以2017年SCI发表的科技论文数量为例,粤港澳大湾区约为10万篇,仅为上海的一半,北京的1/4。可见,粤港澳大湾区要走向高端全球创新中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未来的发展要不断向综合创新中心靠拢,基础科学研究、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建设可能构成创新发展的主线。
3.科技服务和生产制造的协同相对较弱
香港虽然拥有多所全球知名的大学,但其科技创新面临着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科研成果应用转化市场不够、技术试验缺乏完备工业体系支持等一系列困境。香港要想解决科技创新与生产制造环节梗阻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内地的生产制造体系及市场体系当中,发挥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协同集聚效应,规避产业空间错配的资源效率损失。同时,大湾区金融配套服务支持不足,金融对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和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程度有待提升。目前,港交所上市公司中大部分为传统产业,新经济行业占比仅为3%,深交所上市公司中的新经济行业占比也仅为12%,都远低于美国纳斯达克市场60%和纽交所47%的比例。粤港澳大湾区现有的区域股权交易市场难以满足众多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珠三角有近两万家高技术企业,其中大部分属于小微企业,资金需求非常大。而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规模有限,大量小微科技型企业难以通过区域资本市场融资。
4.东强西弱和东软西硬的格局依然明显
通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快速发展,粤港澳大湾区珠江口东西两岸在空间上形成了“东软西硬、东轻西重”的大格局。产业发展早期受香港的带动影响,形成了以深圳—广州为双核的珠江口东岸高新产业发展集聚带,并高度集中在环珠江口的内湾区地带,整体呈现出“内强外弱、东强西弱”的特点。同时,东西岸的产业差异也非常明显,并缺乏较好的协同创新发展。珠江口东岸以深圳、东莞为核心,形成了电子信息产业带(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等一些电子信息产业为主),珠江口西岸则以广州、佛山为核心,形成了机械装备制造业走廊(汽车、家电、船舶等机械装备产业为主)。
5.四大中心城市科技创新合作有待加强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基本形成以香港、广州、深圳、澳门为“四核”的城市群,四大中心城市在产业和功能分工上各具特色,但科技创新合作仍有待加强。“多年竞合中,广深港形成了一定的错位发展格局:港澳具备国际化的科研环境和资本实力,在珠三角对外联系网络中扮演重要角色,但在创新网络中的价值没有真正体现。深圳和广州是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中创新资源最佳、创新能力最强的城市,其中深圳的GDP总量在全省占主导地位,创新发展能力处于湾区甚至全国的领先地位。此外,深圳拥有一批创新能力领先的企业,这些企业各自的发明专利拥有量在湾区企业中占绝对优势,且其自身优越的创新发展条件,在吸引人才和资源、促进创新要素的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广州在经济发展的创新能力方面虽略逊于深圳,但是在广东省的合作创新网络中,与深圳同样在网络领导力上占绝对优势,且合作创新能力主要来源于其数量较多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这与深圳以企业为主的创新能力发展模式不同。从2000~2018年广深两市专利申请人的构成来看,深圳以企业为主,广州以高校为主。[12]如何重建“四核”的共赢合作模式,减少无序竞争和资源内耗,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是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关键。
6.粤港澳三地科技创新制度差异依然较大
粤港澳三地的制度差异大,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与创新主体的合作需消除体制障碍。区域内创新合作的制度安排是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各创新主体协同共进的重要保障。由于粤港澳三地法律体系、行政制度存在明显差异,且跨境协调机制尚不完善,因此推高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要素流动的成本,不利于创新要素与创新主体的跨区域流动。首先,粤港澳三地分属不同的关税区,且城市间、地区间发展不平衡,诉求、利益也不尽相同,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三地协同创新。其次,粤港澳三地所用法系不同,三地在立法、司法、执法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市场主体在三地开展创新合作存在法律不确定性。香港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比较完备,覆盖了产权申报、评估、认定、保护、纠纷处理等各个环节,可以有效保护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而内地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仍在完善中。粤港澳三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程度较低,香港金融机构进入内地市场的手续烦琐,导致内地高新技术企业难以充分利用香港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此外,三地尚未形成科技创新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各城市创新发展的规划存在重叠和交叉,易导致重复布局、重复建设,不利于充分利用有限的创新资源。
三 多维度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机制构建
(一)多维度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机制理论框架
1.科技创新协同机制理论基础
区域创新研究可溯源至19世纪末马歇尔(Marshall)的产业区(Industrial District)理论,强调产业集聚所产生的外部经济、知识学习作用。20世纪80年代,一些新兴经济增长区域(如意大利)引起了学者的关注。这些区域具有后福特制的生产方式、高度集聚的产业空间、较为紧密的地方网络和较强的协同创新能力,呈现明显的群集性、根植性和网络化特征,库克(Cooke,1992)称之为区域创新系统(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s,RIS)。1990年,波特(M.Poter)从弹性专业化、非贸易相互依赖和地方文化等角度,提出“产业集群”(Industrial Cluster)概念并引发研究热潮。这些研究被统称为“新区域主义”(New Regionalism),认为生产活动的地理邻近性、本地网络和面对面交流等,是集群成功和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因素,特别重视区域内主体间的互动协作和本地根植性。20世纪90年代末,伴随知识经济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跨国公司通过整合散布在全球的上游供应链、下游客户群和科技创新知识库等各种资源,极大地拓展了传统的生产网络边界。全球生产网络(Global Production Network,GPN)的兴起成为全球化浪潮中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地方空间”向“流动空间”转变,创新空间格局呈现由“等级化”向“网络化”演变(GaWC)的趋势。创新全球化和网络化发展模式引发区域创新功能与创新模式的变革,孕育了创新城市群,城市成为重要的网络节点。社会网络分析方法(Social Network Analysis,SNA)被广泛应用到创新网络研究当中,网络结构(中心性、结构洞等)被认为是影响知识流动的关键因素。2000年以后,由于意识到单一尺度的片面性,全球和地方两大空间尺度开始融合(Scott,2004),出现了“超越新区域主义”“全球生产网络2.0版”“战略耦合”(Strategic Coupling)等学说。Bathelt等(2004)对单一尺度的知识流动(即隐性知识本地化流动而显性知识非本地化流动)的观点提出了质疑,认为地方创新优势源于隐性知识和编码知识在不同空间尺度的流动和转化,并构建了知识流动的“全球通道—地方蜂鸣”(Global Pipeline-Local Buzz)模型,将本地视角和跨界视角结合起来。演化经济地理学认为邻近性是一个多维的概念(Boschma,2005),单一的地理邻近无法解释组织间交互学习与互动创新的机理,还应强化认知、制度、文化、组织等邻近性维度的跨界作用机制(Torre & Gilly,2000)。
综上,组织间知识流动是影响区域创新的关键要素,但新区域主义关注创新的地理空间集聚,强调创新的地方黏性和根植性;全球生产网络学派重视跨界网络的创新联系,强调全球扩散与地方制度响应。显然,在全球化、信息化时代,单一尺度的分析存在片面性,多空间尺度下“全球—地方联结”的缠绕网络才是区域协同创新的关键。因此,有必要对创新主体间的知识流动、创新要素联结进行多空间、多尺度分析,以揭示协同创新活动的空间组织关系及网络结构特征。
2.科技创新协同机制理论框架
基于知识的内隐性、创新要素的流动性和创新主体行为能力等方面的不同,创新主体、创新要素和知识扩散在不同空间尺度上的活跃度不同,协同创新活动和知识扩散必将呈现多空间尺度特征,并表现在城市创新职能和等级上,形成多空间尺度、多样化链接、多行为主体的区域协同创新网络。也就是说,构建多空间尺度视角下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从多个社会层面(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种城市类型(核心城市、节点城市)、多样化行动者(“官产学研”,即政府、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国际组织等)、多元化创新要素(“金科产人”,即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和不同知识类型(科学知识、科技发明、技术试验和生产经验)等维度,探讨不同空间尺度下的创新合作行为特征和空间关系。
(二)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机制的主要关注点
1.创新主体(政产学研)间的协同创新发展
市场是主导,企业是主体,法治是基础,政府是保障。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企业为主体配置科技创新资源,政府应优化研发投入和做好服务工作。政府应尊重市场选择,建立法治规范,以市场竞争为导向,以政府公共服务为保障,鼓励公平竞争,激励创新。改革开放40多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一直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协同创新呈现出鲜明的市场化、开放型、协同式特点,但现有体制机制已经形成难以突破的“天花板”和“玻璃门”,直接阻碍了企业经营发展,也不利于粤港澳成为团体冠军。政府在创新发展中主要做好市场竞争的制度保障和配套服务作用。一方面要鼓励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另一方面要建立公平、公开、透明的政府规则,支持企业生态系统的发展,但不要把自己的行为蔓延进企业的生存空间。
努力深化粤港澳间的创新资源对接,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为科技创新赋能。建议设立“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协调机构,支持港澳和内地共建科技园,鼓励港澳大学、研究机构联合海外研发团队,在大湾区建立产业研究院、孵化器;设立专项基金,引导支持港澳资金进入珠三角兴办创投、风投机构。将粤港澳大学联盟实体化,鼓励港澳大学与内地共享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内地大学到港澳设立教学和研究机构。为消除信息壁垒,要尽快建立粤港澳三地的政府科技部门、高校、研究院所、企业共建共享的科技创新信息、科研成果应用转化大数据平台,建立全社会共建共享的大数据平台。
2.创新要素(“金科产人”)间的协同创新发展
推动产业、人才、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快建立“金科产人”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的关键在于促进湾区人力、资金、科技、信息等要素的全方位流动和全球化配置,使整个湾区的“多核、多圈”聚合成更高能级的“新核心区”,使核心城市成为全球化配置资源的加速器、催化器和放大器,以谋取更大的整体利益。未来随着三地技术、人才、资金、产业等创新要素的便捷流动和深度融合,将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营造出世界一流的创新创业环境。
在“金科产人”协同集聚的规模效应下,打破现有体制机制壁垒,继续推动互联互通,共享全要素、无障碍、自由化流通带来的高效与便利,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是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发展的基础。政府应进一步在资质互认、人才流动、协议落实、金融合作等与营商密切相关的微观活动上,进行大胆改革和制度创新,突破现有体制机制差异形成的“天花板”和“玻璃门”,使粤港澳大湾区既能享受多种制度优势,又能实现制度融合,形成“一个无边界共同体”,打破粤港澳大湾区现存的隔离,直至取消边界,打造全球一流的大湾区经济社会共同体。
创新资源,特别是高端要素,要真正实现互联互通、自由流动、充分共享。广州高校资源丰富、市场腹地大,深圳科技创新产业链条相对完善,香港和澳门则拥有高科技研发和对接国际等方面的优势,加之有广深港高铁、港珠澳大桥通车等利好条件加持,人流、物流、资金流互动更便捷,有必要活跃和联动上述四地的科创要素,建立人才、技术、资金自由流动的创新纽带。
一是要共同建设湾区大学,鼓励异地合作办学,整合粤港澳三地科研机构和大学院所等优质资源,增强人员吸纳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二是设立“人才保税区”及实施便捷化的工作假期签证,推动“社保—医疗—教育”互认互通,落实粤港澳居民在社保、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提升人才流通效率;
三是建立高端智库群,加强产学研合作,从创新创业环境入手解决人才发展难题。
3.创新链条(知技试产)间的协同创新发展
创新指把科学技术发现转化引入商业应用领域,形成一种新的生产能力,它包括了“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实验设计—生产转化”多个环节的完整链条。粤港澳三地创新创业联动活跃,创新链条融通。因此,依托“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这一重要连接载体,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之间分工合作、创新功能串珠成链,才能构建完整的创新产业链条,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围绕产业链,构建创新链,粤港澳大湾区形成了以市场为纽带联结的“官产学研用”一体化、“知识—技术—试验—产业”链条化的创新组织形式。香港是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和全球物流中心;广州是国际商贸中心,全球性物流枢纽中心;深圳则在科技创新、新兴产业、金融领域等方面具有超强竞争力;珠三角是世界制造业基地;泛珠江三角洲地区乃至东南亚国家、“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是广阔腹地。粤港澳大湾区应合力发挥“全球金融中心+全球制造业中心+全球商贸中心+全球创新高地”优势。
深港已经成为世界级的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香港知识创新+深圳技术创新”模式使两地的产、研、学、金、政能够得到有效的互通互补。大湾区将形成深港为主、广州为辅的创新结构,并形成“全球科技+深圳孵化+深圳中试+东莞制造+全球市场”的供应链体系。当前,应加快整合粤港澳大湾区特别是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各城市间的科技创新资源,以共谋、共享、共担和共赢的城市创新联盟形式,共同建设国家重大科学装置、基础科学研究中心等,积极布局专业科研机构及高校、应用型研究院、创新孵化平台、科技企业创新研发总部,共建湾区科技创新的主阵地。
4.创新城市(内外融通)群的协同创新发展
优化提升港、澳、广、深四大中心城市,做优做强各自特色,发挥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核心引擎作用。香港要巩固和提升金融、航运、商贸、高端知识服务和生物医疗产业的国际领先地位,强化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以及国际资产和风险管理中心功能,在贸易自由化、金融国际化、产业高端化方面做好全球对接和区域引领作用。澳门要发挥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和文化交流中心作用,打造多元文化共存、创意文化交流的合作基地。广州应发挥研究机构众多、人才集聚等优势,发挥源头创新、技术应用等核心作用,强化产业技术升级、装备制造和基础研究等功能。深圳是科技巨头全球布局的关键节点,要以企业创新、技术创新为主导,强化前沿科技的转化利用,突出海外知识扇面的汲取汇聚能力和国内生产扇面的技术扩散作用。
大湾区内部要强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是一个整体,强调竞争与合作,搭建各个创新主体之间的交流合作机制。不同于纽约湾区和东京湾区的单一核心城市格局,粤港澳大湾区多中心格局避免了谁当“龙头”的争论,促进城市之间良性分工,既充分竞争也加强合作。在大湾区外部,关键是怎样更好吸引国际科技创新资源。要打造与世界级创新湾区定位相适应的科创平台,组建国际级的科研队伍,吸引全球科技资源,多方力量共建世界级创新区。实施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离岸科创”政策,吸引国际科技创新资源;利用好湾区狭长的海岸线资源,布局一些世界级的研发机构总部和创新团队。通过优美的人居环境,激发创新型人才的创作热情,从而建成世界级创新团队的向往之地。
四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策略与对策建议
(一)优化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布局定位
1.枢纽——广深港加强分工优化,发挥网络枢纽作用
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体系中,广州、深圳、香港处于创新的第一层级。广州、深圳的目标是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国家创新中心城市,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广深港都需要掌握科技发展的先导权,加强原始创新,与北京、上海,甚至新加坡、美国硅谷等国际科技创新枢纽保持同步,走在科技的最前沿,并将先进技术向网络的其他节点传播,逐步扩散,使整个区域创新协同体系参与国际科技创新大网络。三地应优化分工,发挥基础优势,在创新方面取得区域城市群的核心支配地位,成为网络枢纽,并连接其他枢纽城市,使创新能力沿各个传导通道向外辐射。
2.节点——节点城市加强应用创新,强化内部特色分工
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体系中,要建成一个创新网络城市群,各节点城市通过物资和信息的交互,产生关联,协同推进科技进步。重要的节点城市如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以高端制造业为主,处于创新链中上游,应深入对接广深港的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与中心枢纽城市在科技、金融、人才培养、技术、贸易等方面的深入对接合作,进一步加强各城市的应用技术创新并形成内部的特色产业分工。肇庆、江门主要承接创新链上游的技术转移,培育中小微企业创新以及现代制造业产业体系。同时,东莞、江门、惠州等大科学装置所在城市应抓住机遇,深度参与研究合作,加快建成与大科学装置相关的优势产业。
产业布局上,要加快建设深圳下一代互联网、惠州智能终端与云计算应用、中山健康科技等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培育和建设广州北斗卫星导航、珠海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等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推进珠三角各高新园区形成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与生物医药、云计算与信息服务业、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产业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湾区高技术产业竞争力,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3.协同——重点地区以广深为引领,疏通传导网络形成创新带
加强内地两大创新高地——广州、深圳的科技合作,优势互补,打造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和国际科技创新枢纽。重点推进深圳、广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高新区创业孵化加速载体建设,推进广佛肇、深莞惠都市圈、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破解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外开放,在广州和深圳的带领下,对于有一定实力和基础的技术合作型城市,通过创新链和产业链传导通道,将技术向外扩散。加强科技创新资源对接与合作。加强香港、澳门科技创新高地建设,打造集聚国际科技创新资源的门户,发挥港澳“一国两制”制度优势,推进航运、金融、商贸、专业服务等业务发展,深度参与“一带一路”,拓展大湾区科技创新成果对外辐射的窗口。
(二)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网络
1.以创新枢纽为主体,促进科技创新要素深度交流融合
粤港澳三地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领域一直有着深远的合作渊源、扎实的合作基础、丰富的合作经验。随着粤港澳大湾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科技创新协同成为核心内容之一。要加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深入合作,统筹安排两地重大交通设施的规划和布局。支持粤港澳原始科技创新合作,依靠广深港澳高等教育、科研院所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深度推进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建立广深港澳创新合作机制。鼓励双方科教人员的交流和合作,为相关项目的人才、设备提供绿色通道。大力推进香港、澳门的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与广州、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上下游创新链的互动协作,使创新链和产业链不断得到延伸和拓展,不断完善广深港澳创新圈合作模式,优势互补,联手参与国际竞争,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的建设做出贡献。
2.优化提升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贸合作
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是港澳深度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载体,因此,要加快建设广州南沙新区、深圳前后海地区、深港边界区、珠澳横琴合作区等重点合作区域,在合作区域内加强政策对接、成果转化、技术转让、金融支持、经贸合作。要加快建立深港两地统一完备的深港科技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源信息库,以促进两地在创新研发、科技成果、创新技术的市场开发运用等方面的共享与合作。全力支持在穗莞深地区的香港加工贸易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向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实现转型升级,深化落实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
3.优化提升专业镇或高新区的产业创新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重要节点城市是珠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制造业中心,而专业镇或高新区又是各城市制造业快速发展的载体,因此,应以专业镇或高新区转型升级作为推进珠三角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专业镇或高新区产学研合作和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制造业信息化、智能化,促进传统优势产业集群的改造和升级。要鼓励专业镇或高新区跨区域开展协同创新合作,重点推进粤港澳科技创新资源与专业镇精准对接合作,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一是推动专业镇或高新区协同升级。推动专业镇或高新区与高校、科研院所构建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推动专业镇或高新区建设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二是推进制造业信息化。加快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提高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建设智慧小镇,开展智能技术应用试验,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未来城市发展模式。三是发展特色城镇。充分发挥珠三角九市特色城镇数量多、体量大的优势,培育一批具有特色优势的魅力城镇,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特色产业,传承传统文化,打造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科技创新小镇,形成优化区域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
(三)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平台
1.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信息共享平台
港澳要尽快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断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就必须在科技创新、金融、贸易等领域与大湾区其他城市开展深度合作。因此,在科技创新方面与大湾区其他科技创新城市合作建立一个科技创新信息共享平台显得尤为重要,建议港澳与内地在“一国两制”制度框架下,进行制度创新,相互沟通协作,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共享平台可以将技术市场、科技成果中介机构、创投机构、产权交易机构等主体有机整合起来,起到资源汇集的作用,通过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更新信息、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成果转化的供需双方提供成果信息、成果评价、专利转让和融资等服务。这样,一方面解决了成果转化涉及的有关主体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另一方面,对湾区创业风险投资人关注市场动态和科技成果相关信息创造了有利条件,对招商引资、洽谈合作、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初期融资难问题增加了可能性。同时,以产权交易市场为主导联合举办大湾区各类科技成果交易展览会,加快建设大湾区科技产权信息交易市场,使其具备信息采集、信息分析、信息处理、技术交流、产权交易、信息发布等功能,成为大湾区科技创新协同体系的信息中枢。
2.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应联合广州、深圳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多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首先,围绕解决初创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突出问题,加快打造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化要求的风险投融资平台,如设立科创银行、高新银行与高新科创企业深入对接合作。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整合国际国内的金融资本、技术信息资源,建立资本完善、技术全面对接的大网络、大市场;建立健全风险投融资网络,组织投融资机构及时与相关企业面对面交流,募集更多的社会资金,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还应整合资源,培育一批高科技企业上市,调动资本市场的力量,推动技术与资本跨区域的对接融合。
其次,政府、企业和社会应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视,通过建立科技金融银行、设立引导基金和创投基金、吸引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等形式拓展资金来源,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科研成果转化联合母基金,更重要的是保证有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资金投入的持续性;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项目收益债等进行直接融资。
最后,高校与科研院所等成果产出单位可以通过技术抵押的方式申请贷款,也可以采用众筹、众扶等形式筹集资金,自行进行成果转化。
3.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中介服务平台
围绕大湾区中小科技企业的困难和需求,港澳与内地应合作建设一批重点扶持从事成果孵化、科技评估、科技咨询、项目申报、技术产权交易等跨区域的中介服务机构,为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主体搭建坚实的技术信息和服务平台。通过提供各种专业化中介服务,形成中介服务机构的联动,定期按照企业需求组织相关的中介机构为孵化企业开展对接服务活动,服务内容涵盖技术、融资、信息、人才、法律、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使中介服务平台成为连接政府、企业和市场的桥梁。
4.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重大科研专项合作平台
港澳可发挥高等教育和科研院所的优势,与内地在一些重大科研专项和基础研究方面进行深入合作攻关,应出台向港澳有序开放国家在广东建设布局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相关政策。制订面向港澳开放的散裂中子源、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等重大基础设施合作研究计划,支持粤港澳有关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强基础应用研究,拓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5.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合作与交流平台
港澳应与内地共同搭建科技创新人才的合作培养与交流平台,为提高科技创新力和产业竞争力提供人才支持。应建立大湾区人才培养和开发机制,优化人才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统一的科技人才大市场和科技人才服务体系,最终实现区域内人才的自由流动。三地应探索建立联合人才培养、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采取柔性流动方式到对方从事咨询、讲学、兼职、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高新企业或从事其他专业服务。
(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产业集群
1.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
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创新创业孵化育成链条建设,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粤港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的协同创新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建设培育一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转化平台、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寻找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与创新资源匹配的代表未来趋势的重要领域,实施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项目和基础工程。让创业者、投资家和企业家成为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主体,并鼓励大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阶段与发展需求的差异进行平台化转型。
2.深度参与国际合作,引进一批国际优势创新成果
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深入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引进建设一批国际科技创新的产业集群。第一,深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核心作用,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设立研发中心、技术推广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国际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区等,重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的科技创新企业并购海外企业,直接利用境外高端人才、科研条件和创新环境等开展研发活动。第二,加强科技成果引进。以大湾区科技创新园为载体,推动与欧美发达国家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与国(境)外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共建产业技术转移园区,吸引创新要素跨境流动。鼓励跨国公司来大湾区设立研发总部或研发中心。创新合作机制,大力引进国际一流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设立分支机构。发展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和基地,如国际科技商务平台、技术转移中心,实现基地、项目、人才的集聚,提升技术研发水平。
3.以粤港澳合作科技园为阵地,重点培育一批核心产业集群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粤港澳三地合作共建的国际一流湾区,必须充分发挥三地的比较优势,分工合作,共同培育一批在国际上占据核心优势的产业集群。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中,香港拥有完善的金融和科技服务业,深圳的科技和创新体系发达,其他城市则以现代制造业为主,再加上完善的交通设施,完全可以形成集研发、融资、生产、产业化于一体的产业链,建立高端的产业集群区域。广东省目前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不多,需要借助外力尽快形成一批价值链龙头企业,鼓励科技大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型企业合作创新,培育更具影响力的湾区核心研发技术、品牌及商业模式。因此,三地应以粤港澳合作科技园为阵地,发挥粤港澳在基础研究、科技金融配套、价值链完善方面的优势,加强成果转化,依靠珠三角地区的制造业优势,以及大湾区的航运和外贸优势,加快形成一批在国际上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五)加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对接
1.优化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对接
湾区经济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级形态,开放性、创新性、协调性和宜居宜业是国际典型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共同特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在“一国两制、三个关税区和三种法律体系”下跨境合作的科技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政策对接,有利于促进湾区科技创新要素便捷流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因此,一是构建基于市场一体化创新湾区跨境协调机制,要发挥CEPA和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优势。在CEPA框架下深化湾区“三个关税区域”之间的贸易投资便利化合作,减少跨境要素流通障碍,同时,为湾区合作提供法律基础及实施机制。二是构建湾区城市群合作机制,在已有的粤港澳三地合作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粤港澳联席会议制度和各类专责小组的功能,构建粤港澳三地政府层面的协调机制和对话框架,妥善安排粤港澳大湾区在基础设施建设、科技装备设施布局、重点产业创新合作等方面的对接和合作。三是建立基于共享产业价值链的创新湾区产业分工机制,科学规划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香港、广州和深圳等中心城市的功能布局,有利于加强三地服务业企业在资本、人才、业务、管理等领域的交流,保障湾区产业链高度整合和区域经济深度融合。
2.建立创新文化协同合作机制
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地理位置相近、文化差异小。建立相互认同的创新文化协同合作机制,可以大大减少产业集群协同创新过程中的摩擦,降低交易成本。澳门、香港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应协同打造世界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文化活动宣传,形成国际对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文化的认可和共识,促进全球科技创新资源集聚,促进湾区生产要素的自由高效流动,并通过开放包容的营商环境吸引高端生产要素集聚在湾区内,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具有竞争力的世界级产业集群区域。同时,弘扬创新创业精神,不断丰富创新创业文化内涵,树立大湾区品牌形象,为大湾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1] 丁焕峰,理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区域创新与产业发展;周锐波,理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教授;刘小勇,经济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教授。
[2] 香港贸发局:《粤港澳大湾区各市主要经济指标(2018年)》,https://research.hktdc.com/sc/article/MzYzMDE5NZQ5,访问时间:2020年4月16日。
[3] 广东省统计局等编《广东统计年鉴2019》,中国统计出版社,2019。
[4] 香港贸发局:《粤港澳大湾区各市主要经济指标(2018年)》,https://research.hktdc.com/sc/article/MzYzMDE5NZQ5,访问时间:2020年4月16日。
[5] 香港贸发局:《粤港澳大湾区各市主要经济指标(2018年)》,https://research.hktdc.com/sc/article/MzYzMDE5NZQ5,访问时间:2020年4月16日。
[6] 广东省统计局等编《广东省统计年鉴2019》,中国统计出版社,2019。
[7] 广东省统计局等编《广东省统计年鉴2019》,中国统计出版社,2019。
[8] 香港贸发局:《粤港澳大湾区各市主要经济指标(2018年)》,https://research.hktdc.com/sc/article/MzYzMDE5NZQ5.访问时间:2020年4月16日。
[9] 笔者计算所得。
[10] 笔者计算所得。
[11] 香港贸发局:《粤港澳大湾区各市主要经济指标(2018年)》,https://research.hktdc.com/sc/article/MzYzMDE5NZQ5.访问时间:2020年4月16日。
[12] 郑国雄、王眉:《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背景下广州与深圳科技创新能力对比研究》,《科技和产业》2019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