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3日
第一节言可白
西伯利亚的寒流像往常一样袭击北方的冬,我正蜷缩在厚厚的被子里。我盖着两床被子,一床是淡蓝色,一床是鲜艳的红色。我看起来双目干涩,双眼无神。
红色的被子像是裹挟着一滩血,这红色刺激着我。我不得已提起一口气向躺在旁边病床上半眯的母亲喊了一句:“妈”,母亲一阵恍惚,赶紧走了过来。
“妈,把两床被子换一下吧,这红色刺眼,刺得眼疼。”,我自己已经没有了力气,只能看着母亲一步又一步的动作。换被子的时间尽管很短,但我却像是在寒冬里光着屁股。发抖以至于痉挛。
我又深深地陷入被子里,只露出半个头。看起来应该是暖和极了。然后一切又归于安静。此时我的头脑开始复苏,我开始恨这所谓的西伯利亚寒流,可是思想的拳头完全打到了空处。我感到大大的挫败。于是我又转向贴身盖着的这床被子,我对他那鲜艳的红色打心底里的厌恶一股脑得全吐了出来,对他进行人格化,和他进行战斗,把他请来的帮手逐一击败,然后在言语上侮辱他们,把他们骂得体无完肤。
现在思想是我唯一的奴仆了。而我已经被世界抛弃了。
病来如山倒,真真是。总是在经历以后恍然明白了字字的沉甸甸。我已经衰弱了,而且正以自己可以感觉到的速度。我现在慢慢安静了下来,性格已屈服于身体,自己和关心自己的人都看在眼里,我已经没有了自主权。有时很悲伤,更多的是冷漠。
我现在已经开始不关心所谓的别人的感受了,我越来越感觉到自己了。真他妈的是美好的感受,我静静地听自己心跳的声音,一天时间也没有丝毫的厌倦,时间也为我时时停驻脚步。仿佛又回到了小的时候。我开始梳理我的生命了,我开始想我过去的种种。
我的生命很平凡,一直挣扎着活着,到今天为止才发现一切是那样的无知、可笑。才发现自己的自私伤害了多少人。自己一直以为自己是那样的与众不同,可是现在才发现,与身边的人比起来我是那样的渺小。我现在写着竟会不自主得流泪,而这却令我感到是吃了灵丹妙药。
有些人注定要辜负一生的,而我完全没有丝毫的力气去诉说,就让这悲剧永远得死在我的心中吧。而有些人却令我感到自己有义务写下来,否则我唯有的心灵上的一丝财富在我最后的时光里也将乌有了,我借文字忏悔,也借文字道歉。再见他们时我肯定不敢面对面说一声抱歉的吧。
我第一次看见她时正值初秋,是日历上的秋,但实际还是夏季的炎热与那半天才有一次的微风。我当时感到了空气里的那一点燥,正在睡眼朦胧的时候。我在楼上顺着声音望过去,人就一下子沉了下去。脑子一下子清醒了,完全被她吸引过去了。我头在窗缝里望着她的一举一动,看着她笑里流露出的甜美。看着她一字一句间流露出的迷人姿态,周围的世界已经完全于我无关。
我应该为她写一首诗来形容她的美。应该用最丰富的颜料来刻画下她的美。但我不敢用任何刻画的语言来描写她,不敢用哪一种颜色来描绘她。她就是……一个人,一下子击中了我。我毫无反击之力,我那时最大的奢望就是她也能够看我一眼了。她就像是这秋季的一丝微风,却吹走了我的灵魂。我那时只是想将她那张“照片”永远挂在心里,然后封存进我的记忆深处,却没成想鬼使神差的,我竟有幸参与了她的人生。而她把我压得喘不上气来。
故事要从一块石头说起……
Z市拥有悠久的历史,尽管钢筋水泥已经遮盖了岁月吹来的古老气息,但是偶尔的犄角旮旯处也许还会有些“封建残余”。在一条繁华的步行街的尽头有一个不起眼的入口,与繁华的街道相比可说门可罗雀。也许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地下通道呢,仔细看才会瞧见“古玩城”几个字。
刚来Z市的言可白和同学们来到这个城市,正像是刚出笼的小鸟。玩耍了一个上午,几个人已经腿疼胳膊酸。吃了饭走出了饭店,一看太阳正毒辣呢。几个人商量着去什么地方避一避暑,就正巧看见了这个入口,几个人也很兴奋。心里怀着几分好奇与几分期许便携手走了进去。建筑完全处于地下,没有阳光,十分凉爽。夏季的正午时分进入这里便完全像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刚才还叽叽喳喳的几个人一下子安静下来。地下的整个布局就是一条曲曲折折的路,小小的入口,地下却是百转千回。这里有一个一个的店铺,各有各的特色。老板看着都显得很慵懒,或是一张摇椅手拿一本线装书;或是在茶几旁坐着一两位正在品茶;一位正在侍弄鱼缸里的水草,翠绿的水草应该是稀有的品种铺满整个鱼缸,像是一片草坪,水里的石头也是被映得翠绿翠绿的。鱼缸不大,只有一条红色的,一条白色的,还有一条黑色的小鱼。鱼真是很小,但鲜艳深沉的色彩倒像是“得道高鱼”。水是那样清澈。鱼缸要美一定要这样方方的,真真是一个世界。
这里整体的布局看起来倒是完完全全的断代史,有现代的工艺品,艺术品,再有一些古玩。屋子都是不大,东西都是很贵,所以几个人根本没有购买的意思。但是如今已经被种种物品弄得眼花缭乱。心里都是小鹿乱撞,有在蛋壳上画的十大元帅;有气质万千的书法;有可见丝毫的细描;有温润的玉石摆件;有奇绝的奇石怪藤。惊叹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与能工巧匠的独具匠心。人在里面漫游就像是寻找基因里流失的记忆。仿佛置身于岁月的磨盘中一样。四周的墙壁上全是各种珍品细裱,凑近看花鸟可见分毫,还有代售的名人字画,临摹的兰亭集序,似乎每一件东西都像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这完全是精神的穿越。几人目不暇接,精神产生了巨大的消耗。而此时也已经接近整个建筑的尽头。
想象到外面太阳的毒辣,几人也很累了,便在走廊里坐了下来。座位对面是一个卖玉石的铺子,名为“石缘”,颇俗气。屋子简洁以至于简陋。安置于此就像是杨贵妃脸上长了颗豆子大小的瘊子。这完全是将人在历史的沉醉中惊醒,让“精神姑娘”出了一身冷汗。隔窗望去基本上全是原石,未经雕琢,全然无一丝玉石给人的温润的感觉。屋子很挤,地下摆着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盆子,盆子里一块块大小不一的石头。盆子里有水,还有很多水洒到了地上,大煞风景。
几人刚坐着歇了一会,就有人坐不住了,便都来到那间铺子里,走进去便感觉有些不同了,近近地看着一块块未经雕琢的原石,虽然不是光滑圆润,竟似乎都有一些自然的美感。似乎只有在这些原石身上才能发现最自然最纯真的美,仔细品味才发现那蕴藏的岁月与瑰丽。哦,原来我们的雕琢竟像是覆盖了自然本身的美了。在里面待了一会竟然慢慢发现了灰尘覆盖的美,言可白发现自己竟然深深得着迷了。仿佛心灵又喝了一碗鸡汤。用水浸润石头查看它的纹理、色泽、形状,一个个粗糙的石头竟鲜活起来。而且最令人开心的是这岁月竟要便宜很多。
几个女孩子挑了起来,女孩子天生肯定拥有毒辣的眼睛与敏锐的艺术直觉,几个人各自挑了一块石头,用高亮度的手电筒打过去。竟都有仙气显露的感觉。可白手里拿了两块石头,一块黑白分明,被透明的玉质包裹,就像浩大宇宙一样。一块很浑浊,透过光却能看见里面凝聚了一团色块。据说这种石头以鲜亮的红色为贵,便选择了这一块石头。这块石头其实很是精巧,石头里的色块有模棱两可的心形,是那种解剖书上的心,一面玉质均匀透亮,另一面则是很多微小的半球玻璃状石质,像是在石头上立体雕刻了云纹,将正面透过的亮光挡在石头内,因此正面给人的感觉也是有点暗沉了。但透亮的光打进去。就能分明地看到那颗心形的色块,发着红色的光,惊艳。但最大的缺点是石头上有一道针眼大小的孔。
整块石头比一元硬币大一些基本呈椭球形,三百六十度的美感。
石头将美显露出来自然需要工匠的加工,几个人便找到了工匠。工匠其实就在紧邻出口的屋子里,两个人,有一台很旧的砣机,机器上摆着很多精细的工具。六十岁的老妇正在切割着石头,另一个人忙着别的。几个人走进去,然后两人停下了手里的工作。几个人分别说出了自己想要的形状纹饰,然后老妇简单地记录便将石头依次放在工作台上,可白是最后一个,因为自己也是感觉这块石头很难处理。
“最好保持这种形状,然后把上边比较宽的地方缩小一点。把石头的背面削薄一些让它更加透亮,千万不能破坏里面的东西。这个孔尽可能不要往里面再削了,去掉棱角就可以了,最好保持原来的形状。”
“姑娘,那到底是什么样子?”
“就是那种大概的心形,然后您根据里面东西的形状调整一下就可以”。
“好”
没想到这竟是最大的收获,几个人都十分兴奋。石头需要两个星期后来取,现在脑海里已经开始幻想自己亲自挑选的珍品了。
两个星期很快过去,但是两星期的过程几个女孩子感觉期盼以至于煎熬,虽然嘴上都不说,但是很明显都是那样“心事重重”。
旧地重游,其他东西竟是感觉没有了味道,匆匆地穿过地下走廊,来到了铺子里。老妇正在辛勤地工作着,这才注意到。老妇六十几岁模样,身体较胖,脸上没有什么皱纹,头发染得黝黑,动作也很敏捷。但是那双眼睛却是六十几岁的眼睛。她的眼睑已经松弛,眼睛已经变得浑浊,时时眨眼似乎可以听见眼皮与眼睛的摩擦声。但是她说话倒是很利索,具体说的什么已经记得不真切。只是记得她很殷勤而已,当时倒也听得舒坦。
拿到成品,就像是见到现实本人。失望就像那颗拿到的心,被锋利的刀刃切割得血色毕现。它被完全切割成标准的心形,可怕的标准!露出了可怕的三个黑色的孔洞,石头外面的胞衣已经完全没有。整块石头变得暗沉、忧郁。石头变得扁平,可怕的扁平!
言可白失望透顶,直冲云霄,但是无人可抱怨。当时所有的失望似乎都被凝刻在老妇的眼睛里了。于是低落得把石头系上了一条黄绳,草草挂在脖子上,便离开了店铺。
人回想往事的时候,总有一些事情深深地刻在脑海里。就像是树立在那里一样,有时尽管时间冲刷得已经记不真切。但是每每经过,也总是恍惚。如果你忘记了,当你经过时,精神应该会颤栗吧。那时你也会茫然得伫立许久吧。
这似乎成了可白脑海里的突兀竖立的石碑了。时间会冲淡一切吧。
第二节杨烨
杨烨这个名字听说了一次我就记住了。似乎所有被记住的故事的开始都会有一个响亮的开始。无疑,杨烨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个响亮的开始。
杨烨对我们来说是一个传奇。在这样一个被平凡掩盖的年代,世界仍然不能遮挡他的丝毫光芒。杨烨来到Z市就开始散发他的光芒了。因为他有一个响亮的名头“本来应该上清华的”。结果因为爱情屈尊来到了我们学校。说是爱情其实就是两个人在毕业的时候互道好感,大有心心相印之感。杨烨说我们大学一个学校吧,就立马决定了自己报考的学校。而杨烨的整个暑假都在被他周围的社会碾压。但是杨烨的热情与血色令周围的所有人最终败下阵来,再者木已成舟,亲人最终同意。而且一开始这场战争就被冠上了“为了爱情”的名头,仿佛胜利来得是那样理所当然。
直到开学时杨烨才得到了噩耗,那个女孩在家人的逼迫下选择了复读。女孩没有打电话而是写了一封长信,在开学的一个月后来到了杨烨的手里。信的内容是关于爱情的,但是杨烨却像是拿着自己的战败书。信里的爱情就像是灰烬在说着放光发热,让人分外发冷。杨烨后来喜欢上Z市就是因为它的寒冷。
杨烨的爱情事迹不知从哪里传出来的,我记得开学仅仅一个月就已经发酵得全校皆知了。而那时所有人几乎都没见过杨烨。杨烨与杨烨的女朋友仿佛成了学校的一道谜题,困惑着所有的人。所有的人像是寻宝一样,看着路上走过的情侣,期待某个人指出这就是那对神仙伴侣。我在开学仅仅一个星期就知道了这件事,因为我们都是物理系的。但是杨烨的真容还真是很久以后才见到。因为我们物理系一共八个班。上大课时是四个班,我与他没能在一个大班里。
后来我见到他时,一眼就看出了他的不寻常。那时是在操场上,我在打着篮球就见一个一米八左右的学生走过来。戴着黑框眼镜,两颗深邃的眼镜埋在镜片下面。他和场下的人说了两句。
“加两个人好吗?”
后来他就到了场上。他把眼镜摘下来,眼睛显得大了不少,很明显是他的视力不太好。他摘下眼睛像是变了一个人,整个人看起来有点严肃。但是他一开始打球又是另一个人,整个人充满了能量。他十分爱笑,一笑整个人的形象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竟让人感觉到了一丝可爱。
我在他一上场就知道这是一个会打球的人。我就知道他是一个威胁。所有打球的人都有这种天然的感觉,就像是武林高手之间的感应。结果我俩成了对手,由于我俩身高差不多,自然而然得对位在一起。杨烨的身体很强壮,他不怕任何对抗。而且反应十分迅速。他一上场,场上的节奏就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下子激烈起来。大家互相之间的身体对抗明显增多了。而且他的防守十分难缠,我几乎下意识选择投篮,因为突破他一次就让我气喘吁吁。他对于队友充满带动、激励。言语上还带着轻微的挑衅,让这样的一场比赛立马让人神经紧绷起来。大家最后都出了一身汗。
我当时并不知道他就是杨烨,但是他已经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后来也在操场上见过几次他和别人打球。
我对他刚开始的评价是“他篮球打得不错”。
我对于所谓的流言是嗤之以鼻的,尤其是这种几乎被神话了的人物。我上了大学之后,突然感觉到了大学所给予我的自由。所以我散漫的天性开始主宰我的生活。散漫开始让我放肆地挥霍时间。我开始痴迷于时间化成烟所带给我的短暂快乐。直到一个学期快结束时,才开始应付考试。而考试成绩出来的时候我深深记住了这个名字---杨烨。因为杨烨的成绩单很快就被晒出来了。说起我们大学的考试,已经没有了高中腥风血雨的味道,十分温和了。但杨烨的成绩还是让我们感觉到了吃惊,因为他八科只丢了十分。老实说对于大学我们对于成绩的关注与高中比起来已经有了天壤之别,但那时在成绩上我们的确对他开始仰望了。而老师们也都认识他了,上课时偶尔会感叹我们学校有个天才。作为物理系的人,大家对于自己的智商其实是十分看重的,尤其是专业课大家还是挺重视的。所以整个物理系都感到深受威胁。因为大家突然感觉到了异类的存在。一个学期后几乎每个人都认识了他,至少在我们物理系。至于其他系即使不认识他也一定知道物理系有一个本来可以上清华的杨烨。
我来到Z市时,快要被羞辱得体无完肤。来自家庭的压力,来自社会的目光让我觉得自己像是横亘在长江上的三峡大坝,我对于源源不断的压力是可以无动于衷的。那时爱情将我带到了另一个世界。我的灵魂在我肉体的躯壳里来回跳、舞。那时我记得天是热的,太阳似乎是触手可及的。月亮里散发着花粉一样的光,我的眼睛长到了天空上,我的一个眼睛就是月亮,另一个眼睛就是太阳。
学校有一条林荫小道,被一颗大槐树罩了起来。那里的空气湿润得像是人呆在水里。我站在树下就像是鱼儿躺在水里。我的鳃是长在我的脸颊上的。冷气从水里跑出来跑到我的鳃边,跑到我的嘴里,再跑进我的肚子里。我吸一口气身体就飘上天去了。
我还记得学校的小院里有一个爬满紫罗兰的花棚,我们可以坐在那。紫罗兰的旁边是一颗巨大的梧桐树。梧桐树的花吹着花粉,花粉是粉色的,全都沾在紫罗兰上,我们在树藤下坐着,紫罗兰的花粉是撒下来的。就像是春天的细雨。润润的、滑滑的。落在头发上、落在脸颊上、落在脖颈上、落在衣服上。就像是婚纱铺满整个人的头。人的脸是朦胧的了,人被花粉弄醉了,就是看着的我也是醉醉的了。我在学校里走,脚印泛着彩色的光,我呼出气来,空气都赶快停下,它贪婪地嗅着我发出的芳香。
我的座位在第一排,靠着窗子,窗子连通着外面的世界,学校有个小池塘,被紧紧得围起来,但我听得真切,青蛙在池塘边挖土,团成一个个泥球,然后滚到池塘里,泥球融化了,整个池塘变得甜起来了。鱼儿第一次喝了糖水,都美得在嘴里吐着泡泡。池塘里的芦苇长得真高,我不知道池塘里的芦苇是怎么来的,他们只要挖个坑有点水就长满整个坑边了。我想我也许能猜出来,土里是埋藏着灵魂的,灵魂喜欢水,都住在水边,他们是不是就藏在苇草里?我看见自己的灵魂飘了出来,现在屋子里转了几个圈,然后就钻进了芦苇里,等到灵魂成熟了我就随着芦苇花飘出来。飘呀飘,再飘回屋子里,落在桌子上。
从芦苇丛看过去就是我们空旷的操场,操场没什么可看的。好看的是在操场上落下的太阳。我看着窗外,我的眼睛到了太阳上,我又透过窗户望向屋里了。太阳在我的眼里聚焦起来。聚成了一道光,射进室内。
人说话怎么能把魂都吐出来?我感受到灵魂在嘴里随着呼吸带出来,灵魂一下子扑到我的身上,让我的灵魂一阵颤动。还有人的眼睛里怎么可以吸光,人的眼睛四周怎么能一片黑暗呢!还有我不理解的,人为什么会笑呢?而且笑成那样,让雪花都有了香气,空气都能醉倒。
那时我就是这样被拉进了另一个世界,成绩、成就只是这个世界生存的可笑借口罢了。我现在拥有了我的世界我还在乎这些干什么呢。最开始我依稀记得大家都在紧张得复习,试卷雪花一样的落在课桌上,那时天气渐渐暖和起来了。大家的神经也开始化冻成水流淌起来。一种深深得疲倦和一种向前的冲力混合在我们身体之中。我那时尤其疲倦,因为我面对题海战术已经体会不到学习的乐趣,就像是在甘蔗渣中咀嚼甜味,倍感辛苦。我后来的几年里一直在回想我那时春天所拥有的状态,但一直是朦朦胧胧的,以至于我对春天本身也变得朦朦胧胧的了。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我是深信的。因为我在春天和早晨总是无法清醒,所以很多事情纷至沓来的时候总是乱糟糟的。顺理成章得,我最不清醒的时候就是要说是春天的早晨了。我尽管个子很高,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从最后一排到了第一排,在春天的日子里我正挨着窗户。
窗户总是开着的,因为大家在春天里要和那些发芽的、变绿的花草树木抢夺氧气。尽管我们已经显得人多势众了,但还是常败下阵来。事情总是这样的,天还未亮时大家正是精神百倍之时,无往不利。但是当太阳出来的时候,我们就不行了,太阳光在春天的配方里肯定是有催眠剂的。一会儿大家就趴满了桌子,大家将头埋在书本里,像是战役完成后趴在战壕里熟睡的战士。我是睡得最熟的人。因为我呼吸的空气最多,晒得阳光也最多。我刚开始是没发现的,借助地利,我总是贪婪得呼吸着春天的空气,但是总是吸了几大口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第一排的人是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但是借着老师的偏爱,我几乎拥有了固定补觉的时段。
我开始了一段白日梦的时间,一趴下就陷入梦里了。做梦照理就应该睡着了,但是却分明能感受到教室里的声音。就像是在游泳,一趴下就潜入水里,但还是能听见岸上的声音,只是模糊了。我几乎能感受到是有什么力量将我拉进梦里的,也许是一条跳动的神经,也许是那颗跳动的心脏。
我的梦在消耗着我作为动物存在的微量物质,很多战斗发生在我的脑海里,一种原始的气息在我的脑海里觉醒。我是无所不能的。我的梦里那时又仿佛在消耗着我的基因,我似乎觉醒了祖先的意识,我听着他们的低语、叹息。我的梦很多时候又仿佛在消耗我的荷尔蒙,模糊的身影像是幽灵在我的身边飘荡。
后来我想,男人天生的战斗基因让他们总是比女人成熟得慢得多。我那时在梦里慢慢成熟了。
春天的空气偶尔是冷的,但大多数时候暖的,微风拂面,让人从心底泛起一圈波浪,心旷神怡就应该是这样。春天总是一天一个变化,外物都在蓬勃的生长。是不是我们在春天也是生长得最快,有一次在梦里我就梦见了自己的腿长了起来,我从楼里长了出来,长到天上去了。
而春天最怡人的要数晚上了。晚上的空气还是温暖的,新鲜的绿色泄露出最鲜嫩的空气,空气是带着度数的,怎能不让人微醺呢。如果有爱情的话,就应该在这个时候登场了。我突然觉得她这么美丽,比得上翠竹新露的绿叶,比得上四周温暖的虫鸣,比得上空气中撒的露水。我们在课间休息的时候出来,疲倦让春天的晚上更加怡人。我坐着就遇见了她,我抬头就看见了她的脸,往常我会礼貌得移开的。但鬼使神差得我竟然“心安理得看着她”。她也看着我,她是看着我的眼睛。人的眼睛里有什么呀,能让人的灵魂陷进去。我请她坐下,她挨着我坐下,我们俩没有说话,享受着春日的时光。一切是那么自然,没有一丝的窘迫。那段时光如此短暂,但是在我的脑海里是那样长。最后快走时,她对我说“我好想喜欢上你了”。然后她就起身走了,我的胸口突然有股热气涌上来涌到我的嗓子眼,让我长不开口。
第二天我就说了我喜欢她。
第三节相遇
言可白本想上文学系的,可是很无奈的是被调剂到了哲学系。所以大学第一个学期言可白可以说是发愤图强了。因为学校里有规定,大一学期每个系的前三名可以申请调整专业。就这样言可白在学期结束的时候正好考了系里的第三名,如愿以偿得进了文学系。而文学系的宿舍已经住满了,所以言可白进入文学系后,还是一直呆在原来的宿舍里。还真是一种皆大欢喜的结果。
学校的宿舍里面有紧挨着的三栋宿舍号称是学校里的智慧高地。一栋属于物理系、一栋属于哲学系、中间的那一栋则是大多是由两个系的女生组成。分别号称一号高地、二号高地、三号高地。其实考文学系的分数要更高,但是很明显他们可还称不上“智慧”。这是学校的历史形成的。
很快冬天就过去了,言可白如愿以偿的进入了文学系,开始在自己的文学海洋里徜徉了。大学人与人的关心就与高中大不相同了,宿舍仿佛成了家,上课也像是成了工作,大家仿佛都在按部就班得忙着自己的事情。与言可白想象中的大学相比,反而显得如此风平浪静。
“哎,你们听说了吗?一号楼楼主的新八卦。”
“萱儿,你又听见什么消息了?”
“原来不是说他有个女朋友在咱们学校嘛,唉,错了,错了!原来——他那个女朋友根本就没来咱学校,人家复习去了。”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我吴萱你们还不知道,作为一个哲学系的高材生,我最注重的就是事实,最注重的就是逻辑,我是综合各方面消息,经过详细的分析,才坐实这个消息的。”
“怎么回事快说说”旁边的机灵鬼秦桦从床上探下头来。
“这个消息是从咱们兄弟院校里传出来的,那个人是一号楼主的高中同学,我听说就连他们这些高中同学都惊呆了。”
“那个女的真不是好东西,可惜一号楼主满腔热血了。”
“同志们,这就算是“唯心主义者”被“唯物主义者”残忍得击败了。”
“咱们的一号楼楼主太可怜了”周影若叹息一声。
“小若若,你不会春心萌动想着趁虚而入吧。干脆我们推举你为二号楼楼主,咱们举行个联姻得了。”吴萱站起来居高临下带着正义凛然的表情。
“去你的吧”大家大笑起来。
几天之后,整个学校就都知道了,我很吃惊,为什么人对于这种八卦这么亢奋,那时我对于文学的热情十分高涨,我灵光一闪---这会是一个很棒的小说题材。于是我就动手写了一篇叫做“八卦”的文章。我原是想写个短篇小说,结果却发了半天的议论,实际内容却没有多少,小说的核心人物软塌塌的。这让我十分受挫,同时也唤起了我的一丝倔强。后来小说成了散文,我的散文却是更缺些味道,读起来很乏味,结果是只留下一首诗。题目的名字也变了叫做“她”。我当时对于我的作品十分满意。后来的一次自习课,将我的作文本忘在了自习室里,那首诗也就不见了,我的记忆力也只有了那首诗的名字,但那时我十分满意的一首诗。
很多东西就是这样,文章只有发表了才算是作品,成功只有有人分享了才能算作成功。思想只有传递下来才会闪烁光芒。人的思想就像是个货仓,总是盛放一些东西,又或是扔掉一些东西。
杨烨在自习室里发现了一个笔记本,上面写着三个字——小文章。杨烨像是个小偷,将笔记本拿在手里,随便翻翻,颇明显的是这是女生的笔记本。女生的字总是有女生独有的痕迹,就像是女生的声音一样。
我有一段时间痴迷于听女性发出的声音,从小孩子到老人,我总是觉得女人的嗓子里肯定是有什么秘密的,那段时间我兴奋得像是发现万有引力的牛顿。我迫切得想要破解这个秘密。就像是我此刻看见了这个笔记本上的文字,为什么我好像能清清楚楚地浮现出她的模样。文字呀,你是活着的人呀。
小文章的笔记本里真都是小文章。都是些日常小事发散出的思绪,一朵花、一棵草成了宣纸上的一滴墨慢慢晕开。有些幼稚得很,有些新奇得紧。我有些好奇女人的思考方式,就心安理得地接收了我的试验标本。我躺在床上看那些小文章,像是一个偷窥的人,感觉都膨胀了起来。最后我看见了一片文章叫做“她”。修修改改了很多次,但我在字迹里能看出主人的得意。
诗是这样的:她
你如果见过春天的麦苗你就会知道我说的
土地裂开
如冰一样洁白
大地透出呼吸
飓风一样
吹了起来
你是株麦苗
春在脚下
火山一样涌出热烈的风
蒿草种子早呐喊起来
跳动
歌唱
钻出芽来
刹那征服了整个春天
春天着了火
烫绿了整片大地
这时
你是一株麦苗
你在烤着火
记忆是冰雪的模样
春天来到
成群结队
热烈辉煌
你们这春的精灵
我要给你们春天最肥沃的水
我要给你们春天最远大的肥
让你们挎着春天
跑向夏天
凝结金黄的秋天
她是那株麦苗
她一直看向绽放的蒿草
你着了火
顺便烫绿了我
不知为何,我看着这首小诗竟然不自觉得流下泪来,那时恍惚起来,在被子里流下泪来。原来流泪可以这么的安静。
我记起了那封信,又看了几遍,它已经不是当初的样子。她的样子也存在在我的记忆里了。时间真是神奇,我后来时常想时间到底让我变了多少次模样,而我又要被时间变成什么模样。我也给她写了一封信,辗转反侧地写了几天,终于写好,又辗转反侧了几天后来寄给了她,信就像是石头扔进深海里,我只看见了石头入海的瞬间,至于它又要怎么漂流就只能时间说了算了。但是我心中的那块石头仿佛一下子消失了。至于她,完美得封存在我十八岁的脑海里。
我爱上了诗歌,这是我以前所未有过的爱好,那时我疯狂得读诗歌,像是上瘾了,如此热烈的情感凝结让我感到心潮澎湃,我那时整个人都温暖起来了。这也让我对那个本子的主人产生了好奇,所以我凭借着我的记忆,将笔记本放到了我记忆中的位置,希望有一天它的主人能够听到它的召唤。所以我每天自习的时候都带着这个本子,坐下后将这个本子放在我前面的座位上,守株待兔。我记得那时自己像是个小偷,又像是个猎人。
人一生中总会遇到几件事,让你感觉到命运的存在吧。肯定是的,我回想起来见到笔记本时我就像是遇到了命运。我像是一条鱼,欣然咬了鱼饵。等到鱼线扯动我的时候,我才后知后觉。
我正在上晚自习,笔记本的事已经快淡忘了,我正低着头,用多重积分解一道动力学的问题。这时前面来了两个女生,只是引起了我余光的注意。我正在将数据代入公式的时候,这时前面突然传来了声音。
“哎,我的笔记本找到了。”说着就听见手快速翻笔记本的声音。而我这时也抬起头来。这时就看见了两个女孩子。两个人都是披肩长发。右边的女生还染着黄色的头发。一条条的,像是林间斑驳的颜色。头发里是有灵魂的吧,我时常这么想。灵魂是轻的,从头发上冒出来,化成了头发的颜色。有的人头发是硬的,头发是朝着天上长的,那是因为他的灵魂是巨大的,他的灵魂因为他的身体太小都要钻出来了,我记得我小时候,头发硬得像是针一样,手摸上去都扎手,那时候我的灵魂比起我的身体来说真是巨大无比。而有的人头发是卷的,我想那是灵魂睡着了。有的人头发软软的,是不是灵魂还在休息。我又在想,女人这么美丽是不是因为她们的长发呢,满头的长发让她们变得更加迷人。让我们这些短头发的灵魂被压制了。我偶尔幻想自己是古时候的人,也留着长长的头发,我的灵魂随着我的步伐摆动,我还有长长的胡子,我披在胸前时时抚摸。真是别有一番美妙感觉。
我发现自己做了一半的题目,因为前面的人而中断,无法继续。我有点欣然接受了,听着前面两个女生的话语。
女生应该不适合成为作家,因为她们的话语是那样的丰富,话题是那样得层出不穷。她们应该把自己的文学天赋都埋藏在生活里了。
自习室从来不是安静的学习场所,所以我原本是会去图书馆里学习的。这时两个女生已经聊了起来。黄色头发的女生十分活泼,坐在她边上的那个女生要安静一些,我听着她们讲话,已经神游物外了。人的脑子从来不是个乖孩子,他听话的时候很少,这时我的脑子已经被一段段的对话吸引住,我头脑里储存的图片被一张张翻出来,要是以前,我肯定气急败坏。我趴在桌子上一边听着她们讲话,一边开始描画她们的样子。她们的声音里藏着她们的模样,她们的背影里藏着她们的模样,如果让我知道了名字,她们的名字也一定有她们的模样。
很明显坐在左边的那个女生是这个笔记本的主人。
我看着她的背影想象着她的样子,一个人的模样不应该仅仅是脸的样子,她的声音,她的体形,她的名字都有她的样子。我现在听着她的声音看着她的背影她的模样在我的脑海里渐渐清晰。现在我开始纠结于她的脸了。因为脸几乎是模样的全部了,当一个人的脸出现在你的脑海的时候她的模样就真正固定下来了。而这也正是我纠结的地方。
人是视觉动物,人们痴迷于自己的视觉,总要成为视觉的奴隶。我当然不能例外了。
我坐在后面,再也不能集中精力了,我的脑海里出现了很多的模样,我渴望她是倾国倾城的模样,又希望她长着平凡的脸庞。仿佛人的脸是不属于自己的,而是属于所有的其他人,只有在照镜子的时候你才短暂拥有了自己的脸。我痛恨自己脑子里的想法,这像是沼泽地里冒出来的气泡散发着朽腐的味道。
这时杨烨的一个同学走进教室,看见了他。慢慢走向他,快到他身边时喊了一句他的名字。这时前面的两个人明显听到了。纷纷回过头来,投过探寻的目光。就在这时两个人的目光相遇了。人的眼睛能看见五颜六色的世界,但是我敢说,人的眼睛最敏感的应该就是一个人的脸了,我们竟能在一瞬间就可以将一个人的脸深深地刻在脑海里。是的,就是这样。当杨烨看见言可白时她的模样就刻在他的脑海里了。没有想象中的惊艳与失落,只是有一种天然的熟悉感袭来。仿佛记忆的碎片突然填补上了记忆中的空白。时间仿佛割裂开来,过去的时间填补上了未来的空白。而言可白也陷入了一种揪心的感觉之中,两个人互相看着对方,慢慢聚焦在对方的眼睛之上,这时聚集的目光一下将两个人眼睛灼伤,两个人快点移开目光,都没有说话。
第四节相知
两个人尽管只是对视了几秒钟,但是造成的影响无疑是爆炸性的。记忆突然变得迟钝,脑子里突然都是空空的。在杨烨的脑海里漂亮这个词似乎是那样得苍白,而在言可白的脑海里一个人的身影像是一条闪电一样注入了灵魂。
杨烨有点迷迷糊糊的感觉,第二天到来的时候也还是迷迷糊糊的,仿佛有一层迷雾突然出现,自己的思绪像是窗户罩上了一层纱。其实两个人是认识的,甚至可以算作熟人了。但是彼此都不知道名字而已。杨烨在对诗感兴趣以后,就开始旁听文学系的课程了。当初的杨烨整个人的灵魂还似匍匐在另一个人的脚下,尽管他自己不承认,但是脑海里烙印下的人影还是无时无刻不在灼烧着他。所以他在看了那首诗以后整个人变得清爽起来就心血来潮得旁听起文学系的课程了。
文学系有我们学校的重点学科,但是文学系却是个小系。有一点物以稀为贵的味道。文学系原本叫做中文系,但是生源日益紧张,中文系便有些尴尬了,学校有点壮士断腕的味道,将中文系缩减为文学系,实际上的本来几个专业变成了两个专业,现代文学与古代文学。
杨烨自然来到了现代文学专业旁听,文学可以说是历史的影子,而历史是有无数的灵魂映射出来的。中国人已经完成了新生,就像是嫁接在老树上的新苗,成长得越发茁壮。而文明、文化就像是那颗老树,我们汲取着老树的营养终归要结出新的小枝芽。古代文学是美丽的、古代文化是令人神往的,但是又怎么能比得上眼前生动的、跳跃着的文化呢。
无可否认的是中国文化变得更加现代,就像是一切的新东西在同时毁灭旧东西一样,中国文化在被科学的改变下有了新的容貌。至于中国的文化内核是否已经改变,我相信这是肯定的,但要变成什么样则是我们当代人的责任了。当然这是作者的胡言乱语。
杨烨喜欢文学,打小就喜欢,尤其是初中的时候。三任班主任老师将他的文章比作璞玉。但是到了高中就被所谓的议论文弄昏了头脑,人类总是在力所能及得设立条条框框,而这也让杨烨不是很喜欢语文了。言可白却恰恰相反,她在高中的时候就喜欢上了文学,随意地读,作文也写得漂亮,是语文老师的掌中宝,她也因此爱上了文学,一发不可收拾。到最终还是让她得偿所愿。
杨烨是那种学霸,但不是那种死读书的学生,他的思维活跃,总是有自己的想法。没有规矩,总是在课堂上发言插话。他十分活跃,总是有让人开心的力量。但是私底下却有些安静没什么朋友。言可白是个比较沉静的人,在课堂上总是乐于倾听,仔细品味别人的想法。就算看书的时候她也总是整个人都陷进去,安安静静得就流下眼泪来。但是私底下和极为要好的朋友她就俏皮可爱起来了。
杨烨来到课堂上是有些紧张的,因为这个班女生真的多,好像文学是一个女性科目。课堂五十多个人只有七八个男生,坐在教室的边缘。
好像是来到了母系社会,我的气势很自然得落下去。当然也让我不服气得很。这节课讲的是鲁迅,现代文学又怎么能离开鲁迅呢。大学的课程就是更加深入系统地学习我们已经学过的文章,每一次更加深入地学习都会令我产生一种错觉,仿佛自己的眼睛变得大起来又变得细小起来。突然觉得我的小学到高中学的都是中华文化中的精品,让我好像泡在蜜罐里一样,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我的鉴赏能力也在流失,像是守在水井边的人对于水的感觉一样。此时大学就像是一片陆地了,你甚至还会时不时步入沙漠之中。而这时你对于水的感觉就开始从干枯的嘴唇流到你的全身上下了。
杨烨在听了一周以后就成了一个挑剔的人,每周只挑了四节文学课。因为当文学在文学系的老师手底下被切开,分成一块块的精肉的时候吃起来就没有什么味道了。杨烨听了一周的课,又找到了高中的感觉,感觉文学系简直是作家的坟墓。文学系像是挖好的一个坑,然后每节课就像是一铁锨土,将人慢慢埋起来,然后压实,再种上些野草。所以杨烨只选择了两节鉴赏课与两节写作课。
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是在鉴赏课上,所谓的鉴赏课就是对文章进行通篇得阅读,然后分成小组对文章进行总体的、细节上的分析。不限制主题,不限制时间。最后每个小组形成一篇鉴赏评价的文章。杨烨参加了一次后,感觉十分得新奇,人与人之间智慧与情感上的碰撞令人激动不已。就这样杨烨这个旁听者真正融入了文学系。而他对外宣称自己是古代文学专业的学生。也是第一次分组,杨烨就与言可白分到了一组。
我记得那一次鉴赏的题目是鲁迅的故乡。原本的收录在课本上的文章是故乡的节选,叫做少年闰土。儿时读来是那样轻松欢快。但是故乡这篇课文又分明是那样沉重。
“小说以作者回乡为时间线索,介绍了作者回乡遇见的人与事,穿插着对于过去故乡的美好记忆。借着现实与记忆的强烈反差,揭露了旧中国的丑恶与悲凉……”。
“鲁迅的叙事语言是有强烈的个人色彩的,整篇文章怀着深沉的爱与痛叙述而来,令人感到美好的同时,也令人感到心痛……”
“鲁迅先生是新文化的先行者,是一个丰碑人物,正因为他立足于旧文化的深入体验,才能这样深刻得思索和探索文化的出路,可以说鲁迅先生是时代变幻中抓住历史文化脉络的人,但就像是数学题,好像只是叙述了题意,表达得清楚明白,但是题目的好像并未给出答案……”
“你这一番话有些深入了,说道……”
“说道丰碑式的文学家,这我倒是想插一点题外话,如今的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精神却停滞不前,流行的都是情感泛滥的东西,现代文学家的生存环境尚且如此,现代的文学家又如何开荒拓土,超越前辈呢?……”
“这我就不敢苟同了,如今是个盛世,盛世最容易产生划时代的文学家,你看看我们历史上的诸多著名文学家,就说李白……”
“李白是出世的,他是浪漫主义的,他的灵魂已经突破了他的时代,而入世的文学家不经过些磨难,不思考些真问题,怎么能雕刻出锋利的文字……”
“说了半天,你到是像一个浪漫主义的作家”
“我怎么能称作家呢,没有作品怎么能称作家”
“那你是个浪漫主义的人了,你的一番谬论将让我有些认同,真不知道你们这些学古代文学的怎么想的”
最后大家从各个角度对这篇文章进行了赏析,讨论声慢慢热烈起来,思想慢慢升温,沸腾。我觉得这才是文学的样子。
然后就是写作课,写作课先是小说,后来是诗歌,散文还有话剧等等。小说的写作课一开始都是介绍那些特有的流派的名词,诸如现实主义、浪漫主义、魔幻现实主义等等,我感觉自己就算记住这些流派都是困难得很,更不用说深入研究他们的特点,叙事手法诸如此类的细节问题。然后更多的时间就是进行命题写作了。下次上课就有别人的作品像是上菜一样被一道道端上来了,有的幼稚得可爱,有的粗糙得肆意妄为。这门课的优点就是老师总不会选很多优秀的习作,大多是粗糙的,人们很直观地发现问题,然后一堂课讲下来,再来一道精品,简直享受。我想我们最初的审美就是这样来的吧。我们对于珍稀事物的追求同时伴随着美与贪婪。
当时我就认识了言可白,她的专业能力让人叹服,因为每次有精品的时候经常有言可白的影子。尽管杨烨自认为自己在语文的学习上有些心得,但是在写作上还是生出了无力的感觉,就像是一道艰涩的数学问题,被教师抽丝剥茧地解开,让人感觉豁然开朗,而当你自己去做的时候却又感觉那样望尘莫及。而这是杨烨已经很久没有感觉到的。他喜欢这种感觉。后来他对于专业课就经常翘课了。所谓的好学生总是自然而然得受到老师们的偏爱的。好学生永远是老师们的软肋。而杨烨这种行为反而让他好学生的形象更加具有了传奇色彩。而他翘课的时间就开始在文学这条道上缓慢前进了。而这也成了杨烨的一门业余爱好。
文学在某种程度上是会动摇理性精神的光芒的,杨烨在几个月后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挫败感,他那时觉得精神格外得累,感觉自己遇到了一道无解的题,不仅仅是文学这门课所传达的,还有在精神的深处所深深感觉到的。他有一种想知道答案但是却害怕知道答案的感觉。这是与数字锁传达的失败有所不同。杨烨生出一种退却的感觉。但还是感觉到深深的不甘。
后来讲到了诗歌,题目叫做自由,杨烨想了一个星期也没有想出来几句。就算是仅仅的几句也令他感觉到深深得不满。像是什么话已经到了嗓子眼里,但怎么也讲不出来。究竟什么是自由呢,杨烨想,哪里有绝对的自由呢,自由只能是相对的,又是相对于什么而言自由呢?理想?爱情?人生?自己又是追求什么样的自由呢?自己受到了什么样的束缚呢?杨烨想了半天脑袋里还是乱糟糟得。杨烨终于知道自己不是个写诗的材料了。诗人应该都是那种富有感情的人而且像火山一样能够喷发出来。杨烨憋了挺长时间,只是憋得自己有点难受。就是那时杨烨也就暂时离开了文学的课堂,直到如今遇见了言可白。
两人互相看着都有点出乎意料,两人是早就熟悉的人,但是又分明刚刚认识。两个似乎都有些隐秘的尴尬。
“原来你就是杨烨呀”
“原来是你啊”
“我还真的以为你是我们系的呢,你可是咱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呀!我们可是一直只闻其名而未见其人。真是没想到。”
“是呀,是呀。没想到今天能在这见到一号楼主,一号楼主你可是一直神龙见首不见尾。你可是我们二号楼的男神呀!”
杨烨有些尴尬
“什么一号楼主?”
“什么!你本尊竟然不知道自己的称号吗”
我真是佩服哲学系的思维,他们似乎语言里透着一种追根到底的属性。
我这时才真正地注视言可白,但我要怎么形容她呢?我的文学语言又要枯竭。她整个人看着是温柔的,似乎比女人的这个整体要温柔。当时她给我的印象里又是那样得活跃,像是有光芒在她的眼里面闪跳。
“你们俩是舍友吗?要是这样,你俩不应该是一个系的吗”杨烨灵光一闪发现了问题。
“小白是第一学年转的系,后来才去的文学系”。
言可白看着杨烨点了点头,后来说了些什么两个人就都淡忘了。但是两个人平静如水的生活似乎都起了不小的波澜。
言可白的宿舍里,杨烨这个名字出现的频率突然暴增。言可白作为一个与大神见过几次面的当事人不堪其扰。吴萱作为一个永不停歇的大喇叭,开始了一段时间的八卦生涯。
“小白白,等哪天要是1号楼主去了你那,你就给我们发信息,我们就算旷课也一定赶到”
“不是吧,咱班就这几个女生,你们几个不去几乎少一半,还不被老师抓”
“这有什么的,为了一号楼主咱姐几个豁出去了。”
“真是服了你们了,好吧,到时我一定告诉你们。”
“我跟你们说,一号楼主比你们想象中还要帅,而且说话都是带着磁性的,嗯嗯嗯……就是这种。”
“哎,可怜的楼主。”
第五节告别
年在人慢慢长大以后就已经不是一个时间单位了,更像是一个用时间搭砌起来的空间建筑。这个建筑就叫做年关。仿佛时间自然而然地指引着你前进的方向,你的旅程在这时似乎一点不重要了,每个人都停下脚步,让疲倦的身体恢复,让快要见底的水瓶重新饱满起来。
年关说的是在过年的时候,但杨烨早有了新的纪年时间,即学年。一年说过去就过去了,杨烨已经将要学习完大一的课程了。时间已经到了六月,各门课程已经完结或者马上完结,大家都在准备考试了。再回忆起一年前恍如隔世。再听到高考的消息,大家都只是会心一笑了。
这时候应该是大学最惬意的时光了,z市的夏天来得晚,这时候的早上还有些凉意,虽然中午的太阳已经开始有些威力,但是明显力不从心。所以一整天都是打篮球的好时光。这时候睡个懒觉,十点钟才起来。起来以后,食堂的早饭仍然在供应。几个人热热闹闹得起来床,再一起吃一个饱饱的早饭,一群人就直奔操场了。一直到下午两点大家才会散去。
杨烨在临近考试时就是这个状态了,好像所有的一切都抛开了,只剩下享受阳光与快乐玩耍。考试是每个学期的结束语,好像每一场考试都埋藏着再见。
这天杨烨在操场正在打着篮球,就有一个人慢慢地走进他的视线里。似乎是一张照片从远处放大开来。杨烨的心脏突然间收紧了,胸膛里一下子空虚起来。
“我一猜你就在打篮球。”
我看着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就像是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脸上蒙了层纱,我的眼睛全都凝视在那层纱上。
“你有些变化了”,杨烨和同学们说了声,离开了篮球场,一边转过脸来。
两个人这时都有些尴尬了,但是又都尴尬得坦然,两个人并着肩离开了操场没有说一句话。两个人的思绪在沸腾却无法融化两个人之间的寒冰。
“你今年考得怎么样?”
“成绩还没下来呢”
“你这是毕业旅行吗?”
“嗯,实在是太闷了”
“去了哪了?”
“我先来得这儿”
“正好,我带你尝尝我们这儿的特色。”
“好啊”
“你这一年过得怎么样”
“挺好的”
两个人来到饭馆坐下,点了菜。
“我觉得自己挺对不起你的,我这一年一直处在煎熬之中。”
“其实我想过了,当时我是不理智的,我们不会永远不理智不是吗?人不都是活在当下的嘛,至少我当时没有后悔这就足够了。”
“我比你要渺小得多,我当时很复杂,在失去与希望之间煎熬。我原本想的是我是配不上你的,我的懦弱,没想到对你造成了这么大的影响,你知道,这不是我所希望的。”
“你其实不用内疚,我也许得到的更多。世界上的事,谁又说得准呢。”
“我实在是太自私了,但是我今天还是要说出来,我原本就喜欢你,我喜欢上你的才华,喜欢上了你开朗的性格,但是现在我发现自己爱上你了,你已经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了,我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
“也许男人都是残酷的,我甚至到现在都可以说是爱你的,但是我们却永远回不到过去了,因为我爱着的你还是过去的那个你。我们还是彼此放下吧,至少我们曾经相互喜欢过,相互相爱过。”
“你喜欢的是过去的我,但我爱的却是现在的你,这太残酷了。”两个人相顾无言。
“我觉得也许爱情就像是种子,你的灵魂曾在我心里生根发芽,但是我却已经把它连根拔起了。也许这是最美的结局了吧。你是个善良活泼可爱的人,至少你在我的记忆里永远是这样。等很多年以后我们俩之间的伤痛都慢慢消失了,也许这将是我们之间最美好的回忆吧。”
“好吧,你走吧。我要一个人待一会儿了”
杨烨刚走出,这时就听见哭声从屋子里冲出来,杨烨的眼泪也不由自主地流下来。空荡荡的胸膛已经充满了泪水,杨烨大步得往前走,眼泪滴到地上也丝毫没有理会,他走在路上脚步异常得坚定,悲伤在给他无限的鼓励,无限的勇气。杨烨走到校园的角落,昔日的伤口再也控制不住了。
眼泪是灵魂死亡后的尸体,他让我们衰弱,也让我们重生。第二天杨烨将她送到火车站,她踏上了去南方的列车,她说北方的冬天太冷了。
有的人消失了就再也看不见了,就算你再去找也找不到了。那一日我就朦胧得意识到了。她显然比我更加得清楚。我们用眼神告别了,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我们俩的眼神就像是蜡烛一样,明明晃晃,闪闪烁烁,到最后昏暗消散了。
听说在基因上男人与女人的差别与人类与黑猩猩的差别相同。杨烨原本以为自己要悲伤好些日子,没想到自己的心情却反而变好起来。他不感到一丝愧疚,但是即将到来的期末,将时间变得匆忙起来。一切就变得淡忘了。
期末很快就过去了,杨烨在感觉到若有所失的同时,也感觉到自己在慢慢恢复了。他像是一个卧床的人在慢慢恢复力气,昔日的感觉在他的身上慢慢地苏醒,他将与她的所有都化成了爱了。
杨烨考完试后,并没有立即回家,而是开始了北上之旅。他去了草原,在草原上游荡了一整天。又去了山区,爬了山峰。又去了原始森林泡了一天。人类是自然的孩子,如果你的心受伤了,自然会是你最佳的疗伤药。
杨烨在大学一年级的夏天里,真正开始独立思考了。他像是一个绿豆芽来到了一个充满阳光的世界。他小小的叶子开始拼命地吸收眼光,他开始变得深绿,变得粗壮起来。
他重新认识了世界,他感觉到了世界上存在的两种力量,一种力量在努力的让这个世界更加得立体,而另一种力量在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平面化。他以往学的知识像是小河遇见了大海。而杨烨也在此刻爱上了大海。他突然间明白了知识所真正具有的力量。他对于自己的生命有了新的目标了,那就是让自己的生命融入这个世界,改变这个世界。
言可白抱着一种期待和一种淡淡的失落回到了家。言可白在高中时期就有了喜欢的人,当时的男人所散发的主要魅力,那就是他们的智慧。所以很自然得她在心里喜欢上了他们班级里面学习最好的班长。高中时期似乎成绩是一切的主宰。在这样的生态环境里每个人自然要患上适合这个环境的病。这是人类融入环境的方法。言可白流露出的崇拜似得爱意,令两个羞涩的年轻人慢慢靠近。但是家人的嘱咐与生态环境自身令他们又始终保持着距离。两个人是要好的朋友,始终不是恋人。两个人上了大学以后就经常手机联系,但是都觉得告白的话隔着距离始终不像样子。这个时候语言文字通常显得有些苍白。两个人的距离不自觉得远了许多。恋人间的话始终是说不完的,但是朋友之间的话就像是箱子里的衣服,穿来穿去总是那么几件。两个人原本还只是隔着一层窗户纸,但是后来就成了玻璃了。玻璃之间还充着尴尬与焦急的气体。
任何真的美的事情都应该用时间来考验一下。因为时间是最纯粹的公式,他会自动运算,总会给你最真切的答案。言可白已经有自己的答案了,而那个高中同学肯定也早已有了答案。
两个人约好在校园门口碰面,言可白见面之前还有些焦躁的心绪,但是见面之后突然间烟消云散。两个人相视一笑,就像是朋友一般开怀大笑起来。两个人仿佛归还了对方什么东西,像是两个带着正电荷与负电荷的两个物体,碰到一起。又回归正常了。
两个人走在学校门前那条碧树成荫的路上,树荫仿佛搅乱了时间。在这条路上走着时间都错乱起来。两个人的话就像是树上的树叶让时间的光投影下来。
言可白出奇得高兴,竟也没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回家的时候风在她耳边吹过,她仿佛听见了风儿的低语,她感觉自己突破了生理的界限,听到了世外的声音。这种感觉很快消失了。但是她始终记得那种感觉。因为她坚信自己触碰到了属于自己的东西。
时间过得快,日子变得像是小时候在田字格上写字,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一个字要写整整一篇。写到最后一看每个字都是一样的,似乎并没有变好。但是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日子的行文似乎就是这样,但时间的话语却又万般不同了。言可白离开学有十几天,终于说服了家人自己一个人踏上了上学的旅程。
如今时间过得真快,这是成年人的特权。我想着时间呀,你要慢些。于是我静静得呆着,时间马上就溜走了。我让自己匆忙起来,时间根本连声招呼都没打就离开了。我去看书,时间走得慢些了。但是我一合上书本,他又跑走了。我把自己关在黑屋子里面做梦,梦像是时间的影子,我一睁开眼就什么都忘记了。我想时间这么快,是不是我的记性变得差了。总之我的一切努力似乎更加证明了,时间过得真快。而且是更快了。后来,我发现了一种追赶时间的方法,那就是坐车、旅行。我同时间一样,快速地运动着,我看见路边变幻的景象,似乎时间的步伐也变慢起来。我想当年的李白,坐着马车或者牛车顺着官路向前走的时候,和我的感觉肯定是相同的。他看着道路两旁的景色,吞吐着自然的气息,收集者自然闪现的灵感。他在时间的夹缝里,伸了伸懒腰,成为了不朽。但是我坐的车又似乎快了些,超过了自然的步伐,让我脑中的思想颠簸起来。一路行来,时间又变得匆忙起来了。当代人的行程已经只有了目的地,失去了点与点之间相连的线了。言可白走了几个景区,人很多,让她感觉到眼前的美景似乎被分成了若干份。这让她有点失望。又有点责备自己的贪婪。
时间走得慢些了吗,对,慢些了。时间也是感性的,当你有感触的时候她也随你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