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姓名!”

“陈耀。”

“性别!”

“你看不出来吗?”

“问什么答什么,性别!”

“男!”

好吧以上内容是小陈前往相关部门途中,根据曾经看过的某些影视剧场景臆想出来的。

实际上广电、网监领导以及某个更上层的大佬……主要是后者,谈话时态度还挺和蔼的,临走前还管他要了一个签名。

人家要陈耀就给了,关键他也不敢问啊!

开个玩笑,不分场合的问就是蹬鼻子上脸自讨没趣了。

当然,事情还是要尽快解决的。

官话:尽快解决。

白话:立刻马上妥善解决!

那么问题来了,何为妥善?

要知道当人偶像是不能低头的,起码明面上不能!

这是偶像产业的底层逻辑,亦可称之为铁律!

否则何来崇拜又怎么让人崇拜?

但当「官本位」三个大字看似轻飘实则重重压下,陈耀以及和颂就不得不开动脑筋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世上安得两全法,不负……

陈耀狠狠晃动脑袋回过神来,见表姐们还在沉思,便没有贸然打扰,徒自起身走到窗边眺望。

时针滴答过了好久,只听:

“阿耀!”

“姐?”

“记得YG发来的邀请吗?”

李雪开口唤起了李双冰、陈耀的记忆。

“姐你是说?”

“用伟人教我们的办法,团结大多数打击一小撮。”李雪此刻眸泛寒光语气格外凌厉。

李双冰不语只用笑容附和;被点透的陈耀则在心里为那群即将流血又流泪的VIP默哀。

并非幸灾乐祸,而是真诚默哀!

其实粉丝大多不懂或者说打心眼里不愿意懂,当利益勾连敌人也可以变成朋友。

上层与上层、偶像和偶像终究是一伙,她们才是外人,可以充作弃子的外人!

下午六点,正在不断“爆炸”的华国互联网络再次遭受重创。

微博·陈耀工作室官方号(金V)

「刚刚来自iPhone客户端」

阿耀的音乐室改造完成,撒花!

(图)

评论区:

【?????】

【哇!哥哥穿居家服好帅呀,音乐室里的小摆件好多,好想get同款!】

【傻了吧姐妹,看阿耀身边勾肩搭背那人是谁!】

【GD?!】

【老天爷啊,谁来戳瞎我,打烂我的嘴?原来两个人是好兄弟……对不起啊志龙!】

【光点姐姐们,我从GD微博评论区爬过来道歉,哥哥说他们在南韩时就是互相欣赏音乐才华的好友。】

【没关系都是误会,我们家陈耀退网,应该是刚得到消息。】

【我也这么觉得,看合照我们吵翻天那会儿,俩人应该在阿耀家里交流音乐心得呢!】

【那我们不是左手打右手,还挺搞笑的!】

【哈哈哈!】×N

兄弟?

朋友?

哈哈哈,确实搞笑!

陈耀几小时前和YG娱乐老板杨贤硕通过电话并接受了合作邀约,然后才和GD成为了“好Brother”。

再然后有了合照、有了双方配合发声。

顺带插上一句。

抛开今天这场粉丝冲突不谈。

YG也是迄今为止南韩三大娱乐经纪公司中,陈耀唯一没有招惹得罪过的,亦是两家迅速达成合作共识的基础。

陈耀(一脸老实):记忆里他没来得及……

实话实说和颂的动作够迅速,但仍不足以竟全功。

第一,公关痕迹太过明显,骗不了明眼人。

第二,两家骂战已经上升到人肉搜索层面,放现实便是从吵架推搡演变成械斗见血。

这种程度的回应过于软弱,相当一部分粉丝不愿意买和颂文娱以及工作室的账。

(不涉及正主啊,阿耀只是受到公司控制被迫发声罢了……和颂、还有工作室那帮寄生虫真该死啊!)

第三,被VIP人肉曝光个人隐私那几百号粉丝绝不会认。

好在李雪早有预料,就像她自己所说「团结大多数打击一小撮」,刚刚只是在团结大多数而已。

真正狠厉的还要数……

下午七点,也就是陈耀工作室官方号发布动态,想要传达的信息扩散一小时后。

数百个主导人肉搜索发布陈耀粉丝私人信息的微博账号永久封停;并且接收到一条信息提醒。

【用户Xxx您的不当行为已侵犯他人隐私,触犯华国侵权责任法,我司法务部不日将对您提起诉讼,请注意查收邮递。】

啊!

接到这条信息的数百位VIP,整个人直接傻掉。

等部分聪明的先反应过来,第一时间上网搜索了,华国侵权责任法相关法条对人肉搜索他人信息的判罚界定。

然后,天就塌了!

侵权责任法还算好说,归根究底沾了个「民」字。

可与它同框的相关法条清清楚楚地写着:

「非法获取……三年以下……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刑可太刑了!

这些VIP九成以上都是女孩且年龄普遍在二十来岁,阅历也就不深,说句当场吓尿毫不夸张。

吓尿就对了,以李雪对陈耀及和颂未来规划的重视程度,本来也没打算玩律师函警告那些虚招,上来就是一步到位的狠手!

其中亦包含着对这段时间里一直在给陈耀泼脏水、带各种节奏的那些个资本的小小警告。

莫伸手,伸手必……不死不休!

【和颂李雪】

此时此刻锋芒毕露,不知在多少公司内部挂上名号……而消息传播速度最快的互联网络同样不太平。

【听说了吗?】

【听说了!】

【大快人心,让她们作死!】

【非法曝光他人隐私的VIP即将成为被告,光点呢?】

【不知道啊,全都哑火了一点也不冒头!】

【也收到了(截图)】

【这就对了,痛快!老子今天要站出来对那些从来不知道法为何物的人说上一句: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牛啊,顶上去!】

【……】

的确,参与人肉搜索的那部分光点受到了和VIP相同的处理。

动用法律手段是这样的,公平公平还是TMD公平!

如果做不到,就相当于自己挖坑给自己埋了。

不如不用!

关于这点,姐弟仨拎得清。

当然啦,后手或者说分寸尺度三人也早早定好。

说白了,所谓提起诉讼只是恐吓!

就好比核威慑,摆出来亮个相,让某些人清清楚楚的明白什么可以碰、什么不能碰!

之后大家可以坐下来好好聊聊。

比方说,通过红圈律师团与这些人联系,讲清利害关系最后赔偿和解,强行合家欢……

其中只有一点不同:

VIP们的赔偿款,她们自己出;

而光点的赔偿款,还是由陈公子买单……之间差距还是蛮大的,毕竟华国是他陈耀的主场,光点团也是他陈耀的亲生崽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