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内涵

“灸”字,在现存文献中,以《庄子》最早提及。例如《庄子·盗跖》载孔子劝说柳下跖,碰了个大钉子,事后对柳下季说:“丘所谓无病而自灸也。”但“灸”的本字是“久”字,是象形字,如一位驼背老人手拄拐杖。1975年于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墓竹简(法律文书)《封诊式·贼死》记载:“男子丁壮,析(皙)色,长七尺一寸,发长二尺,其腹有久故瘢二所。”此“久”即“灸”之本义,意为灸灼。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五十二病方》《阴阳十一脉灸经》《足臂十一脉灸经》《脉法》《武威汉代医简》中均作“久”字。“久”以后慢慢演变为“灸”字。汉代许慎《说文解字》曰:“灸,灼也,从火。”从字义发展上看,灸字表示长时间覆盖或刺激某一点,就会有热象出现,故“久”字下面加一“火”字,以表示下面持久地保持火热的意义。

灸法的产生是在人类掌握了火的应用之后,逐渐发展起来的。人类于原始社会的旧石器时代开始用火。大约170万年前,云南元谋人就已开始用火;陕西蓝田人在100万年前就有用火的痕迹;北京周口店人在50万年前已经掌握了用火的方法,并已能保存火种。火改变了人类的饮食结构,给人类带来了温暖。祖先们在烘烤食物或取暖等使用火的过程中发生灼伤,结果使原有的病痛减轻或消除,就这样在用火的过程中,人们无意识地发现温热可以治病,于是人类主动用火烧灼来治疗疾病,灸法从此起源。从甲骨文字形的研究考证,在殷商甲骨文中,有一个字表示一个人肚子上放草,躺在床上,据推断,这就是用灸法治病;还有表示用火灸下肢的象形文字。《庄子·外物》记载:“木与木相摩则燃。”《绎史·大古第一》记载:“燧人钻木取火,炮生为熟,教人熟食。”这些都是古人在钻木、刮木等生产实践中所发现的用火规律。

在人类生产与活动过程中,对灸火的材料进行了有目的的对比与选择,至《黄帝虾蟆经》已记载有松、柏、竹、橘、榆、帜、桑、枣八木不宜作为灸火之说。因为其对人体有所伤害,所以逐渐被淘汰,但桑树灸在后世亦有用之者。因“艾”易燃且燃烧缓慢,具有温经散寒等作用,故以后才逐渐用艾作为灸法的原料。

艾火灸疗,起初主要是用于治疗与改善寒证的。《素问·异法方宜论》曰:“北方者……风寒冰冽,其民乐野处而乳食,脏寒生满病,其治宜灸爇。”唐代王冰注:“火艾烧的,谓之灸爇。”用这种烧灼疗法治疗“脏寒生满病”是颇有疗效的,以后逐渐发展为治疗全身不同性质的多种疾病。《左传·成公十年》(前581年)记载,晋景公病,延秦国太医令医缓来诊,医缓说:“疾不可为也。病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攻”即灸法,“达”即刺法。艾灸疗法在春秋战国时期已颇为流行。春秋时期的《诗经·采葛》载“彼采艾兮”,西汉毛亨和毛苌传释“艾所以疗疾”。从远古时代实际临床运用早于文字记载的特点来看,艾灸疗法的起源不会晚于西周时期。宋代沈括《梦溪笔谈·卷十八》载西戎的卜法:“以艾灼羊髀骨,视其兆,谓之死跋焦。”以此印证,我国殷商以前的甲骨卜法,也可以用艾做燃料。《孟子·离娄》记载:“今之欲王音,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可见艾灸疗法在春秋战国时代已经颇为流行,用艾灸治病的起源也在西周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