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十年比较

为探寻福建妇女经济地位的变化及变化规律,根据可比较项目,本节对1990年进行的第一期福建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和本次福建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一 在业状况

1.在业率

十年前,第一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在15岁以上福建妇女中,在业率为72.3%,不在业率为27.7%。2000年福建妇女的在业率为83.1%,不在业率为16.8%。2000年比1990年,福建妇女在业率提高了10.8个百分点。可见,随着福建经济的迅速发展,妇女在业率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2.职业获得途径

从表2-11妇女职业获得途径的十年比较来看,通过组织安排/调动的占19.8%,通过应聘录取或考取的占12.0%,自己创业的占3.7%。十年之后,通过组织安排解决就业的妇女比例提高了8.5个百分点,通过自身能力考取和自主创业解决就业的妇女比例分别提高了1.0个和25.0个百分点。可见,越来越多的妇女依靠自身的能力去获得职业,获取职业的自主性、主动性大大增强,极大地拓宽了就业渠道。

表2-11 妇女职业获得途径的十年比较

二 职业地位

从妇女所在单位的所有制性质看,从表2-12的数据比较可见,福建妇女中,2000年所在单位性质为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分别占45.2%和24.4%,合计为69.6%;1990年所在单位性质为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分别占28.2%和61.3%,合计为89.5%,2000年比1990年合计下降了19.9个百分点。而在个体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就业的妇女比例,2000年分别为23.9%和5.0%,1990年分别为3.0%和1.9%,2000年比1990年分别提高了20.9个和3.1个百分点。妇女就业的这种所有制结构反映了福建省十年来个私经济和外向型经济发展较快的特征。

表2-12 妇女所在单位所有制性质的十年比较

三 社会保障与福利

从妇女享受的劳动保障来看,1990年农村妇女能享受的劳动保障极少,故对城镇妇女所在单位提供的劳动保障项目进行十年间的比较分析。1990年和2000年妇女能享有的劳动保障数据如表2-13所示。一方面,1990年福建妇女可享受单位提供的退休金/养老保险、公费医疗、病假工资和孕产期保健工资四个保障项目;2000年,除了这四个保障项目以外,福建妇女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补贴/住房和带薪休假四个保障项目,城镇妇女的保障项目范围大大扩展了。另一方面,就单位提供的退休金/养老保险、公费医疗、病假工资和孕产期保健工资来说,2000年妇女参保比例比1990年均下降,分别下降了4.0个、7.7个、6.1个和3.8个百分点。十年以后,妇女参保比例不增反降,与福建个私经济和外向型经济比较发达、妇女更多在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就业有关,而这些企业提供的劳动保障相对国有经济要差,往往更倾向于追求企业利润,尽可能减少职业福利。

表2-13 妇女享受单位提供劳动保障的十年比较

续表

四 择业意愿

妇女择业时首选考虑的因素十年前后有较大变化。1990年,25.7%的福建妇女选择职业时居第一位的考虑因素是“工作稳定/有保障”;2000年这一因素退居第二位,比例也下降为20.9%,比十年之前下降了4.8个百分点。而选择“收入高”的妇女比例,1990年仅为5.9%,2000年上升为15.7%,比1990年上升了9.8个百分点。这表明,十年之后,虽然职业稳定性仍是福建妇女择业时一个重要的首选考虑因素,但是其地位有所下降,妇女抗失业风险的能力有所增强。同时,择业时考虑收入水平的妇女比例成倍增长,表明有更多的妇女注重自身经济利益,追求经济上的自立自强。

五 小结

由样本推论总体,十年来,福建妇女经济地位的主要特征如下:

第一,福建妇女在业率有较大程度的提高,由1990年的72.3%提高到2000年的83.1%,提高了10.8个百分点。可见,随着福建经济的迅速发展,妇女在业率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第二,福建妇女的职业获得途径更多,就业的自主性更强,择业时仍以职业稳定性为首选考虑因素,追求高收入的妇女比例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十年间,通过自主创业的妇女比例提高了25.0个百分点。可见,越来越多的妇女依靠自身的能力去获得职业,获取职业的自主性、主动性大大增强,极大地拓宽了就业渠道。

第三,福建妇女就业单位的所有制结构变化较大,总体来说在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比例下降,在个私经济和外向型经济就业的比例大幅度上升。妇女就业的这种所有制结构变化反映了福建省十年来个私经济和外向型经济发展较快的特征。

第四,福建妇女享受单位提供的劳动保障项目个数成倍增长,但各项参保比例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在1990年单位提供退休金/养老保险、公费医疗、病假工资和孕产期保健工资四个保障项目基础上,又增加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补贴/住房和带薪休假四个保障项目,因此2000年福建妇女共能享受单位提供的八项保障项目。但在可比的四个保障项目中,妇女参保比例分别下降了4.0个、7.7个、6.1个和3.8个百分点。十年以后,妇女参保比例不增反降,与福建个私经济和外向型经济比较发达、妇女更多在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就业有关。

第五,妇女择业时首选考虑的因素十年前后有较大变化,十年之后,有更多的妇女注重收入水平。虽然职业稳定性仍是福建妇女择业时一个重要的首选考虑因素(1990年,25.7%的福建妇女选择职业时首先考虑的因素是工作稳定/有保障,2000年时这一因素所占比例下降为20.9%,比十年之前下降了4.8个百分点),但2000年选择高收入的妇女比例比1990年上升了9.8个百分点。这表明,十年之后,择业时考虑收入水平的妇女比例成倍增长,有更多的妇女注重自身经济利益,追求经济上的自立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