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立集:延安大学历史系学术论文集
- 杜林渊主编
- 7252字
- 2025-02-26 23:33:56
论先秦法天思想对礼俗文化的影响
高锦花
(女,陕西米脂人,延安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专业)
先秦时期,古人对天地自然的周期性协调变化充满了无限的敬畏之情。认为天之法则不仅是天象的、星辰的,也是地上的、人间的。举凡与天有关的自然法则与现象,人类都应遵循。这种法天思想在先秦时期非常流行,并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古代的礼俗文化。
一、儒墨道法等学派对法天思想的论述
基于法天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成为时代主题,故儒墨道法等各家都有代表人物对法天思想有过重要论述。
儒家是传统文化忠实继承者。这派学者的哲学思想荟萃于《周易》一书。《周易》本来是商周间著作,全书六十四卦首列“乾”“坤”二卦以象天地,所谓“《易》与天地准”[1]520。所以孔子作《易传》以“天之道”论“民之故”,辞多双关,游移于天地民人之间,如“是以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遂兴神物以前民用⋯⋯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1]554。梁启超认为“道”与“故”所表现出来的东西即为象,象成为具体的东西称之为器,模仿象与器制定的应用法则就是“法”[2]159,这与《诗经·烝民》所说的“天生烝民,有物有则”中的“则”含义一致。清人马瑞辰释之曰:“有物指天,有则指人之法天。”[3]997“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 “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1]560。《论语》中引尧谓舜曰:“天之历数在尔躬。”[4]756《孟子·滕文公上》引孔子语曰:“大哉,尧之为君,唯天为大,惟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5]230则什么?就是则天,以天道为法则。儒家的另一位集大成者荀子也在他的书中陈述了人要有所法则,他说:“有师法者,人之大宝也;无师法者,人之大殃也。”这里所说的“师”“法”,就是荀子所说的“通于神明,参于天地矣”[6]91。必须“衣服有制,宫室有度,人徒有数,丧祭器械皆有等宜(仪)”[6]101,而“礼之三本”须“上事天,下事地,尊祖先而隆君师”[6]233。可以看出,儒家的法天意图无非也在说明天意与人道政治的一致性。
墨家认为天下之人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不能无法则。《墨子·法仪》:“子墨子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7]20-21《天志下》曰:“故子墨子置立天之(志),以为仪法,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也。”[7]213这两段话的意思是说天下人上自将相,下至于百工,做事都应该有所效法。百工以规矩绳墨为法,方可求正直方圆,那么治理国家应该效法什么呢?墨子认为天下为父母、老师、君长者很多,其中仁人却寥寥无几,倘以他们为楷模,是率天下人以法不仁。究竟效法谁?他认为莫若法天,“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即只有天的行为广大无私,博施于人而不求报谢,才值得效法。只有“顺天意者”才能“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而“反天意者”则“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此顺天意而得赏也。昔三代之暴王桀纣幽厉,此反天意而得罚者也”[7]195。所以为政只有“顺天意者”才是“义政”①, “反天意者”则是“力政”[7]196,以力服人,民不畏。这就是墨家的法天观念。
道家学派的创始者老子关于法天的论述在《道德经》二十五章。他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8]163对老子思想有重大发展的庄子,效法天地的论述则比较多,如《庄子·说剑》篇说:“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9]272“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9]276这便是道家的法天观念。他们的核心思想反映在政治上就是要统治者少作为或者不作为,效法天地博大无私的胸怀,“无为而治”,最终达到无所不为的目的。
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在《杨榷》篇说:“若天若地,是谓累解;若地若天,孰疏孰亲;能象天地,是谓圣人。”[10]33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如果统治者能像天地一样公正无私、不问血缘上的远近亲疏,就是一个圣人君子。《管子·五行篇》说:“以天为父,以地为母,以开乎万物,以总一统。”[11]242这是给君王提出的要求,要君王把天道、地道、人道统一起来,因“圣人参于天地”[11]61。这是法家的法天观念。
上述各家法天观念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但是它们足以说明这种观念至少在春秋战国时期已非常盛行。它透露出一个相当重要的思想,即“人道”只有与“天道”相参才能成功,人道和天道是一致的。这种“天人合一”的观念,古人通过效法天地之自然现象得以展现。例如天圆地方、天玄地黄的自然观,天体运动所形成的协调周期——历法等,都成为古人特意加以模仿的对象。
二、古人对天地自然的认识与效法
古人对自然的某些方面的认识今天看来没有任何科学依据,比如天圆地方和天玄地黄的自然观。而有些方面则反映了古人对天体运行规律的精确性的掌握,比如天文历数,它毫无疑问体现了古人极高的智慧,并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将之与礼俗文化精巧地结合起来,不可谓不奇特。
(一)天圆地方和天玄地黄
“方”与“圆”两个概念很可能是古人从天体观察中抽象出来的。《吕氏春秋·序意篇》说:“大圆(指天)在上,大矩(指方地)在下。”[12]648《大戴礼记·曾子天圆》曰:“天之所生上首,地之所生下首。上首之谓圆,下首之谓方,如诚天圆而地方,则是四角之不揜也⋯⋯参尝闻之夫子曰:‘天道曰圆,地道曰方,方曰幽而圆曰明。'”[13]98故天圆地方是古人不借助任何仪器关于天地形体所得到的直观印象,由此引申出的天地上圆下方的结构以及相关的运行法则,都是人们因循仿效的行动模式。《吕氏春秋·园道篇》说:“天道圆,地道方,圣王法之,所以立上下。何以说天道之圆也?精气一上一下,圆周复杂,无所稽留,故曰天道圆。何以说地道之方也?万物殊类殊形,皆有分职,不能相为,故曰地道方。”[12]171-172另如《周礼·大宗伯》说:“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郑玄注说:“礼神者必象其类:璧圆,象天;琮八方,象地。”[14]1391又《仪礼·聘礼记》曰:“朝天子,圭与缫皆九寸,剡上寸半,厚八寸,博三寸。”这里所说的“圭”,郑玄注曰:“剡上象天圆地方也。”[15]1072这里均透露出天圆地方的观念是古人的通识。
与天圆地方观念相联系,天玄地黄也是古人通过对天地观察所形成的一个更为直观的印象。《易·坤卦·文言》:“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1]61玄是天之色,黄是地之色。古人对天玄地黄的认识我们还可以从《周礼·大宗伯》中看出:“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贾公彦疏曰:“今用黄琮依地色,而天不用玄者,苍玄皆是天色,故用苍也。”[14]1393
(二)天文历数
古人对于自然认识的另一印象,就是毫无怀疑地肯定日月星辰等天体的运行有固定的轨迹和速度,即天文过程的确定性。由于日月星辰运行的时间秩序具有极大的确定性和恒常性,历法由此产生。与历法相关的天文历数就被理解为宇宙的恒定法则,并体现到地上和人间。古人在自己的活动中有意模仿、取法某一天数(自然物象之数),将它确定为人文事物之数,这便是“人法天数”。人们对某一人文事物之数做出解释时,无论此数是天特意选定的,还是自然而然出现的,都说它是象征某一天数。为了象征而去取法天数,然后又用象征天数来解释人文时,二者便产生互为影响的关系。受这些自然观的影响以及对天体运行规律的认识,古人在社会活动中就刻意与之保持一致。
例如,“十二”这个历数在古代社会生活中得到广泛的运用,因它有两个含义:一是岁星以十二年为运行周期。《左传》襄公九年说:“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16]970星指“木星”,古谓之岁星。古人划一周天为十二次,以为木星一年行一次,十二年满一周天,故十二年为一星终,用之纪年。二是一年分为十二个月。“十二”是日月运行形成的一个协调周期,而天子是天的唯一代表,所以“十二”这个数字集中表现在与天子有关的制度中。此外,历法上还有一些大的协调周期,比如三年一闰和五年再闰这一历法,也成为古人极力效法的对象。甚至是庆赏刑罚也按照一年四季春夏秋冬运行的规律而与之一一对应。
三、法天思想对礼俗文化的影响
法天思想对我国古代礼俗文化的影响是非常突出的,即便有些非常牵强,但我们通过这一观念可以了解到古人给自己设置了一个非常精巧的宇宙和人间互动模式。人的一切观念都在这一思想中得以体现,并逐渐制度化、礼仪化。
(一)对古代建制的影响
法天思想对于建制的影响,集中体现在人们对天圆地方这一观念的模拟上。首先,在建筑模式上,古人力求遵循这一观念。如周人举行大典的“明堂”就是天圆地方观念最突出的体现。《大戴礼记·明堂篇》记载明堂的建制是:“凡九室,一室而有四户八牖,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以茅盖屋,上圆下方。”“堂高三尺,东西九筵,南北七筵,上圆下方。九室十二堂,室四户,户二牖,其宫方三百步。”[13]149王国维先生说:“明堂之制,本有四屋,四堂相背于外,其左右各有个,故亦谓之十二堂。堂后四室,相对于内,中央有太室,是为五室,太室之上,为圆屋以覆之,而出于小屋之上,是谓重屋。其余除太室为明堂宗庙特制外,余皆与寻常宫室无异。”“而其四堂、八个,适符十二月之数,先王因之而月异其居,以听朔布政焉。”[17]123明堂十二堂拱卫太室而上圆下方的形式就是刻意效法天地的最好体现。
其次,在车辆制造方面,古人也不失时机地仿天圆地方之形象。《周礼·考工记·辀人》中谈到造车的规范时说:“轸之方也,以象地也;盖之圆也,以象天也;轮辐三十,以象日月也(日月三十日而合宿,即相会一次);盖弓二十有八,以象星也”,郑玄注曰:“车有天地之象,人在其中焉。”[14]3232《老子》十一章云:“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8]102《大戴礼记·保傅》亦云:“古之为路车也,盖圆以象天,二十八橑以象列星,轸方以象地,三十辐以象月。”[13]61-62这样取法天数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希望车辆的行驶将会如日月星辰在天空中的运行一样,地久天长,永不止歇。造一辆车,要向日月星辰寻找这么多数量上的依据,这是古人通过天意表达人意。古代车辆造型取圆盖方舆自无异说,而且已经得到了考古发现的证明,西安兵马俑坑出土的铜马车就是圆盖方舆、三十辐共一轮。
(二)对服饰制度的影响
天玄地黄是古人对天地颜色的直观印象,它对周人服饰制度的影响是深远的。《礼记·杂记》郑玄注说:“天之正色苍而玄,地之正色黄而纁,圣人法天地以制衣裳。”[18]1070《仪礼·士冠礼》陈服三套,服色如下:“爵弁服,裳,纯(丝)衣,缁带,韎韚;皮弁服,素积,缁带、素
;玄端,玄裳、黄裳、杂裳可也,缁带爵 。”[15]950爵弁服,爵弁是一种文冠,爵通“雀”,即这种弁的颜色据郑玄说是“赤而微黑”,因它像如雀头的颜色,故名爵弁。爵弁服是指配合爵弁穿的服装,即下文所说的(浅绛色)赏、纯衣(丝衣)、缁带、韎韐(赤黄色的蔽膝)。皮弁服,皮弁是一种武冠,以白鹿皮制成,形似今天瓜皮帽。皮弁服,是指配合皮弁所穿的服装,即下文所说的素积、缁带、素
,即通体皆白。郑玄《注》说:“上士玄裳,中士黄裳,下士杂裳。杂裳者,前玄后黄。”玄端是配合缁布冠穿的服饰,即朝服之衣,下裳更换而已。这里的玄端服冠皆用玄色,只有裳却发生了变化,上士著玄裳,中士著黄裳,下士著杂裳。除了皮弁服,大体与天玄地黄之义相合。下士杂裳,据郑玄说是“前玄后黄”,即前用玄色,后用黄色,也是取天玄地黄之义。古人认为人类禀天地阴阳之气而生,所以通过各种手段把自己装饰为一个天地的复制品。
人活着的时候如此,死后亦然。《士丧礼》说士死后覆面用的布,颜色为缁,饰以赪色,其他如缘衣、铭旌等都是依天玄地黄之色制作。不仅死生服物如此,举凡行礼用牲牢脯羞皆盖以巾幂,巾幂凡由表里两层构成者,一概以玄为表,以 为里。《聘礼》:“夫人(主国小君)使下大夫劳使者以二竹簋(簠)方,玄被
里有盖”[15]1051,无一不是取法天地之色以使人合于天地。
此外,数字“十二”对于服制的影响则更为直观、形象。比如天子六种礼服、王后六种礼服,合起来是十二种;天子衣六章,裳六章,合起来是十二章;《礼记·玉藻》云“天子玉藻,十有二旒,前后邃延,龙卷以祭。”[18]774《郊特牲》:“祭之日,王被衮 ②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则天数也。”[18]692其象征意义大抵是天地的缩写。冕服是古代的一种祭服,贵族宴居则穿深衣,类似后世长袍(不分上衣下裳),用十二幅布裁制而成,《礼记·深衣》说:“制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18]1381都是依据这种观念制定的制度。
(三)对其他礼制的影响
前文提到“十二”这个数字在古代有两个意思,一是指岁星运行的周期,一是表示一年有十二个月。礼俗中对岁星周期更加牵强的模拟,莫过于天子以十二年作为巡行诸侯之期,《周礼·大行人》:“十有二岁,王巡守殷国。”在这里王便是岁星的化身,而诸侯则是黄道上的恒星了。古人还根据木星运行的周期,以木星为纪,将赤道带均匀地分为十二等分,即“十二分野”③。各诸侯国都有一个星宿与之对应,于是由科学范畴的天文学便演化出占星术的迷信。《左传》多次记载了各国史官的占星术,《周礼》专设“眡祲”“保章氏”之官,说他们“掌十辉之法,以观妖祥”[14]1979。“所有封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以十有二岁之相观天下之妖祥”[14]2116-2121。
对于一年十二个月的模拟甚至还深深影响到人们的饮食起居。如天子食用六谷,膳用六牲,合起来是十二食;天子的膳馐饮食也以十二为节。天子日常所食“馐用百二十品⋯⋯酱用百二十瓮”,不过是天数“十二”的扩大;《左传》哀公七年,吴王夫差会鲁侯于鄫,责鲁人馈以百牢,景伯说:“周之王也,制礼,上物不过十二,以为天之大数也。”杨伯峻注曰:“古代以天空唯十二次,故制礼以十二为极数。”[16]1641
再如车旗的设置上也体现了强烈的法天思想。天子祭天所乘玉路,“樊缨十有再就,建大常十有二旒”。据《礼记·郊特牲》解释:“旂十有二旒,龙章而设百日月,以象天也,天垂象,圣人则之,郊所以明天道也。”[18]692-693《明堂位》云:“鲁君孟春乘大路,载弧韣,旂十有二旒,日月之章,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天子之礼也。”[18]843
另外历法上还有一些较大的协调周期,如三年一闰,五年再闰,也成为古人效法的对象,并将之运用于政治和礼俗当中。如三年是考核官员政绩的一个大的周期。《周礼·天官·太宰职》规定:“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贾公彦疏说:“三年一闰,天道小成。”④[14]156因为三年有成,故赏有功,黜不肖。三年守丧之礼也是此项取法的典型。《礼记·三年问》说:“故三年以为隆,缌、小功以为杀,期、九月以为间。上取象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则于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郑玄注曰:“天地之气,三年一闰,是三年取象于一闰;天地一期物终,是一期取象于一周;九月象阳数,又象三时而物成也;五月象五行,三月象天地一时而气变。此五服之节皆取象于天地也。”[18]1376“三年之丧”是最盛之丧礼,非此不足以表达孝子之心和礼义之文。与“三年考绩”取象相同的例子再比如大夫三谏而不从,则在境上等待三月,如君命予之环,表示允许回还,则“三月而复服”;命之玦,则表示君臣恩义决绝才离去。
上述事例反映了古人对大自然运动规律的刻意模仿,甚至是对历数的歪曲运用,因为非如此不足以体现王权的合法性。因此凡是与天地四时变化协调一致的数字都具有了重要的内涵,甚至一年三百六十天,也成为古人模拟的根据。《周礼》之“六官”分别称为天、地、春、夏、秋、冬之官,郑玄《小宰》注说:“六官之属,三百六十,象天地四时日月星辰之度数,天道备焉。”[14]161礼有“三让”的原则也被春秋时期广泛的遵守。如《国语·周语》就提到即使两军交战,必须遵循“敌必三让”[19]75的礼数。通过这样精巧的效法和模拟,人间的一切政令和教化措施具有了神圣性和权威性。这既体现了人们对天象的认识渐趋成熟,也表明天地自然规则对人类政治、社会生活的制约与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法天思想在先秦时期尤其是春秋战国非常普遍,并对礼俗文化产生了非常深刻的影响,它的真正用意在于“神道设教”,表达了古人浓厚的“天人合一”思想。这也符合《吕氏春秋·情欲》中“古之治身与天下者,必法天地”[12]85的说法。故在春秋战国时期,上至诸侯贵族,下至黎民百姓,这一思想在社会上普遍盛行。
(本文在撰写中得到辽宁师范大学教授常金仓先生的指导,在此深表感谢。)
注 释:
①所谓“义政”,墨子在《天志中》说:“义者,善政也。何以知义之为善政也?曰: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是以知义之为善政也。”
②这里的“被衮”,孙希旦说指“内服大裘,而被十二章之衣于其上也”(《礼记》)。天子所服“十二章”最早见于《尚书·益稷》篇,其云:“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会(绘);宗彝、藻、火、粉米、黼、黻 繍。以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
③古天文学家把赤道带均匀地分为十二等分,作为起始的一分就叫作“星纪”。由西往东,依次是:星纪、玄枵、娵訾、降娄、大梁、石沈、鹑首、鹑火、鹑尾、寿星、大火、析木。此即十二次。岁星一年行经一次,故又叫作十二分野。
④《尚书大传·唐传·尧典》曰:“三岁小考者,正职而行事也。九岁大考者,黜无职而赏有功也。”郑玄注曰:“一之三以至九年,天数穷矣,阳德终矣。”
参考文献:
[1]金景芳,吕绍刚.周易全解[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1.
[2]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
[3]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9.
[4]刘宝楠.论语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90.
[5]焦循.孟子正义[M].上海:上海书店,1984.
[6]王先谦.荀子集解[M].上海:上海书店,1984.
[7]孙诒让.墨子间诂[M].北京:中华书局,2001.
[8]陈鼓应.老子译注及评介[M].北京:中华书局,1984.
[9]王先谦.庄子集解[A].诸子集成[C].北京:中华书局,1987.
[10]王先慎.韩非子集解[A].诸子集成[C].上海:上海书店,1986.
[11]梁启超.管子评传(附校正)[M].上海:上海书店,1984.
[12]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4.
[13]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M].北京:中华书局,1983.
[14]孙诒让.周礼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7.
[15]仪礼注疏[A].十三经注疏[C].北京:中华书局,1980.
[16]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0.
[17]王国维.观堂集林[M].北京:中华书局,1984.
[18]孙希旦.礼记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9.
[19]徐元诰.国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2.
(原刊《齐鲁学刊》200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