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信息通信市场与业务发展

第1章 我国信息通信市场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1.1 我国信息通信市场及业务发展现状

1.1.1 信息通信市场及业务飞速发展

信息通信市场包括基础电信市场和增值电信市场两部分。人们对综合化、个性化服务的需求,以及国家“营改增”政策的实施都推动了增值业务的发展,尤其近年来,互联网发展迅猛,信息通信市场产业价值向互联网业的流动速度加快,以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为代表的电信增值业务对整个信息通信市场拉动作用愈发明显,加快了传统电信运营商向综合服务提供商的转型步伐,大力发展融合业务。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更是将发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推到一个新的高度,我国的信息通信市场及业务呈现飞速发展的态势。

据统计,2015年电信业务收入完成11251.4亿元,按可比口径测算同比增长0.8%,行业发展对话音业务的依赖大幅减弱,非话音业务收入占比由2014年的58.2%提高至68.3%;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占电信业务收入的比重从2014年的23.5%提高至27.6%。移动宽带(3G/4G)用户加快发展,高速率宽带用户占比提升明显。移动宽带用户在移动用户中的渗透率达到60.1%,比2014年提高14.8%;8Mbit/s以上宽带用户占比达69.9%,光纤接入(FTTH/O)用户占宽带用户的比重突破50%。融合业务发展渐成规模,截至2015年12月末,IPTV用户达4589.5万户。2010—2015年话音业务和非话音业务收入占比变化如图1-1所示。

图1-1 2010—2015年话音业务和非话音业务收入占比变化情况

全国电话用户2015年净增121.1万户,总数达到15.37亿户,增长0.1%,比2014年回落2.5%。其中,移动电话用户净增1964.5万户,总数达13.06亿户,移动电话用户普及率达95.5部/百人,比2014年提高1部/百人。固定电话用户总数为2.31亿户,比2014年减少1843.4万户,普及率下降至16.9部/百人。

2015年,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净增1288.8万户,总数达2.13亿户。宽带城市建设继续推动光纤接入的普及,光纤接入(FTTH/O)用户净增5140.8万户,总数达1.2亿户,占宽带用户总数的比重比2014年提高22%,达到56.1%。8Mbit/s以上、20Mbit/s以上宽带用户总数占宽带用户总数的比重分别达到69.9%、33.4%,比2014年提高29%、23%。城乡宽带用户发展差距依然较大,城市宽带用户净增1089.4万户,是农村宽带用户净增数的5.5倍。1949—2015年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用户发展如图1-2所示。

图1-2 1949—2015年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用户发展情况

图1-3 2006—2015年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发展和高速率用户占比情况

移动通信业务2015年实现收入8307.6亿元,按可比口径测算与2014年持平。移动通信业务收入占电信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74.5%,比2014年下滑0.7%。其中,话音业务收入在移动通信业务收入占比达到37.97%,比2014年下降12.7%。固定通信业务实现收入2943.8亿元,按可比口径测算同比增长3.2%,其中固定话音业务收入在固定通信业务收入占比达到13.9%,比2014年下降2.1%。2006—2015年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发展和高速率用户占比如图1-3所示。

2015年固定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完成1528.6亿元,按可比口径测算同比增长2.7%,比2014年下降2.8%。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完成3101.9亿元,按可比口径测算同比增长30.9%,比2014年下降10.9%。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在电信业务收入中占比达到27.6%,比2014年提高4.1%。2010—2015年电信收入结构(固定和移动)如图1-4所示。

图1-4 2010—2015年电信收入结构(固定和移动)情况

图1-5 2010—2015年固定与移动数据业务收入发展情况

2015年,移动用户结构优化速度加快,2G移动电话用户继续呈负增长,在移动电话用户中的比重降至40%以下。4G用户发展迅速,渗透率进一步提升,4G用户总数达到38622.5万户,在移动电话用户中的渗透率达到29.6%。2010—2015年固定与移动数据业务收入发展如图1-5所示。

2015年,受移动电话用户增速明显放缓及互联网应用快速发展对话音和短信业务的替代双重影响,全国移动电话去话通话时长同比下滑2.6%。2010—2015年各制式移动电话用户发展如图1-6所示。2010—2015年移动通话量和MOU值各年比较如图1-7所示。

微信等新型即时消息类应用对短信、彩信业务替代作用继续加强。2015年,全国移动短信业务量同比下降8.4%,降幅同比收窄5.6%,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0.4%,收入规模同比减少58.1亿元。由移动用户主动发起的点对点短信量同比下降22.7%,占移动短信业务量比重较2014年下降7.1%。2010—2015年移动短信量和点对点短信量各年比较如图1-8所示。

图1-6 2010—2015年各制式移动电话用户发展情况

图1-7 2010—2015年移动通话量和移动电话用户同比增长各年比较

图1-8 2010—2015年移动短信量和点对点短信量各年比较

2015年移动互联网流量高速增长,手机上网流量贡献近90%。在4G用户大幅增长、套餐中流量资费持续下降等影响下,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消费同比增长103%,比上年提高40.1%。月户均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达到389.3MB,同比增长89.9%。手机上网流量同比增长109.9%,在移动互联网总流量中的比重达到89.8%,成为推动移动互联网流量高速增长的主要因素。2010—2015年移动互联网流量发展如图1-9所示。

图1-9 2010—2015年移动互联网流量发展情况比较

2015年,全国固定互联网使用量同期保持较快增长,固定宽带接入时长达50.03万亿分钟,同比增长20.7%(数据来源:2015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

1.1.2 国家政策促进市场整体发展

1.1.2.1 加速信息消费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信息技术创新不断加快,信息领域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大量涌现,不断激发新的消费需求,成为日益活跃的消费热点。

我国市场规模庞大,正处于居民消费升级和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融合发展的阶段,信息消费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2013年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确定了信息消费的支柱产业地位,提出要以信息消费拉动中国经济和内需,自此“信息消费”成为经济发展的热点。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选出68个城市作为国家信息消费的试点,从2014年1月开始,截止到2015年12月,试点完成后将进行全国范围内的示范经验推广,促进信息消费产业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2014年全年最终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1.2%,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引擎,其中信息消费成为拉动国内消费的第一驱动力。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培育消费增长点。鼓励大众消费,控制‘三公’消费。促进养老家政健康消费,壮大信息消费……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建设光纤网络,大幅提升宽带网络速率,发展物流快递,把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搞得红红火火。”信息消费在2015年成为个性化、多样化消费的典型代表,促使深度应用不断优化,带动移动互联网继续高速发展。

自此国家在各个层面、各个领域,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加速信息消费的市场发展。

(1)新四化、十八大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人类进入了以信息产业和新兴服务业为主导的网络经济时代。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同时,强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

十八大报告中多次提及信息、信息化、信息网络、信息技术与信息安全,反映了党中央对发展信息技术的高度重视和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为我国大力发展信息通信技术提供政策保障。

(2)宽带中国战略

2012年5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出《互联网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实施宽带中国战略,综合利用光纤接入和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等手段,加速网络宽带化进程”。

2013年8月17日,国务院提出“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方案,部署未来8年宽带发展目标及路径,意味着“宽带战略”从部门行动上升为国家战略,宽带首次成为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

2014年,“宽带中国”战略的实施和4G网络的建设,提升了网络消费的便利性,助推网络消费增速高达49.7%,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快37.7%,网络消费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6%。基于互联网的信息消费,已经成为我国居民消费中增速最快的领域。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O2O模式如火如荼,许多实体店探索网店、微店、团购等互联网模式,实现与消费者互动,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利的购物渠道。2015年,信息消费的增速和占比进一步提升,信息消费成为最重要的引擎。

在2015年2月26日召开的“宽带中国”2015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宽带中国”2015专项行动的主要引导目标,提出宽带网络能力、网速等实现跃升。2015年新增光纤到户覆盖家庭8000万户,新增1.4万个行政村通宽带,推动一批城市率先成为“全光网城市”,使4G网络覆盖县城和发达乡镇。此外,普及规模和网速还将提升,使用8Mbit/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宽带用户占比达到55%,用户上网体验持续提升。有了良好的宽带基础,智能制造也将迎来全新发展,开启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2015年支撑1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探索智能工厂、智能装备和智能服务的新模式、新业态,支撑1000家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企业的高宽带专线服务,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

2015年5月16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2015年网络建设投资超过4300亿元, 2016—2017年累计投资不低于7000亿元。推进光纤到户进程,2015年完成4.5万个铜缆接入小区的光纤化改造,新建光纤到户家庭超过8000万户。完善电信普遍服务,开展宽带乡村工程,加大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力度。2015年新增1.4万个行政村通宽带,在1万个行政村实施光纤到村建设,着力缩小“数字鸿沟”。扩大移动通信覆盖范围,鼓励移动用户向4G迁移,提升移动宽带速率。2015年年底,全国设区市城区和部分有条件的非设区市城区80%以上家庭具备100Mbit/s光纤接入能力,50%以上设区市城区实现全光纤网络覆盖;直辖市、省会等主要城市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20Mbit/s,其他设区市城区和非设区市城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10Mbit/s,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50Mbit/s、100Mbit/s等高带宽接入服务;95%以上的行政村通固定或移动宽带。建成4G基站超过130万个,实现乡镇以上地区网络深度覆盖,4G用户超过3亿户。到2017年年底,全国所有设区市城区和大部分非设区市城区家庭具备100Mbit/s光纤接入能力,直辖市、省会城市等主要城市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超过30Mbit/s,基本达到2015年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其他设区市城区和非设区市城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20Mbit/s;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农村宽带家庭普及率大幅提升;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农村,移动宽带人口普及率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推动电信企业降低网费,电信企业要增强服务能力,多措并举,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鼓励电信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网费明显偏高的城市开展宽带免费提速和降价活动,将具备网络条件的4Mbit/s以下铜缆用户接入速率免费提升到4~8Mbit/s,下调百兆光纤接入网费,更多让利于民。引导和推动电信企业通过定向流量优惠、闲时流量赠送等多种方式降低流量资费水平,提升性价比。鼓励电信企业推出流量不清零、流量转赠、套餐匹配等服务,指导电信企业完善流量提醒服务,让广大用户用得安心、实惠。鼓励电信企业向社会发布网络提速降费方案计划,并进一步完善具体办法。

我国已经全面进入信息化社会,作为最重要的信息基础设施,宽带支撑着物联网、云计算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把宽带发展作为国家战略,提升发展“科技含量”,有助于我国在世界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3) 4G牌照发放

2013年12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三家运营商发放TD-LTE 4G牌照;2015年2月27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获得FDD 4G牌照,我国正式全面迈进4G时代。智能手机将渗入到人们工作、生活的每一个细分领域,数据使用量从M时代进入G时代,带动信息消费的高速增长。

(4)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建设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支撑,是信息投资和消费的重要领域,建设智慧城市是扩大信息消费和投资需求的有效手段。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第一次将智慧城市纳入国家级战略规划,代表“智慧城市”建设正式成为国家行为。

2014年8月22日,住建部、科技部提出《开展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年8月29日,经国务院同意,八部委印发《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落实本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确保智慧城市建设健康有序推进。

2015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提升城镇规划建设水平,发展智慧城市。

以智慧城市建设为重点,通过不断创新研发、推广各领域的信息化智慧应用,创造引导更多的消费需求,扩大信息消费领域。

(5)互联网+

在2015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的“互联网+”实际上是创新2.0下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互联网形态的演进。随着知识社会的来临,驱动当今社会变革的不仅仅是无所不在的网络,还有无所不在的计算、无所不在的数据、无所不在的知识。“互联网+”不仅是互联网移动、泛在、应用于某个传统行业,更加入了无所不在的计算、数据、知识,造就了无所不在的创新,推动知识社会以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为特点的创新2.0,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工作、生活方式,也引领了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常态”。

1.1.2.2 促进竞争格局

(1)“686号文件”解禁

2013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解除了对中国移动经营固定业务的限制,允许其进入固定宽带网络市场。这意味着禁锢中国移动近4年的工业和信息化部“686号文件”正式取消。中国移动获得固网牌照是行业发展大势所趋,也冲击了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在宽带市场上的绝对支配地位,为我国的宽带市场竞争带来新的动力,并助力国家“宽带中国”战略的推进落实。

(2)号码可携带

2006年信息产业部提出《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提出在同一移动电话归属地内,运营商应保证本企业同一网络的原有用户在不改变号码的情况下,可以自主选择所有资费方案。

2010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天津、海南组织开展了号码携带试验。天津实行双向携转、海南实行单向携转政策。2013年启动号码携带扩大试验工作,一是推动海南号码携带试验由单向携转调整为双向携转;二是将江西、湖北、云南三省纳入号码携带试验范围。

从海外运营商经验看,携号转网能够提升用户满意度,并且对于促进资费下调有明显效果,但由于我国用户手机号码已经和多种业务绑定,用户携号转网后发现,此前注册的银行、证券等重要信息,无法再正常获取,必须逐一重新申请和审批,这在事实上增大了整体社会成本,也导致部分转网用户再次转回到原先的运营商网络。此外,和国际市场明显区别的是,我国手机用户对于双卡手机的使用,已经较为能够接受,这也使得通过携号转网获得更好的资费政策意义降低。携号转网的业务流程复杂、用户感知不够好,也成为实际试点的重要问题之一。

号码携带政策因其将更多的选择权提供给用户,允许用户在多运营商之间自由转移,一度在全球范围内成为运营商市场充分竞争的标志性政策。然而,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尤其是微信等OTT业务的兴盛,通信市场的竞争不再表现为运营商之间的竞争,而是包括运营商、移动互联网业务提供商乃至虚拟运营商在内的全范围角逐。随着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中国推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虚拟运营商市场将在未来数年内蓬勃发展。尤其是脱离具体运营商网络的微信业务,已经拥有几亿用户,用户通过使用该类OTT数据业务,在事实上已经大幅减少通信费用支出。在国内,随着4G时代的到来,近几年来移动通信业务资费的下调速度之快,甚至已经超过国外运营商通过号码携带政策实现的资费下调速度。在此前提下,号码携带政策的意义及其作用都大大降低。

(3)广电经营许可

2014年5月,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逐渐将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为统一的市场主体。2015年3月,广电网络公司接连发布公告,贵州广电、陕西广电、歌华有线、重庆有线、湖北广电获得电信业务的经营许可。越来越多的广电企业进入到电信市场,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有望成为继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之后的第四大运营商,触及新的信息通信领域。

按照规划,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成立后将整合全国有线电视网络为统一的市场主体,并赋予其宽带网络运营等业务资质,成为继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后的“第四运营商”,同时也是广电系“三网融合”的推进主体。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将首先针对缺乏资金实力的中西部有线网络运营商通过行政手段加以整合,最后再通过市场手段整合那些已经上市的广电网络公司。

中国三网融合试点工作主体之一的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作为我国有线电视网络的市场主体参与三网融合竞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

(4)虚拟运营商

虚拟运营商(Virtual Network Operator,VNO),是指拥有某种或者某几种能力(如技术能力、设备供应能力、市场能力等)与电信运营商在某项业务或者某几项业务上形成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电信运营商按照一定的利益分成比例,把业务交给虚拟运营商去发展,其自身则腾出力量去做最重要的工作,同时电信运营商自己也在直接发展用户。

虚拟运营商就像是代理商,他们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基础运营商那里承包一部分通信网络的使用权,然后通过自己的计费系统、客服号、营销和管理体系把通信服务卖给消费者。

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分5批向41家企业发放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具体见表1-1。比较典型的虚拟运营商有苏宁、国美、百度、阿里巴巴、京东、小米等,涉及多个行业。

表1-1 虚拟运营商名单

(续表)

虚拟运营商时代的到来,推动电信行业深化发展,推动电信消费能力层次的提升,对电信行业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虚拟运营商对电信行业产生的积极作用和深刻影响体现在八大方面:①改变电信行业的竞争格局;②提升电信行业的竞争能力;③加大电信行业的双赢合作;④促进电信客户时代的到来;⑤深化电信行业的转型发展;⑥推动电信4G的业务发展;⑦提升电信行业的创新能力;⑧改变电信行业的盈利模式。

(5)引入民资

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中,给出了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等在内的多个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明确了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意味着通信行业探索混合所有制的步伐加快。

2014年5月,中国电信表示,将率先向外部资本开放四大新兴业务板块,其中包括以移动社交软件易信为核心的移动社交业务、以天翼创投为平台的创投业务、互联网业务以及信息服务业务。同年8月,中国移动透露,加速推进新媒体领域音乐、阅读、游戏、动漫、视频5个内容型业务基地的公司化改革,整合资源,引入民间资本,成立新媒体公司。同时,中国联通也表示在创新业务和增值业务领域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承诺在2015年公布业绩的时候迈出实实在在的一步。

三大运营商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民间资本,加快“去电信化”的步伐,提高了市场竞争力。混合所有制改革为新公司带入互联网行业基因,并提供资源和业务上的协同,更好地适应互联网高速发展下的竞争环境。

1.1.2.3 运营模式不断优化

(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有利于减少电信行业内铁塔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提高行业投资效率,进一步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缓解企业选址难的问题,增强企业集约型发展的内生动力,从机制上进一步促进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铁塔建设、维护、运营;基站机房、电源、空调配套设施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运营及基站设备的维护。在定价上,铁塔公司采取“三低一保”策略,即铁塔公司价格租赁低于国际同类公司,低于当下市场公共价格,低于三家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价格,但要保证能够覆盖成本。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分别出资40.0亿元、30.1亿元和29.9亿元,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各持有40.0%、30.1%和29.9%的股权。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力担负新建责任,显著提升共享水平,圆满完成存量资产的清查评估和平稳注入。充分借鉴互联网管理模式,以开拓创新的思维和务实高效的作风,以利益客户的宗旨和成就员工的责任,竭诚满足客户需求。全面提升运营能力,为建设国际一流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奠定坚实基础,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一面旗帜。

2015年主要工作是满足运营商新建铁塔需求,全面完成存量资产的平稳注入和民间资本的引入工作,兼顾存量的整合挖潜,兼顾新建基站的现代化管理手段建设(构建代维管理、日常运维管理、发电能力等)。2016年主要是存量整合深度挖潜,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兼顾多元化业务拓展。2017年主要是实现上市工作的全面开展、发展能力的全面提升、业务领域的深度拓展,公司由管理协调型向自我运营型转变。

(2)营改增、压降营销费用

为进一步完善税制,释放改革红利,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4月30日印发《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从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采用11%和6%的税率,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提供捐款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境内单位和个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境内单位中一般纳税人通过卫星提供的语音通话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传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改革实施后,营业税制中的邮电通信业税目将相应停止执行。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确保改革的平稳顺利进行。电信业是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将其纳入营改增试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加下游企业进项税抵扣,让更多的企业享受改革红利。

营改增后电信业税率增加数倍,对运营商利润造成巨大压力,导致企业压降营销费用。同时,营改增将有利于电信企业完善自身营销计划以及改变商业模式,改变目前粗放的业务模式,转而采取精细化运营策略。

1.1.3 信息通信市场格局发生巨变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通信市场的格局发生巨大变化,竞争主体纷纷向价值链上下游渗透,跨界发展,市场竞争越发激烈。

1.1.3.1 基础电信运营商

(1)传统电信运营商

传统电信运营商在4G、宽带、移动互联网等领域的竞争进一步加剧。首先,为改变3G落后的局面,中国移动强势铺路4G,而FDD牌照较LTE牌照推迟一年多发放,使3G时代“三足鼎立”变为4G时代“一家独大”。同时“宽带中国”战略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部解禁中国移动固网业务经营,随后虚拟运营商牌照发放、民间资本进入电信市场、“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定位面临重新抉择。

此外,以微信为代表的OTT业务给运营商带来了直接且快速的冲击,运营商的传统业务市场不断被蚕食,而且OTT业务在增加运营商的网络资源压力的同时还增大了运营商对用户的管理难度,用户倾向OTT业务,对运营商的黏性大大降低。

为巩固市场地位,顺应市场发展,运营商也积极开展移动互联业务,中国移动的飞信业务曾风靡一时,2013年中国电信联合网易推出的易信业务曾被视为微信最大的挑战者。

(2)中国广电

2014年5月,中国广电网络挂牌,广电借三网融合、“宽带中国”战略正式向宽带互联网接入市场渗透。

(3) MVNO

2012年6月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接入网和驻地网业务、增值业务等八大领域。传统电信运营商的基础业务领域对民间资本开放,将深刻影响电信业的未来格局。

2014年5月中国移动公布17家虚拟运营商合作名单,与三大运营商合作的移动虚拟运营商共计26家,开启MVNO(移动虚拟网络运营)时代。

1.1.3.2 增值电信业(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企业

(1)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企业

电信业务分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语音通信服务的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许可证。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下列条件。

(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二)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三)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四)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2)互联网公司

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努力寻找下一个“风口”催生跨界融合,在新的发展阶段,大的互联网公司逐渐转变原有的以“我”位置为中心的思维模式,在与其他各行业融合的过程中让别人更强大,让自己更开放,追求合作共赢。

● 百度

百度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最大的中文网站,利用其在互联网中的优势地位,近年来,不断推进跨界融合,与此同时逐渐向移动业务转型。

2013年百度地图推出位置共享功能,通过短信或微信邀请好友加入,即可随时掌握朋友动向,并可实现多人会话;百度LBS开放平台的定位、地图等服务覆盖包括滴滴打车、快的打车、易到专车等在内的各大主流打车类APP。

2014年12月百度与美国Uber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及投资协议,正式加入商务打车应用软件竞争市场。此外,直达号、百度钱包、百度金融等都显示出百度在围绕连接人与服务战略而展开移动业务转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2014年盛传百度将控股携程,如果控股成功,百度未来将基于携程和去哪儿的平台,通过更多的资本运作方式,拓展在线旅游市场的份额,这也必将引发整个行业更为激烈的争夺。

2014年春运期间,百度通过对百度地图LBS开放平台每天响应100亿次定位请求数据的挖掘分析,推出“百度迁徙”,并将其用于与央视的跨界合作,共同推出系列大数据新闻报道,开启“数据新闻元年”。

2015年1月27日,百度推出国内首款跨平台车联网解决方案Car Life,打造全新的车联网领导品牌。汽车端Linux、QNX及Android都可完美适配,用户端支持Android和i OS智能操作系统,能够覆盖95%以上的智能手机用户。国内三大汽车厂商奥迪、现代、上海通用都与百度签订了车联网方面的战略合作协议,再次成功开展跨界合作。

● 阿里巴巴

阿里巴巴集团经营多个网上及移动交易平台,旗下拥有包括淘宝、支付宝、阿里妈妈、阿里云、聚划算等在内的11家公司。近年来,为了突破纯平台业务的局限性,阿里围绕O2O及物流开展线下投资,实现从平台电商向多元化电商延伸。

2013年5月阿里联合银泰、复星、富春,以及顺丰、申通、圆通、中通、韵达组建物流公司菜鸟网络,搭建“中国智能骨干网”,意在实现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传统实体经济完美融合。同时,阿里投资海尔电器旗下日日顺物流,实现大家电、家居商品的落地配送,解决第三方物流的薄弱环节。阿里集团跨界物流业,把握住O2O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一环,为其试水O2O打下基础。

2014年4月阿里对银泰商业进行跨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打造O2O商业基础设施体系,实现与实体业务的结合,将海量的线上客户导向线下,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闭环。

此外,阿里集团通过“智能TV操作系统”打开智能家居市场;与几十家三甲医院达成合作推进“未来医院”战略,进军智慧医疗,打造属于自己的移动医疗产业生态圈;相继与海南、浙江、贵州等6省达成云计算和大数据领域的合作,帮助其逐渐迈入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包括易华录在内的两A股上市公司看中阿里云在智慧城市市场的巨大空间,与阿里达成合作,更是加速了其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攻城略地的步伐。

● 腾讯

腾讯已形成即时通信业务、网络媒体、无线互联网增值业务、互动娱乐业务、互联网增值业务、电子商务和广告业务七大业务体系,并初步形成“一站式”在线生活的战略布局。

在通过微信成功跨界即时通信业,成为三大运营商最强劲的对手后,腾讯与中国联通展开了跨界合作,共同推出“微信沃卡”。

同时微信支付在移动支付市场发展迅速,截至2014年10月,易迅网购的用户,选择微信支付的订单金额突破亿元。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微信支付订单额已经占到易迅订单总额的5%以上,“双十一”当天微信和易迅合作的“微信卖场”的成交超过8万单,占易迅全站的13%。

2014年5月5日,腾讯在北京召开的“全球移动互联网大会(GMIC)”上推出腾讯路宝APP+路宝盒子,并携手中国人保、壳牌两家巨头共同宣布成立了“i车生活平台”,为车主提供一站式汽车生活服务。由此,腾讯路宝APP+路宝盒子成为腾讯试水车联网的首个落地产品。

互联网巨头公司不断把触角延伸至其他行业,频繁跨界,积极推进行业融合,追求合作共赢,以期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其他ICT企业

苹果公司跨界新能源,2015年2月10日,全球最大的太阳能设备制造商第一太阳能(First Solar Inc.)宣布与苹果公司达成协议,苹果公司承诺在25年内以8.48亿美元购买该公司利用太阳能提供的电力。此外,一直有消息称苹果正在学习制造具备自动驾驶技术的电动车,并且正在与汽车制造商和供应商商讨相关问题,或推出智能汽车。

华为公司积极研发可穿戴设备,2015年3月,在世界移动通信大会开幕前发布三款新的可穿戴产品,智能手表(Huawei Watch)、智能手环(Talk Band B2)以及智能音乐运动耳机(Talk Band N1)。

作为照明领域的龙头企业,2014年3月,飞利浦公司推出的个人无线智能照明系统HUE正式进入中国,以其优势产品成功打入智能家居市场。

为保证长足发展,信息通信市场中的各竞争主体都在不断拓展自己的业务范围,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顺应互联网高速发展带来的行业融合大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