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尾白

作者不断收到全国各地的来信,询问这个故事是否为真人真事,对于这些询问,本人打算借此给予总的答复。

从很大程度上说,故事中的种种情节是确凿可靠的,其中许多情节的发生,不是为作者就是为作者私人朋友所目睹。这里所介绍的人物,大多以作者或其亲友观察过的人为原型,许多话都是作者亲耳听见或别人向她转述的逐字逐句的原话。

伊丽莎的外貌和赋予她的性格的刻画,都源自现实生活。汤姆叔叔的坚贞不移和虔诚忠厚,是从她个人所得悉材料的几个方面加以塑造的。某些最富悲剧性和传奇性,以及某些最骇人听闻的情节,也有类似的真实事件相对应。母亲踏着冰块跨越俄亥俄河一节,是尽人皆知的事实。第十九章中“老普露”的故事,是作者的一个胞兄弟亲眼所见,那时,他在新奥尔良一巨贾商号当店员,专司收账。也是从他提供的素材来源中,演绎出了种植园主勒格里这一人物。有关勒格里,作者的胞兄弟在谈及自己一次外出收账,来到他种植园上时,这样写道:“他的确让我摸了摸他的拳头,简直像铁匠的锤子或者像一块铁头。他对我说都是‘打黑鬼打出来的’。我告别他的种植园以后,长长地出了口气,恍若逃离了恶魔的穴窟。”

类似汤姆悲苦命运的实例,实在难以罄书,在全国到处都有健在的目击者,可以予以证明。不能忘记,在南方各州,凡是有色血统的人,一律不能在控告白人的讼案中出庭做证,这是他们规定的一条法律原则。由此不难想见,一个白人主子,当他的暴戾使他不顾其经济利益,而又遇上了以其人格和德操足以与他的意志相抗衡的黑奴时,这类事件自然能够发生。实际上,除了主子的品格之外,黑奴的生命一无保障可言。偶尔,令人不忍细察的恐怖事件,也会强行公之于世,而人们所听到的对这类事情的评论,往往比事情本身更让人恐怖。人们说:“这类事件很可能偶有发生,但绝不能以此来囊括整个实际情况。”倘若新英格兰的法律这样规定,一个师傅可以间或折磨学徒至死,而又可能不诉诸正义的话,那么,能不能以同样的泰然心境,来看待这类事件呢?还能不能说,“这些事件绝无仅有,绝不能以此来囊括整个实际情况”呢?这种不正义的现象,是奴隶制度所固有的,没有它,这种制度就不能存在下去。

俘获“珍珠号”船之后,发生了一系列事件。其中,对漂亮的一代和二代混血姑娘所进行的无耻公开拍卖,已经闹得臭名昭彰。这里拟摘引这个案件的一位被告辩护律师霍拉斯·曼先生的一段话。他说:“由七十六人组成的一伙人,于1848年,试图从哥伦比亚特区乘‘珍珠号’纵帆船逃走。事后,我充当了他们几个首领的辩护人。他们当中,有几个身体健康的年轻姑娘,其身段和相貌特别动人,受到了行家的高度赞赏。伊丽莎白·拉塞尔就是其中的一个。她立即落入了奴贩的魔爪,行将遭到解往新奥尔良市场的厄运。凡是见过她的人,无不为她的命运而动恻隐之心。于是,他们拿出了一千八百元钱,为她赎身,而有些人在捐赠之后,已经所剩无几。然而,那妖魔似的奴贩却毫不通融。她还是给押往新奥尔良去。不过,上帝发了慈悲,走到半路,她便死去了。这伙人中,还有两个姓埃德蒙森的姑娘,在即将运往那同一市场之前,姐姐来到人肉货栈,乞求拥有她们的那个恶棍,以上帝仁爱的名义,饶了她们两个牺牲品。他哄骗她说,她们会得到多么漂亮的衣服,多么精致的家具。‘是啊,’那姐姐说,‘这一辈子倒是不错了,可下一辈子会怎么样呢?’结果,她们也给运到了新奥尔良,不过后来人以高额赎金给赎出并带了回来。”据此,说艾米琳和凯茜的经历有不少类似事例,不是显而易见了吗?

出于公义,作者也必须声明,所赋予圣克莱的光明磊落和慷慨无私,也并非没有凭据。下面这则逸事可以证实。几年之前,一位南方的少年绅士来到辛辛那提,身边带着一个心腹仆人,是从小便在绅士身边侍候他的。这个年轻仆人想利用这一机会获得自由,逃到一个教友派教徒那里寻求保护,而那位教徒在这类事务中又颇有声望。主人极为生气,他待这个黑奴一向十分宽厚,深信仆人对他有笃实的感情,于是认定,仆人肯定受到了骗诱才背弃了他。他怒火中烧,去这个教友派教徒家里造访,然而,他生性极为坦率和公正,很快就被对方的论点和陈述说得心平气和。这是此类事件的另一面,是他从来没有听到也从来没有想到过的。他当即向那个教徒表示,如果他的这个奴隶当着自己的面,说他要求自由的话,他一定给他自由。于是,主仆二人见了面,年轻的主人问内森,无论在哪一方面,他对主人所给的待遇,是否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没有,老爷,”内森说,“你待我一向很好。”

“那么,你为什么想离开我呢?”

“老爷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会落到谁手里呢?还是当个自由人的好。”

年轻主人仔细考虑了一会儿,回答道:“内森,如果我处于你的位置,我自己也会这样想的。你得到自由啦!”

他迅即为他开具自由证书,在那教徒手中存了一笔款项,要他节支慎用,帮助内森开始新的生活。还给内森留下一封充满睿智的善意忠告信。这封信曾一度由作者亲手收藏。

作者希望,对南方人在不少情况下所特有的高尚、慷慨和人道精神,已经做到了公正对待。这使我们免于对人类产生彻底的绝望。不过,作者仍然要向任何一个了解世情的人发问:这样的人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司空见惯的吗?

在作者生平中,有许多年不去阅读有关奴隶制度的文字,也回避这个话题,认为探讨这一课题太令人伤心,而且,突飞猛进的启迪和文明,终将铲除这一制度。然而,自1850年的法案颁行以来,作者极为意外和惊愕地听说,笃信基督的善良人们,事实上也在赞扬把逃亡奴隶押解回去,重新遭受奴役,认为这是优秀公民必须尽的义务。作者在北方各自由州的四面八方,从善良、体恤和可尊敬的人们那里得悉,正在考虑和讨论基督徒在这方面应尽什么样的义务。作者只能认为,这些人和基督徒根本不了解奴隶制度;如果他们了解的话,就绝不可能提出这个问题进行讨论。由此,作者便产生了用活生生的戏剧现实手法,把这个问题公之于世的冲动。她努力把其好好坏坏的各个方面,表现得确切公正。就其好的一面,她也许获得了成功;然而,唉!在另外一方面,谁又说得清楚,处于死亡幽谷和阴影之中,还有什么东西有待于交代呢?

正是对于你们,长在南方的高尚慷慨的男女同胞们,作者才发出了呼吁,因为,在受到更加严峻考验的情况下,你们那宽宏大量、品格纯正的美德,就更为高山仰止。在你们灵魂深处,在你们私下的交谈中,难道没有察觉到,这个受到诅咒的制度所带来的痛苦和邪恶,在本书里还远远没有也不可能全部反映出来吗?情况难道不的确如此吗?人难道只是被赋予全部权力而又不承担责任的生物吗?奴隶制度难道不是通过否认奴隶在法律上的一切做证权利,而使每一个奴隶主变成了目无法纪的暴君吗?难道有谁还会推断不出,这会造成怎样的实际后果吗?我们承认,如果说在你们这些体面、公正和善良的人士中,存在着一种舆论的话,那么,在那些残忍下流的恶棍之中,难道不会存在着另外一种舆论吗?残忍下流的恶棍,根据奴隶法,不是可以与最优秀、最纯粹的人士拥有同样多的奴隶吗?体面公正、品德高尚而富恻隐之心的人,难道在这个世界的什么地方占大多数吗?

如今,依照美国法律,奴隶贸易应视为海盗行径。然而,奴隶贸易却是美国奴隶制度的一个无法避免的附带产物,它的井然有序,一如过去沿非洲海岸所行的那种奴隶贸易。它所带来的辛酸和恐怖,难道说得完道得尽吗?

对于这些痛苦与绝望,作者只是轻轻描摹,勾画出了一个淡淡的影子似的画面。而此时此刻,这些痛苦与绝望正在把千万人的心撕碎,使千万个家庭离散,把一个敏感而又孤苦无依的民族,逼向了疯狂与绝望。那些依然健在的人们都知道,由于这种交易的逼迫,做母亲的竟然杀死自己的亲生骨肉,然后以死来寻求,从比死亡更可怕的悲哀中获得解脱。在能够刻画、能够讲述,以及能够设想出来的悲剧当中,没有一样可以与在美国法律的荫庇下,在基督十字架的荫庇下,沿我们海岸每日每时上演着的那些可怕的一幕幕现实所相提并论的。

现在,男男女女的美国人,这难道是一桩可以视为儿戏、可以为其狡辩、可以缄口不言而搪塞过去的事吗?凡是在冬天晚上靠着熊熊的炉火,读过此书的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佛蒙特州和康涅狄格州的农夫们,缅因州的坚强而慷慨的水手和船主们,这对于你们,难道是一桩应予支持和鼓励的事吗?勇敢而慷慨的纽约州的人们,富裕欢乐的俄亥俄州的农夫们,还有你们,那些粗犷草原上各州的人们,请回答,这对于你们,难道是一桩值得保护和支持的事吗?还有你们,美国的母亲们,在自己儿女摇篮旁边,学会热爱并同情整个人类的母亲们,凭着你们对于儿子所付出的圣洁母爱,凭着你们在他美丽无瑕的童年里所得的欢悦,凭着你们在他成长岁月里,用以指点他的那种呵护的爱怜和温情,凭着你们为他的教育所感到的焦虑,凭着你们为他灵魂的永远获益所做的祈祷,凭着这一切而学会热爱并同情整个人类的母亲们,我吁请你们,对那些与你们一样,具备这一切情感,但却没有保护、指导或教育亲生子女的法律权利的黑人母亲们,表示你们的怜悯之情吧!凭着你们儿子身染疾患的时刻,凭着你们永远无法忘记的、他濒死之前的那双眼睛,凭着你们听了之后,既无法帮助又无法挽救,而只能使你们肝肠寸断的那些最后的哭喊,凭着那凄凉空荡的摇篮和那静寂无声的保育金,而学会热爱并同情整个人类的母亲们,我吁请你们,对那些由于美国奴隶贸易的使然,而失去子女的黑人母亲们,表示你们的怜悯之情吧!请问,美国的母亲们,这难道是一桩应该维护、同情、三缄其口、漠然置之的事吗?

你们难道要说,这与自由的各州毫无关系,且又不能有所作为吗?上帝做证,但愿如此!然而,事情却并非如此!自由各州的人们,曾经包庇、纵容并参与到里面去,因此,在上帝面前,比南方罪孽更深,因为他们不能以教育和风俗的不同为自己开脱。

自由各州的母亲们如果当初心怀正义,自由各州的子孙就不会变成奴隶主,就不会变成臭名远播、心狠手辣的奴隶主子;自由各州的子孙就不会默许奴隶制度在全国肆虐传播,就不会像现在他们的所作所为那样,把人的灵魂和肉体当成金钱的等价物,来进行商品交易。目前,在北方各个城市里,商人还拥有一批批的奴隶,在进行倒卖。奴隶制度的全部耻辱罪名,难道仅仅落在南方头上吗?

除了谴责南方的同胞兄弟之外,北方的人们,北方的母亲们,以及北方的基督徒们,是还可有所作为的,他们还必须注意自己身上的罪恶。

不过,个人能够有什么作为呢?有关这点,每个人都能够做出判断。有一件事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做到的,那就是,要做到胸怀正义。每个人周围都环绕着一种交互影响的氛围,而对于人类的巨大利益,拥有强烈、健康和公正感受的男男女女,则可以不断地造福于人类。因此,要留心你对这个问题,是否抱有同情!它是与基督的同情心和谐一致,还是由于人情世故的悖理,而使之动摇并受到腐蚀了呢?

北方的男女基督教徒们!进而言之,你们还有一种权力:你们可以祈祷!你们信赖祈祷吗?还是说,祈祷只是变成了使你们流传下来的一种浑浑噩噩的传统了呢?你们为国外的异教徒祈祷,那也为本国的异教徒祈祷吧。而且,还应该为那些心情沮丧的基督徒祈祷。因为,他们在宗教修养上提高的机会,只是贸易贩卖中的偶然事件。在大多数情况下,除非上天赋予他们以殉道的勇气和胆量,否则,操守基督教义的道德伦理,是不可能办到的事情。

然而,更进一步而言,在我们自由各州的口岸上,正涌现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后所遗留下来的可怜的人们。这些男人和女人,是靠了奇迹般的天意,才从奴隶制度浊浪中逃出来的。由于他们是从一个把基督教义和道德伦理的一切原则,都变得混乱不堪、乌烟瘴气的制度下逃出来的缘故,所以,他们知识贫乏,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其道德信念也动摇不定。他们去到你们那里,为的是寻求保护,为的是寻求教育、知识和基督教义。

你们对这些不幸者,负有什么责任呢,哦,基督徒们?每一个美国基督徒,不是都要对非洲种族负起责任,努力补偿美国民族所带给他们的冤屈吗?教会和学校的大门,不是应该为他们敞开吗?自由各州难道应该起来把他们赶走吗?基督的教会难道应该默默听任人们对他们的嘲弄,躲避他们伸出来的求援之手,而且通过保持缄默来纵容把他们赶出边界的那种残暴吗?果真必须如此的话,那将是一个悲惨的局面,果真必须如此的话,那么,当美国想到各民族的命运掌握在大慈大悲的上帝手里时,它就肯定有理由战栗不止了。

你们会说:“我们这里不需要他们,让他们回非洲去吧!”

深谋远虑的上帝,已经为他们在非洲安排了一个避难的场所。这的确是令人瞩目的伟大壮举,然而,基督的教会绝没有理由来摆脱自己对这个遭到遗弃的种族的责任,因为这是她的事业所要求于她的。

让利比里亚充斥着一个愚昧无知、毫无经验,而又处于半野蛮状态的种族的人,刚刚摆脱了奴役枷锁的人,只能好几代地延长那伴随着新事业开创之初而来的斗争和冲突。但愿北方的教会能以基督精神,来接纳这些受折磨的可怜人,使他们享受到基督教共和社团和学校教育的利益。待到他们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道德和智力的成熟,再协助他们返回自己的海岸,在那里把自己在美国学到的东西付诸实践。

在北方,有一部分相对来说为数较少的人,一直在从事这项工作。结果,在我国已经出现了一些代表性人物。他们原是奴隶出身,但已经迅速地获得了财产,赢得了荣誉,并且争得了受教育的机会。他们的天才,鉴于其背景条件,自然已经显著地得到了发挥;他们诚实、善良和温和的道德品质,鉴于其生来所受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成绩斐然,令人刮目相看。他们为了赎买尚处于奴役之中的同胞和亲友,进行过英勇的奋斗,经受了自我牺牲。

作者曾在各奴隶州的边界上居住过多年,有不少难得的机会,来观察他们中间原来是奴隶出身的人。他们一度在她家当过仆人;由于没有学校录取他们,她在不少情况下,都是让他们进入家塾,与自己的子女一起接受教育。她还掌握了加拿大逃亡黑奴中的传教士的见证,与她个人所历所受完全吻合。因此,有关黑人的能力,她所得出的推论,令人欢欣鼓舞,达到了最高程度。

一般而言,获得解放的奴隶,处于首位的愿望便是受到教育。为了让子女读书学习,他们甘愿付出一切代价,做出一切牺牲。就作者目睹之所及,以及他们的教师的见证来看,他们十分聪慧,敏于领悟。辛辛那提的慈善人士开办的学校所取得的成绩,便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据当时在俄亥俄州雷恩学院执教、现居住辛辛那提市的卡尔文·埃利斯·斯陀教授[160]所提供的有关获得解放的奴隶情况的材料,作者拟缕述下列事实,用以说明黑人即使得不到特殊的帮助和鼓励,也能显露他们的才干。

这些人均系辛辛那提市居民,下面只写出其姓氏的首写字母:

“B:家具商;在本市居住二十年;拥有资产一万元,均为自己所得;浸礼会教徒。

“C:纯黑人血统;掠自非洲,卖于新奥尔良;获自由十五年,自付赎金六百元;农民,在印第安纳州拥有农庄数座,折合现金一万五千到两万元,均为自己经营所得;长老会教徒。

“K:纯黑人血统;房地产经纪人,拥有资产三万元;年龄四十余岁;获自由六年,为全家人交付赎金一千八百元;浸礼会教徒;曾继承主人一笔遗产,由于经营得法,遗产有所增益。

“G:纯黑人血统;三十岁左右;煤炭经纪人,拥有资产一万八千元;两次自付赎金(其中一次被骗)达一千六百元;资产均为自己经营所得,其中大部分系为奴时向主人租用时经营生意所得;漂亮且具绅士风度。

“W:四分之三黑人血统;理发师兼侍役;肯塔基人;自付及为家人付赎金计三千余元;拥有资产两万元,均为自己经营所得;浸礼教会执事。

“G. D:四分之三黑人血统;粉刷匠;肯塔基人;获自由九年,自付并为他家人付赎金计一千五百元;最近过世,享年六十岁;拥有财产六千元。”

斯陀教授指出:“上列各人,除G外,其余都与我结识有年,故所提供材料,均系个人实际所知。”

作者清楚记得,父亲家中曾雇用过一个洗衣服的老年黑人妇女。她嫁给了一个奴隶的儿子,是个非常富于活动能力和才干的年轻女人,凭借个人的勤劳、节俭和坚持不懈的自我牺牲,为丈夫获得自由积存赎金九百元,当即交付至主人手里。到丈夫去世时,还欠赎金一百元,结果人财两空。

上述只是可引证的大量事例中的几个例证,但已经可以说明,奴隶在获得自由之后所表现出来的活力、坚忍、诚实和自我牺牲精神。

不过,我们不要忘记,这些人是直面重重不利和挫折时,为自己赢得可观财富和社会地位的。俄亥俄州的法律规定,有色人种没有选举权,而且一直到最近,甚至在与白人的诉讼案中,还没有出庭做证的权利。这些情况,不仅仅局限于俄亥俄一州。在合众国各州,我们都能目睹到,昨天刚刚砸碎奴役锁链的人,以令人无比景仰的自我奋进的力量,在社会上异军突起,占据了令人高度敬佩的地位。神职人员潘宁顿,以及编辑人员道格拉斯和沃德等人,就是有口皆碑的例证。

倘若说,这个受到迫害的种族,在挫折和不利条件下,还取得了如此巨大成就,那么,基督教会如果按照其救主的精神来对待他的话,那么,他们的成就会更其巨大!

世界当前所处的时代,是各国都在骚动不安的时代。一种巨大的外在势力,如同地震一般,在波涛汹涌地让整个世界翻腾起来。美国难道安全吗?每一个国家,只要内部存在着没有得到伸张的严重的不正义现象,便都包含着最终产生动乱的因素。

那么,在操不同语言的各个民族中,这一掀起无法形诸言辞的巨大势力,引起人类争取平等和自由的势力,究竟是什么?

哦,基督的教会,请仔细研究一下时代的征兆吧!难道这不是上帝的精神力量?他缔造的天国即将来临,他的意志必将如同在天堂上一样,也将在人世间得到实施。

然而,他来的日子,谁能担当得起呢?[161]因为那日“如炼金之人的火……[162]我必速速作见证,警戒那……亏负人之工价的,欺压寡妇孤儿的、冤枉寄居的……[163]凡……行恶的,必如碎秸[164]”。

对于一个内部存在着如此严重不义的国家,这些话语,难道不是十分可怕吗?基督教徒们,每逢你祈求基督天国降临时,你们难道会忘记,那个预言已把报复之日,与他的子民得到救赎之年,可怕地联系在一起了吗?

不过,上帝还赐予了我们宽限的日子。无论北方或是南方,在上帝面前都有罪孽,而基督教会对上帝之所欠,则更为沉重。合众国的得救,不能依靠相互勾结来袒护不义和残暴,从而共同犯下滔天罪行,而只能依靠忏悔、正义和仁慈。因为,磨石沉入海底固然是一条亘古不变的法则,然而,不义和残忍必将给一个国家带来全能上帝的怒斥,这条更强有力的法则,也同样万古长存!

注释

[1] 莫里氏(L. Murray,1745—1826),美国语法学家。

[2] 英文mulatto指二分之一黑人血统的混血儿;quadroon指四分之一黑人血统的混血儿。此处原文为后者,姑译“二代混血”。

[3] 吉姆·克娄(Jim Crow),原系对黑人的蔑称,这里是戏称。

[4] 威尔伯福斯(Wilberforce,1759—1833),英国政治家兼社会改革家,在英帝国废除奴隶贸易(1807年)和奴隶制度(1833年)中,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5] 纳切兹(Natchez),密西西比河下游的一个港口。

[6] 所描述的这种机械,原是肯塔基一个有色青年的发明。——原注

[7] 磅饼:原指加入奶油、食糖和面粉各一磅而烤制成的糕饼,故姑译如此。

[8] 典出《旧约·列王记》上,其中叙述有一寡妇之桶内的食物,永远享用不尽。

[9] 此处指《圣经》。

[10] “约旦河之岸”“迦南田园”和“新耶路撒冷”,在《圣经》里均系古以色列人向往的天堂。

[11] 指英国王宫。

[12] 太平洋岛国。

[13] 英王查理一世的称号。

[14] 此处指上帝。

[15] 指当时美国废除黑奴制之前,协助黑人潜逃的地下组织所建立的秘密通道。

[16] 一种用香料、果汁、酒等兑在一起的甜饮料。

[17] 约翰·班扬(John Bunyan,1628—1688),英国小说家,著有《天路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等讽喻体小说。

[18] 亨利·克雷(Henry Clay,1777—1852),美国政治家兼演说家。

[19] 此处原文为:Look where the partridges was(即were)last year partidg⁃es,又称partidge berry,指北美一种蔓生植物蔓虎刺。意思是“小心去年的蔓虎刺(把你绊倒)”。故姑译如上。

[20] 美国俄亥俄州北部一小城,北邻加拿大,是奴隶逃入加拿大的必由之地。

[21] 亚拉巴马州的一个城市。

[22] 这里,山姆故作高深,却把“明白”讹读为“蒙白”。

[23] 该书《旧约·箴言》意指:当着伤心者寻欢作乐。

[24] 指俄亥俄州首府。

[25] 法国传奇《范伦丁与奥逊》一书中,粗犷凶悍、大胆而又心细的英雄人物。

[26] 出自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第三幕第一场哈姆雷特的独白,指阴间。汉译引自朱生豪译本。

[27] 这里指乔治·哈利斯。

[28] 见《旧约·创世记》第十六章,耶和华的使者劝抛弃自己主母的夏甲,回到主母那里去,重新侍奉主母。

[29] 见《新约·腓利门书》,圣徒保罗令其子回归从前的主人腓利门,请求后者收留他。

[30] 见《旧约·出埃及记》第十六章第二十九节。原译为“各人要住在自己的地方”。此处故姑译如上,以求文意贯通。

[31] 见《旧约·耶利米书》第三十一章第十五节。

[32] 见《新约·希伯来书》第十三章第十四节。

[33] 同上书,第十一章第十六节。

[34] 指俄亥俄河。按:印第安语意为“美丽”。

[35] 见《旧约·诗篇》第一百三十七篇第三节。

[36] 见《旧约·创世记》第九章第二十五节。

[37] 按:此处指威尔逊先生。

[38] 见《新约·马太福音》第七章第十二节。

[39] 暗指美国费城的乔埃尔·帕克博士。——原注

[40] 见《旧约·以赛亚书》第六十三章第四节。

[41] 克拉克逊(Thomas Clarkson,1760—1846),英国废奴主义者。

[42] 见《新约·路加福音》第二章第十四节。原译为“在地上平安归于他(上帝)所喜悦的人”。

[43] 故事见《新约·马太福音》第十章第四十二节。

[44] 见拜伦《唐璜》第十五章第四十三节,系译者自译。

[45] 夏多布里昂(Chateaubriand,1768—1848),法国著名小说家。此处指夏多布里昂在他创作的小说《阿妲拉》中,对美国密西西比河一带风光的描绘。

[46] 此处疑由“看哪,耶和华出了他的居所”(《旧约·弥迦书》第一章第三节)和“要救地上一切谦卑的人”(《旧约·诗篇》第七十六篇第九节)两句连缀而成,但略有变化。

[47] 见《新约·约翰福音》第十四章第一二节。

[48] 西塞罗(Cicero,前106—前42),罗马著名演说家。

[49] 潘神(Pan),古希腊神话中的牧神,善于吹奏魔笛。

[50] 法国新教派,因受迫害而大量迁徙至英国诸国。

[51] 即氨水,在当时是用来提神的嗅药。

[52] 指美国东北部六州,因英国首先移民这里而得名。

[53] 罗伦(Rollin,1661—1741),法国历史学家。

[54] 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英国大诗人。

[55] 司各特(Scott,1747—1821),英国注释家。

[56] 莫尔斯(Morse,1761—1826),美国地理学家。

[57] 弗林特(Flint,1780—1840),美国牧师。

[58] 三明治岛,夏威夷群岛旧称。

[59] 美国佛蒙特州的山脉。

[60] 指北非阿拉伯人征服西班牙时的建筑风格。

[61] 阿道尔夫的昵称。

[62] 故事见《旧约·列王纪上》第十章和《旧约·历代志下》第九章。

[63] 瓦茨博士(Dr. Watts,1674—1748),英国牧师。

[64] 语出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第一幕第二场鲍西娅之口。译文从朱生豪译本,但为使行文贯通,稍有更动。见《莎士比亚全集》第三卷第十二页。

[65] 古代北部非洲一国名。

[66] 典出《一千零一夜》故事《阿拉丁神灯》。

[67] 语出《新约·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三十节。

[68] 伊万杰琳(Evangeline),含有“福音”的意思。

[69] 当时新奥尔良市的一种报纸名称。

[70] 语出《旧约·传道书》第三章第十一节。

[71] 见《旧约·诗篇》第七十三篇。

[72] 同上。

[73] 原为妇女慈善团体名,此处指乐善好施的女子。

[74] 故事见《旧约·创世记》第三十七至第五十章。约瑟因遭诸兄长忌恨,卖予米甸商人,商人复又将他卖给埃及王臣下。后来,由于救灾有功,受到王的知遇,封为丞相。

[75] 见《旧约·箴言》第二十三章第三十二节。

[76] 暗指英王约翰出于无奈而签订的宪章,其宗旨在于保障人民自由权利。

[77] 指十九世纪末叶,宗教中的一个保守派别。

[78] 系印度马德拉斯市生产的一种布。

[79] 典出希腊神话。西西弗(Sisyphus)原系国王,由于多行不义,死后被打入地狱,每日将巨石滚上山顶,之后巨石又落下,如此日复一日,没有止境。

[80] 典出希腊神话。埃及国王之弟生五十个女儿(He Danaides),因生前杀害丈夫,死后均被罚以苦役:将水注进漏槽,如此永无休止。

[81] 暗指由混血儿举办的舞会,因其肤色浅淡而名之。

[82] 见《旧约·雅歌》第二章第五节。

[83] 夸西(Quashy),原指西非洲黑人,此处泛指黑人。

[84] 典出《创世记》第十九章。所多玛和蛾摩拉原为古代中东两罪恶城市,后遭天谴毁灭。

[85] 阿尔弗雷德的昵称。

[86] 典出《新约·路加福音》第九章第六十二节。意为“犹豫不决”。

[87] 见《新约·马太福音》第六章第十节。

[88] 奥菲丽亚的简称。

[89] 此处原文为state,具有“状态、状况”和“州”双重含义,托普茜误解为第二种含义。

[90] 此处克露将poultry(家禽、鸡鸭)讹读为poetry(诗)。

[91] 此处克露将confectioner(糕点铺)讹读为prefectioner(英文无此词)。

[92] 见《新约·彼得前书》第一章第二十四节。

[93] 此处指《圣经》。

[94] 见《新约·腓立比书》第四章第十一节。

[95] 此处指耶稣门徒保罗。

[96] 一些先知预言的总名。

[97] 见《新约·启示录》第十五章第二节。

[98] 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系美国第三任总统,上面引文出自他起草的《独立宣言》。

[99] 圣多明戈,原为西班牙在加勒比海的属地。1844年人民奋起而获得独立,建立多米尼加共和国。

[100] 路易十六(1754—1793),法国国王,在法国大革命中被送上断头台。

[101] 庇护九世(1792—1878),当时的罗马教皇。

[102] 十五子棋(backgammon),西方双人棋戏。

[103] 意大利西西里岛一活火山。

[104] Evangelist,“福音使者”的意思。本书中,伊娃的全名也用此字以寄意。

[105] 托普茜的昵称。

[106] 巴罗斯(Paros),爱琴海中岛名,以产精细白色瓷瓶著称。

[107] 此处指耶稣。

[108] 见《新约·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第六节。

[109] 此处是约翰·昆·亚当斯在1848年2月21日弥留之际所说的话:“这是世界的末日。我心满意足了。”约翰·昆·亚当斯(John Q. Adams,1767—1848),美国第六届总统。

[110] 见《旧约·诗篇》第一百二十七章第二节,但有省略。

[111] 见《新约·约翰福音》第十一章第二十五节。

[112] 见《新约·马太福音》第十一章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六节。

[113] 见《新约·以弗所书》第三章第十九节。

[114] 穆尔(Thomas Moore,1779—1852),爱尔兰诗人和无神论者。

[115] 拜伦(George G. Byron,1788—1824),英国诗人和无神论者。

[116] 歌德(Goethe,1749—1832),德国诗人和无神论者。

[117] 见《新约·罗马书》第三章第八节。

[118] 见英国国教《祈祷书》葬仪祷告文。

[119] 见《新约·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第三十一至第三十二节。

[120] 见《新约·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第四十一至第四十五节。

[121] 莫扎特(W. A. Mozart,1756—1791),奥地利作曲家。

[122] 见《新约·约翰一书》第四章第十六节。

[123] 见《新约·马太福音》第六章第十节。

[124] 艾姆,艾米琳的昵称。

[125] 见《新约·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六节。

[126] 此处指上帝。

[127] 见《旧约·诗篇》第九篇第十二节。

[128] 见《旧约·以赛亚书》第四十三章第一节。

[129] 见《旧约·诗篇》第七十四篇第二十节。

[130] 配克,英美度量衡的计量名。

[131] 见《新约·马太福音》第十一章第二十八节。

[132] 见《新约·希伯来书》第十一章第六节。

[133] 见《旧约·以赛亚书》第四十三章第二、三节。

[134] 露茜的昵称。

[135] 山宝的昵称。

[136] 典出《新约·歌罗西书》第三章第二十二节。

[137] 见《新约·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第三十四节。

[138] 典出《新约·提摩太后书》第二章第十二节。

[139] 典出《新约·希伯来书》第十一章第三十七节。

[140] 见英国诗人拜伦(Byron,1788—1824),该长诗第四章第二十三节。

[141] 艾米琳的昵称。

[142] 见爱尔兰法官柯伦(Curren,1750—1817)的《英国法律》一书。

[143] 此处指美国与加拿大交界处的伊利湖。

[144] 见《新约·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第五十七节。

[145] 见《新约·启示录》第三章第二十一节。

[146] 见《新约·马太福音》第八章第二十九节。

[147] 典出《旧约·但以理书》第六章和第三章,以及《新约·马太福音》第十四章。

[148] 见《旧约·箴言》第四章第十九节。

[149] 凯茜的简称。

[150] 见《旧约·约伯记》第十章第二十一节。

[151] 布莱恩特(William Bryant,1794—1878),美国诗人。

[152] 见《新约·路加福音》第十二章第四节。

[153] 此处及上文均指耶稣。

[154] 圣·乔治(Saint George,约公元四世纪),英国传奇英雄,在古老戏剧和艺术中,他被描写为杀死毒龙的勇士,是中世纪英格兰的保护神。

[155] 见《新约·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四节。

[156] 见《哈姆雷特》第一幕第一场。

[157] 指生于美国南部的西班牙后裔。

[158] 喻指种族歧视。

[159] 见《旧约·以赛亚书》第六十章第十五节。

[160] 即作者的丈夫。

[161] 见《旧约·玛拉基书》第三章第二节。

[162] 同上。

[163] 同上书,第三章第五节。

[164] 同上书,第四章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