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宽度与区域金融发展
- 姚星垣
- 4290字
- 2025-02-25 20:33:04
第二节 区域金融理论
从某种角度上看,区域金融理论是区域经济理论的分支和延伸。从区域经济理论研究内容来看,区域经济学很少包含金融变量。区域经济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物质资源的区域化运行与配置规律上,而对于货币政策、金融中介等金融要素没有涉及。[4]国内对区域金融理论的研究主要借鉴了金融发展学、区域经济学以及新兴的金融地理学的研究成果与方法,作为边缘学科,区域金融学进一步发展和延伸了上述三种理论,丰富和扩展了研究的内容和边界。[5]
目前国内外关于区域金融理论的研究大致分为三个方向:第一,区域金融发展差异及其原因;第二,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第三,区域金融集聚与区域金融合作。
一 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差异及其原因
一是货币政策效应的区域差异。
这是研究区域金融领域的早期焦点问题,这方面的研究包括货币政策区域差异的表现,包括时滞差异(Scott,1955;Hugh Rockoff,2004)、货币乘数差异(Dow,1982;Moore et al.,1985)和产出不对称效应(Toal,1977;Garrison & Chang,1979)等,其产生的原因包括利率差异及调整速度(Cebula & Zaharoff,1974)、金融结构、税收、法律和市场管制等制度因素(Ivo J.M.Arnold & Universiteit Nyenrode,1999)以及货币政策冲击传播机制(Michael T.Owyang & Howard J.Wall,2003)等[6]。
国内学者李茹兰、张晶(2008)的经验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的货币政策不仅具有显著的区域影响差异,而且在紧缩和扩张时期的区域效应差异也存在明显不同:东部地区经济受紧缩性货币政策的影响,在幅度和反应速度上相对于中西部地区都偏弱,而受扩张性货币政策的影响力度和传递速度却很明显,我国紧缩与扩张性货币政策的不对称效应与货币政策的区域影响差异往往交织在一起,既造成货币政策效力的进一步减弱,也会加大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二是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的差异。
国内学者主要从三个角度来选择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的测度指标。一是直接考察各类(人均)金融资产、各类(人均)金融机构数量在各区域间的分布,如李兴江和赵峰(2003)、田霖(2006)、郑长德(2007);二是基于金融发展的指标设计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的测量指标,主要是Goldsmith提出的“金融相关比率”(即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的价值之比),这类文献数量较多,例如周立和胡鞍钢(2002)、艾洪德(2004)、冉光和等(2006);三是通过设计金融发展的指标体系、构建区域金融发展的综合指数,如刘仁伍(2002)、田霖(2006)。
区域金融资源配置差异的原因包括区域银行结构的差异(Katherine A.Samolyk,1989)、区域信贷条件(Katherine A.Samolyk,1991)、区域市场和信息的分割(Kellee S.Tsai,2004)、投资偏好与信心(Sheila C.Dow,2006)。
关于区域金融发展差异形成的原因,则包括金融体系的运行体制差异(潘文卿、张伟,2003)、非均衡的区域发展政策等外生性因素(丁文丽,2005;崔光庆、王景武,2006);各地区域的社会经济环境(张军洲,1995)、产业分工布局(黄桂良,2010)、各种资源分布的异质性(金雪军、田霖,2004)、区域之间社会资本的差异(张俊生、曾亚敏,2005)等内生性因素。还有学者认为,区域金融差异是内外两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例如伍海华(2002)、李兴江和赵峰(2003)、李敬等(2007)的观点。[7]
三是区域金融发展的收敛问题。
由于所选取的指标和时期不同,国内学者的研究结果并不一致,有的结果表明区域金融差距先缩小后扩大,例如周立(2004),金雪军、田霖(2004),李敬等(2008);有的证据则支持区域金融差距先扩大后缩小,例如赵伟、马瑞永(2006),郑长德(2007)。
李敬、徐鲲、杜晓(2008)从决定金融发展的生产者受教育程度、社会福利水平、商品交易效率、金融交易效率和地域固有因素等出发,研究了区域金融发展的收敛机制,认为区域金融发展差异不会完全趋同,只能收敛于效率差异的水平,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区域金融发展极有可能依然处于趋异的状态,如果不进行政策调整与控制,在短期内中国区域金融发展不会走向收敛。
二 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
一是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相关关系。
Amos和Wingender(1993)对美国50个州的研究发现,至少有32个州的银行信贷和区域收入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其他18个州的银行信贷和区域收入之间并不存在相关关系。
国内有学者分东、中和西部地区对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进行经验研究,研究结论不尽相同。艾洪德等(2004)发现东部和全国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而中、西部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则表现出负相关。马瑞永(2006)发现我国三大区域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均具有促进作用,但作用大小依次是中部、东部和西部。胥嘉国(2006)的研究结果表明,各地区金融发展无论是在量的增长上,还是在质的提高上都有助于各地区经济增长,但东部地区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董绳周(2007)的经验研究表明,我国三大地区金融发展对其经济增长影响显著,作用大小依次是西部、中部和东部。还有大量文献以某省或市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各区域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差异,比如曹廷求、王希航(2006)对山东省、董金玲(2009)对江苏省、胡亮(2006)对浙江省、付海平(2007)对广东省的研究等。
二是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
郑长德(2003)对我国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进行了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表明东部地区股票市场的发展对经济增长产生明显的促进作用;而中、西部股票市场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非常微弱。宋艳伟、李恒炜(2007)的研究发现,东部地区金融发展是经济增长的格兰杰原因,经济增长并非是金融发展的格兰杰原因。而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在统计上没有格兰杰因果关系。王景武(2007)的研究指出,东部和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而中部地区不存在这种协整关系。东部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有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而且存在格兰杰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而西部金融发展则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抑制的关系,而且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不存在显著的格兰杰因果关系。冉光和等(2006)的结果显示东部和西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具有明显差异:西部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金融发展引导经济增长的单向长期因果关系,而无明显的短期因果关系;东部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明显的双向长期因果关系和双向短期因果关系。
至于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杜云福(2008)利用门限模型,发现我国各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存在较低、中等和较高三个区制,三个区制的门限效应显著;属于第二区制的地区,金融发展速度对经济的增长速度作用较大;属于第一区制的地区,金融发展速度与经济增长速度负相关。此外,还有学者从市场化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进行解释(冉光和等,2006)。还有研究指出,区域的划分也会影响经验研究结果。如果按照东部、中部和西部的模式进行区域划分,则过于笼统,因为三大区域本身内部差异就比较大,如果按照省份划分区域,虽然区域内部的差异被极大地消除了,但是我国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这么大数量的区域份额,需要考虑的区域差异变量如此之多,很难准确进行实证研究。[8]
三是区域金融发展作用于经济增长的机制和渠道。
国外学者从法律制度、金融服务的可得性等角度阐释区域金融发展作用于经济增长的机制和渠道。Jayaratne 和Strahan(1996)检验了1972—1991年美国放松设立分行限制这一金融改革政策对各州经济增长的影响,结果表明,已改革的州银行贷款的质量得到改善,并由此加速了人均GDP的增长。此外,区域信贷的可得性(Rodriguez-Fuentes,1998)、住户从当地信贷市场获得资金的概率(Luigi Guiso、Paola Sapienza & Luigi Zingales,2002)与区域经济增长之间存在联系。
国内学者则从技术进步(张军、金煜,2005)、资本积累(范祚军等,2008)、资金流动(祝晓波,2004;王小鲁等,2004)、资本配置效率(潘文卿,2003;曾五一,2007;李青原等,2008)等角度对区域金融发展作用于经济增长的机制和渠道进行了经验研究。
三 区域金融集聚与区域金融合作
一是区域金融集聚的研究。
从金融集聚的表现来看,Gehrig(1998)认为对信息较为敏感的金融交易更可能集中在信息集中与交流充分的中心地区,从而形成金融中心;而对信息不敏感却对监管成本差异更为敏感的金融交易,由于信息网络技术的进步与交易限制的放宽使得金融资产交易成本下降,转向了城市郊区,证明了某些金融活动在地理上的集聚趋势与另外一些金融活动在地理上的分散趋势并存。我国学者连建辉等(2005)也指出金融企业集群使得金融机构具有区域金融创新优势、金融风险缓释优势以及生产经营效率优势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但在金融产业集聚的过程中,也会产生集聚负效应,使得金融活动的集聚和扩散趋势会并存。潘英丽(2003)也指出,金融机构空间聚集可能有负的聚集效应,该种效应带来的不经济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分别是信息成本的增加、时区的差别、昂贵的办公楼租金和市场供给能力过剩导致金融业的过度竞争和平均利润率的下降。
国外部分学者从金融组织的微观视角来分析金融集聚的经济效应,认为金融集聚的机理从供应的角度看有利于获得专业化劳动力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支持性服务、从需求的角度看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声誉,并且可以降低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从而有益于维持长期客户关系[9],从金融业不同部门看,金融服务集群内银行、非寿险、非银行金融中介(信用评估、租赁、风险投资)等三个部门促进本部门金融机构的成长,对本部门具有较强集群正效应[10]。
二是关于区域金融中心的研究。
金融流动和集聚的结果是金融服务产业以集群的形式出现并形成金融中心(Pandit,2001)。金融中心的金融机构集聚能够提高跨地区支付效率和金融资源跨地区配置效率,节约周转资金余额、提供融资和投资便利,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Kindleberge,1974),促进各金融机构及各行业的信息交流,可以更加有效地利用现有网络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实现规模经济(Pak,1999)。
金融中心的形成受到信息流与“不对称信息”(Porteous,1995,1999;Martin,1999;Thrift,1994;Corbridge、Thrift & Martin,1994;冯邦彦、谭裕华,2007)、经济腹地与信息腹地(贺瑛,2006)、社会资本(Dodd,1994)、企业的总部集聚数量和区位选择(赵晓斌,2000)等因素的影响。
三是关于区域金融合作的研究。
区域内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以及区域经济合作是区域金融合作产生的动因(彭军娥、贾美、龙海明,2007)。区域金融合作能促进资本在区域内的有效聚合生长,实现金融资源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金融资本同区域内产业资本的融合,最终实现区域内经济与金融的联动发展[11]。要实现区域金融协调发展,必须促进区域金融合作,充分利用相邻金融中心的辐射力,加快市场融合,提高金融效率(金雪军、田霖,2004)。区域金融合作包括从建立统一金融市场构建区域金融体系、促进区域金融组织机构发展、建立相适应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加快区域资本市场建设等方面入手,促进区域金融协调发展(陈志福,2006)。此外,还要重视财政与金融政策的协调,在财政政策上,要加大对落后地区的支持力度,建立规范的地区性金融补偿制度(韩凤芹,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