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国式救灾模式在修复社会损失方面的局限

对未来生活拥有希望是灾后非物质重建最重要的目标。人力无法抗拒的天灾及其造成的损失,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如果人们无法战胜心理恐惧,就难以开展新的生活。在这方面,我们看到灾区人民顽强的生命力,尤其是他们在自救和互救过程中的创举;与此同时,我们也发现举国体制的救灾模式在抢救生命、物质救济、临时安置以及硬件设施恢复建设上的奇效,极大地增强了人们重新生活的信心。但是,这些侧重物质方面的重建并不能完全驱散弥漫在人们心中的深层恐惧,甚至无法阻止新的恐惧再生。

究其原因,乃是我们只是侧重物质损失重建,而忽视了社会损失的建设。中国式救灾模式本身就缺乏对灾害的社会性根源的反思,于是在社会损失的修复方面我们不仅缺乏想象力,无法理解灾害发生与社会结构性政治经济制度的关系,更缺乏行之有效的举措和重建结果。早在2011年,笔者即以受灾民众及其家庭“个体恐惧”的心理反应为例,开始探讨灾害的社会政治根源(见图1)。

图1 恐惧心理反应

资料来源:张和清,2011。

如图1所示,一方面灾区民众的深层恐惧感源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5·12”汶川地震)和人类活动导致的人为灾害(“人祸”)的双重作用力,这就是宏观社会政治对地方场景的影响;另一方面,震后一些灾区地方政府治理危机(干群关系紧张等)和资源分配不公平等地方场景形塑了普遍紧张的社区文化氛围,从而加剧了个人心理压力和恐惧感。但是,中国式救灾模式无论是在灾害的社会结构性议题处置方面,还是在社区文化氛围的改善,包括个人社会心理恐惧的缓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反思等方面,都意识偏低,显得无能为力,以致震后至今很多人的灾难恐惧症状(许多人还受到“二次伤害”)还难以消除。

众所周知,人们对地震及地震前后水坝、高速公路大规模开发建设诱发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频发从而导致社区居民恐惧的精神反应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图1“恐惧心理反应”上半部分的关系),相比之下,人们对基层治理危机与震后社区民众生计、资源分配等问题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加剧了个体的恐惧情绪的认识(图1“恐惧心理反应”下半部分的关系)还比较模糊。

在亲历了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后,笔者于2010年撰写《灾后重建的尴尬》本文未公开发表。一文,谈及在灾后社区重建和防灾减灾的环节上地方政府治理危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干群关系对立的矛盾。抗震救灾时期遗留下来的诸如资源分配不公、补偿政策落实不到位、盲目拆迁等关乎民生的问题很快浮现出来,群众不断挑战基层政府不作为。当面对群众提出的“豆腐渣工程”,物资、帐篷、板房等资源分配不公平的问题时,基层干部不是回避,便是“以大帽子压人”,导致有群众反映“中央政策太好,地方干部乱搞”。二是灾后社区重建,尤其是社会心理的重建困难重重。固然,房屋、道路、水电等硬件设施的恢复重建是灾后重建的重要内容,但最重要和艰巨的重建任务是社区重建。社区重建的核心目标是社区民众社会关系与文化生活的重建,既包括生计重建,也包括社会心理、社区组织、社会关系、文化和生态等方面的恢复重建。而在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临时安置区都出现过震后社区基层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等)处于运转不灵的状况。玉树地区的一位民政干部气愤地说:“基层什么家底都不清楚,原来报上来的数字是几百人,到分发帐篷时竟然冒出来上千人。”汶川县的一位干部说:“基层组织连辖区内的常住人口都搞不清楚,更别说流动人口了。”汶川灾后社区重建的实践表明,面对漫长而细致入微的社区日常生活(非物质)方面的社区重建,尤其是老百姓的精神重建,灾后应急机制是无能为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