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革命策略与合作运动:革命动员视角下中共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研究(1927~1949)
- 魏本权
- 11348字
- 2021-03-24 23:17:17
前言
一 研究缘起及意义
本书为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革命策略与合作运动:革命动员视角下中共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研究(1927—1949)”(10YJC770094)的最终研究成果。
笔者的学术兴趣长期以来一直聚焦于近代中国农村合作运动,本书的研究首先缘起于对20世纪中国农村合作运动的持续关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笔者即以民国时期江西农村合作运动(1931—1949)为个案,在国家—社会关系视野下对20世纪前期中国乡村的合作化与现代化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笔者曾试图以国共两党农村合作运动的比较研究为选题,但囿于研究视野以及选题太过宽泛,遂将选题调整为对南京国民政府农村合作运动与小农经济变迁的研究。通过对长江中下游地区数省合作运动中运销合作与乡村副业、信用合作与乡村金融、利用合作及合作农场与农业经营模式变迁等问题的研究,管窥合作运动在20世纪前期国统区乡村小农经济变迁进程中的影响。近几年来,笔者一直尝试突破以往的中共党史、革命史、经济史的研究范式,在革命动员的视角下对中共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进行革命社会史的研究与探索,从中国共产党如何将群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运动起来的角度,探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生与发展,探究中国共产党如何介入农业生产领域的各个环节以及由此导致的农业互助合作的变革。本书的研究就是在此背景下展开的。
本书着眼于革命与农业互助合作二者关系的研究。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是一场引起革命根据地生产方式、劳动方式和人民群众经济行为深刻变革的群众性经济运动。在中国革命中,以“组织起来”、变工互助为主要特征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对于根据地乡村社会变迁而言,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在中国共产党的生产动员中,中国共产党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与广度全面介入农业生产劳动的各个环节,春耕、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冬耕等田间日常劳作不再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朴实农民的单方面家庭经济行为,农民的劳动习惯、劳动方式、生产方式乃至生活方式都因这场运动而开始发生深刻变化,传统小农经济的租佃、自耕、佣耕的经营模式也因劳动互助合作运动的推行而发生新的变化。中国共产党生产动员的具体实践和展开,必然带来革命前后农业互助合作的历史性变动,租佃制度、农事习惯、传统互助、日常合作因革命而发生新的变化,注入并构筑起新的农业互助合作制度。但是学界对革命与农业互助合作关系的研究迄今尚较薄弱,传统的革命史研究范式突出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政策—效果”“动员—呼应”的研究向度,描述性和概论性研究难以再现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的革命动员和党群互动关系,也难以呈现革命前后中国乡村农业互助合作的巨大变化。为此,本书的中心命题围绕革命与农业互助合作的历史变动展开,力图通过对中共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考察,揭示革命前后的农业互助合作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以及变化的动因——中国共产党在革命中的生产动员及其策略。
本书的另一主旨,是以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为视角切入对中国革命根据地群众性经济运动的观察、思考与阐释,围绕中国共产党的生产动员与革命策略考析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何以成为群众运动。基于此视角,考察革命根据地群众运动的发生发展、复杂面相、微观机制、运行机理和党群互动关系,一方面有助于从群众运动角度深化对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认识;另一方面,为深度理解中国革命、中国共产党如何“获得群众”与“赢得乡村”、理解中国革命现代性提供实证基础,对继续深化中国革命研究,整合革命史范式和现代化范式,构建革命社会史研究范式也具有理论创新价值。时处后革命时代的今天,深入研究中国革命依然是颇有学术价值的选题,唯有深化革命研究才能真正理解革命对中国社会变迁的意义和后续影响。就此,本书围绕革命策略与生产动员两个中心概念,通过对文献资料与历史档案的解读,深入探讨革命年代的中国共产党如何介入农业生产领域及其引起的传统劳动互助合作习惯的变迁、对革命根据地群众经济的重塑以及在农业生产领域中党与群众关系的生成与调适。所要回答的中心问题就是:中国共产党通过什么样的动员技术和策略将农业互助合作演变成了一场席卷根据地乡村的群众运动,着力探讨根据地时期以群众运动方式发展农业经济的思维模式是如何形成的,着重考察中国共产党通过群众运动来发展革命区域经济的独特模式——通过群众运动来推进生产运动的机理与机制。这也是选择从革命策略与合作运动角度探究中共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缘由。
通过中共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考察,还可以呈现互助合作所带来的革命区域(指苏区、抗日根据地、解放区等,下同)乡村社会变革的图景。20世纪前期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区域的局部执政和社会经济建设实践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研究课题。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纳入近代中国乡村社会变迁的研究视野才能凸显出它对革命区域乡村民众和小农经济变迁的意义和价值。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作为农业生产合作的一种形式,始终伴随着20世纪以来中国乡村的小农经济变迁,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与反思。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农村合作运动几乎是贯穿中国乡村变迁全程的社会经济运动,并形成20世纪20—40年代、20世纪50年代、20世纪末期至今三个合作运动发展的高潮。三个时期的农村合作运动,都体现出与小农经济变迁之间的深度关联。20世纪20—40年代的农村合作运动,是近代中国从“以农立国”的传统农业社会走向现代化工业社会的进程中乡村经济变革的一剂助力,并在国共两党的不同执政区域内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与结局。笔者在此前的研究中指出,农村合作运动对于小农经济变迁而言,其核心意义在于:它提供了一条既不同于以竞争与效率为原则的市场经济秩序,也不同于以道义为基础的道德经济秩序的特殊路径与模式;互助合作运动与以“效率”为核心的小农经济发展模式不同,它不仅提供效率收益,也提供公平收益;不仅注重小农经济改造,也突出小农经济改造中“人”的因素,促动其从单一的小农到兼具小农与合作社员双重角色的变迁。处于革命动员与改善民生双重因素驱动下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在对革命区域的乡村经济改造和革命战争的资源动员方面,具有深入探讨的意义和价值。它既是近代以来中国乡村小农经济变迁的“另一图式”,也是20世纪前期中国农村合作运动的组成部分;既与20世纪50年代以后中国共产党推进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相承接,也与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的中国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历史渊源。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领导进行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意味着全新的劳动方式、农业生产模式和新的社会生产关系的萌芽与生长。故而选择从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切入革命根据地社会史研究,可以呈现政党动员、民众回应、革命进程、乡村经济变迁之间的复杂面相。
二 学术史回顾
20世纪50年代,学界对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就已进行了初步调查与研究。朱玉湘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农业互助合作的背景、形式、发展历程、经验教训、特点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厦门大学历史系继毛泽东的才溪乡调查之后,对才溪乡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再次进行了历史人类学的考察,认为才溪乡人民首先发起了农业合作化运动,成立了我国最早的劳动互助组织,这一创举指出了改造小农经济的正确方向。
张水良也探讨了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农业互助合作对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障革命战争需要方面的历史作用。
这些研究与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相呼应,坚持两者之间的传承关系,可谓是对现实问题的历史追溯。
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学界在革命史、经济史的框架内对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背景、兴起、发展、成就及其意义等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相关研究主要在于论证中共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对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意义,结论大体一致。张剑锋探讨了中央苏区长冈乡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过程、主要形式与作用、发展原因以及互助合作运动的性质。马福英论述了抗日战争时期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社会背景、发展原则与历史作用。
何文孝、高长林对陕甘宁边区的农业互助合作进行了研究,指出了农业互助合作对于以后合作化运动的历史经验所在。
李祥瑞就合作社经济在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做了探讨,肯定了合作社经济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体系中的地位。
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共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视角又有新的变化。刘大可关于山东解放区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研究,不仅从纵的方面叙述了发展历程,而且注意到了互助合作与民间传统互助的不同,以及互助合作运动中因集体劳动与土地私有的矛盾而出现的问题。刘宏探讨了抗战时期晋察冀边区劳动互助的背景、形式、经验与作用。
庹平则就晋察冀边区合作社事业的发展、作用与特点进行了研究,将之视为20世纪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一种新现象加以认识。
温锐对中央苏区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紧迫性、兴起与发展、形式、历史作用与时代特点也进行了研究,强调苏区农村互助合作经验对于新型农村互助合作发展的意义。
侯德础认为,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重视和运用合作运动的传统,并形成一套独特的合作社发展模式,即尊重中国实际,不按国际成例发展消费、信用合作,而是着重发展生产合作,但是这一时期合作事业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偏激做法,所有这些都对中国以后的合作运动发展产生深刻历史影响。
徐有礼认为,抗日根据地的劳动互助合作将以户为单位的个体生产方式转变为以人为单位的集体劳动的生产方式,是农业生产制度上的一种变革。
进入21世纪以来,除了延续肯定劳动互助合作运动作用的传统研究思路以外,随着学界对革命史研究范式的进一步思考和讨论,区域史、社会史、社会学、人类学、制度经济学等研究方法也逐步运用到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研究中,进一步拓展了研究视野和问题空间。主要的研究思路创新,一是体现为在传统与现代的视角下,对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传统文化资源及其转化利用进行探讨;二是制度经济学、合作经济学等理论方法被运用于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研究,将“合作经济”作为研究探讨的主要分析对象;三是强调革命史与区域史、乡村史研究的结合,注重分析劳动互助合作运动与革命区域社会变迁的关联,突出国家—社会关系、社会动员与党群关系、劳动力整合、社会治理的功能分析;四是突出了对互助、合作这类民间社会经济行为的历史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
在延续传统的肯定劳动互助合作运动作用的研究中,王贵宸在关于中国农村合作经济史的概述中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个时期的互助合作进行了勾勒。王晋林指出陕甘宁边区农业生产的互助合作对促进边区农业发展和边区经济建设起了重要作用,是中国共产党进行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成功实践。
卫俊对晋察冀边区大生产运动期间劳动互助合作社成立的背景、组织原则、优越性与作用做了简要的介绍。
此外,还有学者对川陕苏区、晋察冀边区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劳动互助合作运动的研究,也无一例外地肯定其积极作用。
赵泉民对1924—1937年中国共产党农村合作化言论与实践进行了考察,认为合作社的开办对于促使农村建设、改良农民生活、改善乡村的生产与生活关系、加强农村的秩序化和生产的社会化具有一定助推作用。梅德平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根据地各个发展时期互助合作组织制度变迁的制度绩效与历史特征,认为中共农村互助合作组织变迁乃是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组织建立的过程具有自发性,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自愿互利原则,但也存在规模过小、组织结构松散的问题。
赵泉民、侯德彤还从合作制度构建的经济网络的社会动员效用角度分析了中国共产党乡村合作制度的社会效用,从社会动员角度考察了合作社在社会经济、政治动员方面所起的作用。
黄正林则从劳动力整合角度对陕甘宁边区劳动问题进行了研究,指出国家政权在制定行政制度和法律时如果不考虑民间社会传统,必然和民间固有的、约定成俗的惯行发生矛盾和冲突。
在中央苏区消费合作运动研究中,田有煌认为中央苏区的合作运动不是民众的自发运动,而是苏区政府主导下的产物,苏区政府强力推进和消费合作社给民众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是苏区消费合作运动发展的动力。
马冀认为通过合作社这一生产组织,形成了广大民众与中共政权之间的良性互动,这对革命根据地的巩固与建设、维持与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而推动了革命的发展。
王晓荣、李斌从巩固社会基础以保障抗战胜利、扩大公共参与以提供民主政治平台、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和培育社会资本、产生群众精英以形成新型权威秩序四个方面阐述了陕甘宁边区互助合作运动对于乡村社会治理的巨大促进作用。
俞小和通过淮北抗日根据地互助合作运动的研究,认为轰轰烈烈的互助合作运动推动着淮北农村社会经济及社会风俗、社会心理由传统向现代的变迁。
张玮、李翠青对晋西北抗日根据地劳动互助政策及其实践进行了评析,指出这一政策及其实践虽然在战时收到了明显效果,但亦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形式主义,而且劳动互助并没有改变小农经济的生产特性,所谓互助合作只是在分散的土地上的简单合作,即依靠简单的生产组合使人力畜力在充分利用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效率。王俊斌在对山西省保德县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研究中,对根据地时期的保德县互助合作运动的缘起、运行进行了研究,认为发展互助合作的必要性、中共对民间传统互助习俗的尊重、适合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行政干涉力量相对较小,使得互助合作运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王志芳在对抗战时期晋绥边区农村经济的研究中,专辟一章讨论了乡村农业生产组织从变工互助组到变工合作社的转变,指出变工互助组织这种生产形式打破了农村以“家庭”为特征的个体生产,但却不是生产力发展的自然结果,而是政权需求下的人为操作。
贺文乐关注到解放战争时期晋西北革命根据地偏关县变工互助的挫折和曲折,但总体而言绩效仍然显著;他还从各阶层的参与度角度分析了偏关县农业互助合作在乡村社会重组中的功能。
贾滕的研究注意到土改与劳动互助的关系,他以1949—1954年河南省商水县土改前后乡村互助合作的态势变动为例,指出土改改变了乡村农户合作互助的基本要素并使其受到了国家权威的强制性影响,直接影响了不同农户对互助合作的态度,这种国家干预下的农户互助合作对土改后均质化的贫困小农的农业生产有一定帮助,但是互助组行政化之下行使的优抚、保障职能以及需要完成其他一些政府任务使其难以克服“搭便车”现象,从而无法化解集于一身的内在冲突与外在的稳定、秩序要求之间的矛盾,而且这种合作也无法生成新的生产要素。
互助合作是人类社会的基本行为和民间习惯,学界对革命时期中国乡村的劳动互助习惯也进行了不少研究。王河魁、张增田对山西农村劳力之间、人畜之间、牲畜之间的变工互助方式进行了考察。周婷婷在对20世纪上半期山东乡村互助合作的研究中,也对山东革命根据地农民互助合作的改造进行了探讨,尤其对党领导互助合作的生产教育、典型示范进行了深入描述。
卞国凤从乡村社会福利传统及其变迁的角度,着眼于新农村建设中社会保障制度的建构,研究了近代以来中国乡村社会民间互助行为的变迁。传统民间互助受到“血缘伦理本位”“差序格局”的价值观支配,这一支配理念直到晚清民国时期依然没变;直至改革开放时期,“理性”“利益”等因素介入乡村社会生活,乡村社会民间互助在互助内容、发生前提、关系基础、实现途径甚至支配理念上都发生了变化,从而形成了新的特点;民间互助行为不仅是乡村民众的社会支持资源,也是乡村民众构筑的国家福利体系之外的非经济福利,乡村社会民间互助作为民间的一种非正式制度既具有自身的体系,也具有适应社会变迁的调适能力。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海外与中国港台学者也采用跨学科的研究思路和理论方法对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进行了专题探讨。
中国台湾学者梁其姿从社会学角度解析中共农业合作制度,比较传统农业互助组织与中国共产党农业合作的异同。她以中国共产党的农业合作制度作为专题,探讨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三个主要根据地(边区)的农业合作(集体制)组织,对它的形成过程与运作做了详尽的叙述与分析。赖建诚对中国共产党早期的集体化合作组织(1931—1945)侧重于社会经济史的分析,从经济效益、社会效果、政治与军事功能三个方面评析中国共产党早期合作组织的绩效,认为中共早期的集体化合作组织虽然可以带来有限资源的较高利用率,但并不能带来生产效率的提高,相反其结果是全面生产效率的降低;合作组织还具有动员群众的社会功能,合作社也就是重新界定农村社会关系过程中所不可忽视的组织;此外,中国共产党集体化合作组织的政治与军事功能远大于其经济与社会效果。
不过,由于资料的限制,赖建诚对中国共产党早期合作组织的研究还有待深入,合作组织的社会动员和资源动员功能及其社会意义有待深入探究。
美国学者赛尔登所描绘的“延安道路”是关于革命中的乡村中国历史发展的一种道路与模式,合作运动是延安模式中发展经济的重要内容,赛尔登着重分析了陕甘宁合作运动、互助与农业发展的问题,强调了合作与农业互助运动对改造乡村经济以及对农村社会政治关系和农村生活的影响。席兰(Peter Schran)的《游击经济》也对陕甘宁边区的经济组织发展与人力动员进行了详细研究。
纪保宁(Pauline B. Keating)认为,在乡村建设与合作运动的“两种革命”中农业互助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弗里曼、毕克伟、赛尔登以河北省饶阳县五公村为例对1935—1960年华北平原农民生活的研究中,也以较大篇幅论述了劳动互助合作在五公村的演变,在1938年至20世纪50年代初静悄悄的革命中,互助合作既体现出整合家庭和乡村的活力,也体现出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张力。
综观目前学界的以上相关研究,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基本的研究思路体现为革命史与经济史的考察、合作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以及借鉴其他人文社会科学方法的跨学科研究。主要的研究领域,以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的合作思想研究、中国共产党劳动互助合作运动研究、合作经济与合作制度研究为主。主要的研究区域,在通论性研究之外,以中央苏区、陕甘宁、晋察冀、山东、晋绥、华中、淮北等革命根据地为主。在对中共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评价上也存在两种不同认识:海外学者对中国共产党早期合作组织的研究值得商榷和有待深入,合作组织的社会动员和资源动员功能及其社会意义有待深入探究,突出合作组织的强制性与历史事实也存在较大距离;国内学界的研究基本仍是在史实描述与论证合作事业之于中国革命的历史作用方面进行,难有大的突破与进展。
实际上,中国革命根据地的农业互助与合作运动是一个非常宽泛的研究主题,它涉及根据地民众的劳动方式、生产经营方式、乡村副业、乡村贸易、乡村商业、乡村金融等领域,是一个经济史、革命史、社会史共同关注的研究领域。目前,学界对合作运动中中国共产党及其各级政府的革命动员、乡村民众参与问题、互助合作运动与传统社会资源的关系、合作运动与社会经济变迁、合作运动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合作运动对于传统小农经营模式变动的意义等方面的研究少有关注。在从传统到现代、革命到建设的历史性转变中,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推行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负载了革命动员、经济建设、社会变革的多重功能。目前互助合作运动研究中忽略了社会动员的过程,而着重探讨动员的结果;忽略了经济理性决定的互助合作模式与以群众利益为中心的互助合作模式所导致的民众参与差异、互助合作运动中的经济精英权势转移与阶层流动等问题,这些都是目前研究中的薄弱环节。
在前述研究的基础上,本书努力突破的第一个创新之处,是将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不仅视为一场生产运动的变革,也视为革命根据地的一场群众运动,从中国共产党如何“运动”与赢得群众、群众如何对待和参与“运动”角度解读这场影响深远的群众性经济运动。
学界对革命时期群众运动的研究及其表达的问题意识主要有:第一,以西方革命经验为基础、从群众(Mass)参与社会运动的心理动机角度,形成了勒庞《乌合之众》与《革命心理学》、埃里克·霍弗《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等为代表的革命心理学研究经典。第二,中国革命中群众运动的纪实性研究,如柯鲁克夫妇对河北十里店和韩丁对山西张庄土地改革中群众运动的描述。
第三,革命时期群众运动的专题性研究,主要在“获得群众”和理解中国革命的思路下进行,围绕诉苦、土改、翻身等群众性运动和革命教化与动员,李里峰对诉苦中动员技术的微观分析、李放春对土改中“翻心”实践的考察均很具代表性。
第四,1949年后群众运动研究,如本尼特、塞尔、马德森等,赛尔把群众动员运动看作“有组织的集体行动的动员,其目的是转变思想方式,阶级或权力关系或经济机构和生产力”;马德森则将群众动员视为一个仪式性运动。
第五,出于对中国社会治理的现实关怀而反思群众运动的研究,如孙培军、叶青、谭献民、唐经纬与李宁等。
后者提出从思想史、社会史的角度研究90年来中国共产党关于群众运动的思想和做法,应该是党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视角,也是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重要路径。基于以上学界的研究思路,本书着重考察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生发展、运行机制、微观机理,力图全面还原群众性经济运动的历史实态。
本书第二个努力,在于尝试在中共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研究的理论范式转换与建构、政治话语和社会行动分析方面有所突破。
长期以来,在中共党史学的视野下,中共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研究难有研究范式与理论方法上大的突破,描述与概论性的研究占据了主导地位。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社会运动研究领域发生了转折性的范式变迁——从占统治地位的资源动员理论向以意义建构和象征斗争为主要切入点的社会建构论的转变。从基于理性选择理论的资源动员取向到以社会心理学为基础的社会建构论取向,这一范式转变对于互助合作运动研究很有借鉴价值。首先,以往学界关于互助合作运动的研究对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考察乡村世界中合作运动的动员方式(策略)、微观动员过程、动员过程中集体认同感问题、草根式支持的获得等问题很少加以关注,而这正是社会运动理论所着重分析的问题。其次,中国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由于国家因素的介入,可以运用社会运动理论的社会建构论范式,观察国家与民众之间的意义建构过程,从而为更深入地理解“获得乡村”提供经验支持。最后,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是在特定时空背景下进行的,革命区域的党和政府、个体小农围绕互助与合作问题形成了特定的权力关系,党和政府与个体小农均在其中思考、界定自身的利益所在和行动策略,并非支配与被支配的被动关系,新的社会行动和意义在此过程中得以生产出来。
三 研究思路与方法
将社会史范式引入革命史的研究,或者将革命史纳入社会史研究的整体视野,近年来都得到学界的运用和关注。革命动员视角下的中共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研究,旨在革命史与社会史融合的视野下,围绕“革命与互助合作”的关系,考察中国共产党革命策略、革命动员(生产动员)与互助合作运动之间的内在关联。具体而言,课题研究将提炼革命动员策略的实施、运行与绩效,革命动员主导下的农业互助合作体系的变迁、重构及独特模式;着力探求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与小农、小农经济变迁的关系,对革命区域社会变迁的影响,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党的基层支部、地方政府、群众组织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关系等问题,期望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研究中达到研究范式、理论方法与问题视角的创新和突破。
本书研究的基本思路是,在革命史与社会史的视野下对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与革命时期党和政府的革命动员的内在关联进行研究。首先,对近代互助论与合作主义的传播、中国共产党对互助合作理论的探索进行梳理,并探索中国传统互助及日常合作的基本特征。其次,研究不同革命阶段、不同革命区域和不同革命战略下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历程,对苏区革命、减租减息、土地改革与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关联进程进行历时性研究,由此探讨在延续传统与革命改造的双重策略下,革命前后的传统互助和日常合作的历史变迁。再次,揭示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的革命动员机制,特别是经济动员的组织、实施及其绩效,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探索出的思想动员、经济动员与文化动员的机制与模式。复次,揭示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与革命区域乡村社会变迁的内在关联,革命动员引起了革命区域怎样的社会阶级结构与经济结构的变动;考察革命动员过程中,党和基层政府与个体小农的互动关系,个体小农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的利益与认同、角色和身份变化。最后,通过本书的研究就中共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时代特征、对革命区域乡村社会的影响,以及对当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镜鉴价值提出自己的看法。
在上述研究思路下,本书将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理解为中国共产党在苏区革命、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等重大革命战略(进程)中的一个动员群众、发展生产的革命策略,围绕中国共产党的生产动员,探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在革命进程中的具体展开与实践。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追溯互助与合作的基本理论内涵,考察革命之前传统互助及日常合作的制度与机制、农事中的互助合作习惯。第二,在革命、战争、动员、建设的多维空间里分析中国共产党革命动员与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关联、实现及其绩效,突出革命与战争给互助合作体系带来的变动及重构,主要围绕土地革命、减租减息、土地改革与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关系而展开。第三,就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的生产动员机制进行研究。有效的革命动员是乡村政治经济文化资源的全面动员,民众理解、支持与献身革命和战争的保证,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在偏僻落后的乡村成功地动员起普通民众参与革命、支持革命,实现了草根动员的有效和集约。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以沂蒙解放区为中心,讨论中共采取的思想动员、政治动员、经济动员的具体展开和实践。第四,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与乡村社会变迁之间的关联,以此观察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的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改变了乡村原有的经济结构、阶级阶层结构、权力结构,重新建构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传统小农在革命与战争中的角色认知与身份变化,基于互助合作运动形成的利益与认同关系也在调整变动之中。第五,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与革命区域其他群众运动的关系研究,如农业互助合作与大生产运动、救灾运动、村选与政权建设、劳动模范运动、支前运动等,在涉及这些群众运动与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关系时,本书亦展开必要的探讨。以上研究内容中,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革命动员的运作与实施是本书研究的重点。
本书突出革命史与社会史的整合,尝试在革命社会史的视野下突破既有研究范式,从革命动员与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关系出发,在战争、动员、经济、革命、建设的多维空间里,深入分析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与革命战争、经济建设、生产动员、群众经济之间的内在关系,解读革命动员、群众运动、经济建设之间的内在关联。因此本书的研究不是在传统的思路下去认识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与中国革命之间的线性关系,仅将其视为中国革命胜利的基本要素,而是从革命动员这一角度考察中国共产党是通过什么方式将互助合作演化为一场席卷根据地乡村的群众性经济运动的?这场群众运动导致了劳动互助与合作怎样的变化?在根据地乡村社会引起了怎样的社会变动?围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的革命策略与生产动员展开讨论,以探究中共革命进程与互助合作、革命策略与生产动员、互助合作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
本书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二。第一,革命史与社会史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跨学科的视野下,整合社会学、人类学和历史学等学科的理论方法,在目前学界革命根据地社会史、新革命史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建构以革命动员为核心的社会史研究范式,并将之运用于本书研究。尽可能多地占有革命档案资料、田野调查和口述访谈资料,深入历史当事人中间,通过他们的自身活动、历史记忆来再现革命动员策略的实施与运作、互动与纠葛,这是本书的基本研究方法。第二,微观史与个案研究方法。微观史的研究方法可以深入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内部,丰富的革命档案资料为微观史学研究提供了可能。通过具体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个案,通过参与其中的党支部组织、基层政府、地方的革命领导人、普通民众、先进分子、落后分子的不同活动,揭示出革命动员策略的基层落实和具体运作,非常有助于细化和精化对革命史的认知。本书重点对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山东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沂蒙解放区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进行个案研究。第三,比较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意在揭示事物的本质,通过不同区域、不同革命阶段的区域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比较研究,探讨革命动员策略在各区域与各时段的实施、互动状况和绩效,这也有助于丰富本书的研究和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