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宋人遇节令、朝贺、宴会、落成等事,有“致语”一种。宋子京①、欧阳永叔、苏子瞻、陈后山②、文宋瑞集中皆有之。《啸余谱》列之于词曲之间。其式:先“教坊致语”(四六文),次“口号”(诗),次“勾合曲”(四六文),次“勾小儿队”(四六文),次“队名”(词二句),次“问小儿”、“小儿致语”,次“勾杂剧”(皆四六文),次“放队”(或诗或四六文)。若有女弟子队,则勾女弟子队如前。其所歌之词曲与所演之剧,则自伶人定之。少游、补之③之《调笑》乃并为之作词。元人杂剧乃以曲代之,曲中楔子、科白、上下场诗,犹是致语、口号、勾队、放队之遗也。此程明善④《啸余谱》所以列致语于词曲之间者也。
注释
①宋子京:宋祁(998—1061),字子京,安陆(今湖北安陆)人,北宋词人。
②陈后山:陈师道。
③补之:晁补之。
④程明善:字若水,明代文学家。
译文
宋代的人遇节令、朝贺、宴会、落成等事,会作“致语”。宋祁、欧阳修、苏轼、陈师道、文天祥等人的文集中都有记载。《啸余谱》将“致语”列于词曲之中。其形式为:先“教坊致语”(四六文),次“口号”(诗),次“勾合曲”(四六文),次“勾小儿队”(四六文),次“队名”(词二句),次“问小儿”“小儿致语”,次“勾杂剧”(皆四六文),次“放队”(或诗或四六文)。如果有女弟子队,就改成勾女弟子队。其所歌之词曲与所演之剧,则由戏子决定。秦观、晁补之的《调笑》中都用词的形式。元人杂剧则用曲,曲中楔子、科白、上下场诗,仍然是继承致语、口号、勾队、放队等形式而来。这就是程明善在《啸余谱》中把致语列于词曲之间的原因。
赏析
王国维在这里讲到宋代的“致语”,“致语”是重复歌唱同一曲子。比如欧阳修的《采桑子》,共有十一首,皆歌而不舞。若歌舞相间则称之为“转踏”,一首结构完整的《调笑转踏》,通常由致语、口号、勾合曲、勾小儿队、队名、放队等部分构成,表现出诗词文相结合、以歌舞演故事的戏曲特点。元曲中楔子、科白、上下场诗,就是由转踏中的致语、口号、勾队、放队继承而来的。至于元曲的萌芽、发展和成熟,王国维在《宋元戏曲考》中有非常详细的论述。